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21:00:07来源:法律常识
在一起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肇事者不希望受害人一方报警,并愿意积极赔偿,该如何做?
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报警可以说是一项法定的义务,尤其在法定情形出现的条件下。报警处理能够让交管部门介入,并通过专业知识和手段查清事故发生的事实,从而出具事故认定书,为公正合理的处理交通事故提供客观依据。
在一些交通事故中,肇事者不希望受害人报警可能处于种种原因,一方面是有可能担心行政处罚或是刑事犯罪,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出于想尽快解决事故纠纷。
肇事者为此提供的条件和可能是积极的赔偿。那么,对于对方不希望报警并愿意私了的情况,受害人一方该如何应对呢?
从维护受害人合法利益的角度出发,可以采取下面的途径:
如果仅是一些皮外伤或是轻微的财产伤害,受害人大可与对方私了,进而快速的解决事故争端。此种情况下双方也可以根据各地快处快赔程序处理。
当对方有违法犯罪行为时,受害人一方最好报警处理。例如酒驾或是无牌照驾驶,一旦对方突然借口拖延,不报警的话后期难于找到对方或是对方不承认,事故发生举证困难。
当事故损害较为严重时,报警处理的好处在于拿到事故认定书,进而为赔偿提供强有力的证据。严重伤害后果的损失不能短时间内确定,在人身伤害上还可能存在后续治疗等情况。
为了防止后期对方不认账,如果赔偿协议不能当场达成的,受害人还是报警处理为好。
也许屏幕面前的您,也在因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交通事故问题忙得焦头烂额,却又不知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益,若是这样,烦请您第一时间想到广东国晖(广州)律师事务所。
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成立十多年坚持为交通事故受害人先打官司后收费,倘若您担心钱不够,实行“先打官司,后收费”理念的广州国晖律师事务所是您不二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