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2 21:54:44来源:法律常识
澎湃新闻记者 吕新文
2021年8月9日,澎湃新闻从“张志军故意杀人案”被害人近亲属一方代理律师侯士朝处获悉,其接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消息,决定于8月20日再审该案,因疫情原因,定于四川省绵阳监狱开庭。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邹鹏(化名)和父母邹某海、杨某芬三人于2019年1月在四川成都彭州市一处住宅内被人用刀捅杀,行凶者系其岳父张志军。此前,邹鹏与妻子婚姻趋于破裂,早已分开居住。而在案发当天,因孩子的带养问题,邹鹏一行三人上门与岳父母发生争执,其间发生了命案。
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2月20日认定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张志军不服,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被害人不期而至且抢夺孩子,张志军劝阻无效情况下为维护自身及亲人的利益及安全而实施激情犯罪,被害人对矛盾的激化负有直接责任,张志军犯罪行为的可谴责程度降低。此外,四川省高院经审查认为,张志军确有自首、自愿认罪、被害人亲属谅解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
2020年10月28日,四川高院改判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志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害人邹某海的近亲属及被害人杨某芬的近亲属不服,向四川高院提出申诉。邹鹏的表妹2021年4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对于张志军二审改判死缓一事,邹家亲属不认可受害人有责任等说法,也没有出具过谅解书。4月23日,被害人近亲属及代理律师正式通过邮寄方式向四川省高院递交申诉状申请再审。
4月30日,四川高院通报称,对该案启动审判监督程序。5月13日,被害人近亲属一方及代理律师称,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决定书。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