时间:2022-12-02 16:39:00来源:法律常识
11月25日,是“国际消除对妇女的暴力日”,自治区、南宁市妇联联合多个志愿者机构,在江南万达广场开展反家暴法制宣传活动,数十名男士在反家暴承诺书上签字。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近3年来,越来越多的家暴受害者不再选择忍气吞声,勇于通过法律手段维权,广西各地法院共发布了201个人身安全保护令。
市民在反家暴承诺书上签名并当众宣读。
活动现场 数十名男士签承诺书拒绝家暴
当天上午,自治区、南宁市及江南区妇联联合中国白丝带志愿者广西服务站、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等多个志愿者机构,在江南万达广场摆下十多个宣传摊位,向市民发放反暴力、禁毒、预防艾滋病、家庭应急救护手册等宣传资料,并接受反家暴咨询。
“志愿者中有心理咨询师、律师、医生等职业,都有比较丰富的经验。”中国白丝带志愿者广西服务站负责人吕小天介绍,“白丝带”致力于反对性别暴力,为家暴受害者、校园欺凌受害者提供志愿服务,并跟南宁市的各个社区合作,每周都会开展防性侵、反家暴方面的培训。由于团队成员多为国家认证心理咨询师和资深执业律师,能为求助者提供专业的服务,自去年11月成立以来,越来越受社区居民欢迎。
“我郑重承诺,从即日起,我保证不施加性别暴力……”在活动现场,志愿者机构发起签署反暴力承诺书活动,数十名男士踊跃参与,在承诺书上签名并高声宣读。
当天,市民金先生和妻子逛街时刚好路过现场,他觉得这样的活动很有意义,于是当着妻子的面在承诺书上签名。“我觉得打女人是很没有出息的一种表现。”金先生说,在平常生活中,他和妻子很少闹矛盾,即使偶尔拌嘴也会想办法主动哄哄对方,“丈夫就该体贴一点,让着妻子一点”。
遭受了家庭暴力怎么办?如何激发女性潜能,让女性在家庭与事业之间得到平衡,并能拥有自信自由的幸福心灵?当天,广西妇联与广西绿荫妇女咨询中心、广西社会心理学会心理技能培训基地等组织,推出了音频节目《桂姐姐说》,邀请资深的心理、法律、婚姻家庭方面的专家学者,用专业又人性化的视角与听众探讨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女性成长、家庭和谐关系构建、家庭教育、亲子关系等方面内容。
案例 我区法院近3年发布201个保护令
2016年3月,我国《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庭暴力的社会关注度更高了,遭受家暴妇女的求助意识也提高了。最重要的是,职能部门的重视程度和工作积极性明显增强了。
今年7月,一段“男子虐打女儿”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中,一名4岁左右的女童赤裸上身,被旁边一男子挥拳相向,女童撕心裂肺地哭喊着求饶,但男子并未停手,还用手掐住女童的脖子。该男子的行为引发网友声讨,有关部门迅速介入调查。
经查,事发百色靖西,男子为26岁的广东揭阳人黄某霖。因感情不和,今年3月与前妻离婚。7月底,为逼迫前妻见面并复婚,他在酒后对4岁的女儿进行殴打。
事发后,靖西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调取相关案件材料,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和小女孩身体的受伤情况,并监督引导相关部门依法调查处理该事件。同时,派出未检部门检察官对被害人进行走访慰问。8月3日,因涉嫌虐待罪,黄某霖被批准逮捕,同时剥夺了他对女儿的监护权。
“随着法制宣传的深入,越来越多家暴受害者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自治区妇联权益部部长王彩念介绍,2017年,广西妇联累计接待家暴投诉1700多起,数据说明家暴受害者的维权意识提高了。
王彩念介绍,在反家暴的具体措施落实方面,早在2016年2月,广西妇联、公安、检察、法院等12个部门就建立了反家暴联动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从早期预防、早期介入干预、调解处置、处罚、救助、矫正、宣传等各层面、各阶段都有部门负责的整套运转系统,从源头防止和预防家庭暴力。
统计数据显示,2016年3月至今年6月,广西各地共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56个,公安机关发放告诫书30657份,民政部门挂牌成立“反家暴庇护中心(所)”45个,庇护救助家庭暴力受害人327人次,人民法院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201个,保护令得到较好遵守和执行。
提醒 遭受家暴应第一时间报警并注意保留证据
“今年上半年,广西妇联接到的家暴投诉300多起,比去年同期减少了很多。”王彩念介绍,有关部门对实施家暴者“较真”后,特别是家庭暴力告诫书与人身保护令制度实行后,威慑效果明显,除两起施暴人因为没有终止家暴行为被拘留外,迄今尚未出现严重违反保护令构成犯罪的案件,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护。此外,这两年,因家暴导致女性犯罪的案件也大幅减少。
不过,受长期以来的传统观念影响,仍有不少家暴受害者碍于“家丑不外扬”的面子问题或其他现实问题,选择了忍气吞声。
黄元是一名律师,也是广西法律心理研究会的志愿者,他曾接手这样一个案例:40多岁的李女士是扶绥人,多年前嫁到横县,如今两个孩子均已成年。从10年前开始,她的丈夫喝酒后经常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打她,每次都打得她鼻青脸肿。对此,他们的孩子及双方亲戚多次劝说,但收效甚微。
去年,李女士的丈夫变本加厉,拳打脚踢李女士变成了“家常便饭”。今年6月,不堪折磨的她找到律师,“一度想要离婚”。黄元建议李女士去报警,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但她又怕“丢人”。考虑到两个孩子还未成家,为了孩子,在这件事上她始终犹豫不决,直到现在仍选择“委曲求全”。
吕小天分析,遭受家暴者容易陷入自卑、自责的心态中,自我纠结中他们更加不愿寻求帮助,将被家暴的事情公之于众。比如,今年7月,她就曾接到一名母亲的求助。“这名母亲说,上小学二年级的孩子被父亲打到鼓膜穿孔。”根据这名母亲的叙述,她的丈夫是一名教师,但性格暴躁,动不动就暴打孩子,甚至连自己年迈的母亲都打。志愿者劝她报警,并教她一些应对家暴的建议。最终,考虑再三,她还是选择隐忍,甚至不再接志愿者的回访电话。
“夫妻之间的矛盾涉及个人隐私,而女性往往会因为顾及到孩子、声誉等方面的影响,在遇到家庭暴力的时候选择忍气吞声,不报警、不去医院、不留证据。”黄元说,在出现家庭暴力时,遭受暴力的一方应第一时间报警,向公安或法院寻求帮助,同时注意保留证据。
来源丨南国早报客户端记者 赵劲松 实习生 蔡丽文/图
编辑丨莫妮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