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2:55:54来源:法律常识
前段时间我发了一个微头条,是关于石家庄工农路城角街村村民出租广告和城中村拆迁告示同框有点违和的报道,在网友的留言中有人声称城角庄拆不了,不管此话出于什么心态,但是,还是反映出很多人对城中村的拆迁抱有很多错误想法和心态。
我非常支持依法拆迁和拆迁中村民要学会保障自己的权益,但是,有两个大的层面的问题,大家要搞清楚。
首先,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是公有制,不存在私有土地,最初大家的耕地和宅基地都是国家分配的,即使上个世纪末实行了商品房政策,个人购得的也只是70年的使用产权,所有权还是归国家所有。
其次,石家庄去年实行的坚决断开土地开发中的一二级联动想必很多人没有深入了解,一句话,就是今后的拆迁是由政府主导的,不再是私人、生意人开发商进行了,保证了一切按法律办事。
搞清了这两点,我再给大家梳理一下日常事关拆迁中的一些错误想法:
1,城市规划拆迁中,同意拆迁的户数是有比例的,如果达不到这个比例,放心,政府是不会强迫拆迁的,如果达到了这个比例,仍然有人不顾大局拒绝拆迁,放心,政府也不会强行拆除,会交由法院决断,由执法部门强行拆除。
2,不要再抱有拆迁暴富的想法,那是不现实的,也是过去的不正常现象,越往后越正规,国家是有拆迁发和拆迁补偿条例的,过去开发商主导开发,为了及早上市,踏上房屋上涨的节奏,很可能会暗箱操作,答应一些钉子户、恶势力的一些不合理诉求,但是,政府拆迁这种现象会被完全杜绝。
3,不要质疑拆迁差价,很多人说拆迁时补偿一百出售时却是二百,这样不公平,这种想法太简单了,拆迁是需要投入的,拆迁后的净地平整也需要投入,之后的出售也需要资质,这些都构成了土地价格的上涨,另外,政府在运作中也是要有收益的。
4,也不要质疑收益的去向。开发商主导拆迁,你可以说收益进入了私人腰包,政府主导拆迁,有严格的资金监控,收益的资金自然用于地方的财政支出,不会出现中饱私囊,我们的公共设施、公共福利、扶贫脱困等资金都是需要政府有收益才能开展,我们不是向往高福利希望看病不花钱吗?那么钱从哪儿来,就是要从政府的收益中来。
5,不用再怕黑恶势力。开发商拆迁的时候,遇到阻力因为怕繁琐的法律程序,有时候会借用黑恶势力强行拆除,政府主导拆迁,是绝对不会出现这种状况的。
6,政府惩治,有人说,政府也会采取措施惩治不配合的村民或者城中村,其实,这是合理的,大家试想一下,革命时期,我们对待根据地和敌伪堡垒村的政策能一样吗?所以,我们对待配合政府工作和不配合工作的群众和城中村政策当然也不可能一样,你思想落后,不顾大局,自私自利,政府就有责任和义务去教育开导惩治,当然,这种惩治不会超越法律范畴,老师对待听话和不听话的学生也不可能一样,日后的政策扶持和倾斜有区别那是一定的。
7,反对。在拆迁中有人有理由反对或者无理由反对,总之,是反对不配合,有人说这是我自己的房子,我就是不拆,我已经说过,我们没有私有土地,个人利益要服从集体利益,如果拆迁涉及到大局,那么,你必须服从,不然我们的三峡大坝就不可能建成,库区百姓都是这种心态,就不可能修成三峡大坝。有人说平房挺好的,不想拆,其实归根到底还是想多要钱,城市相对于农村一定是文明相对于落后,一定是进步,城中村的各项设施难以规划布局,生活环境差那是毋庸置疑的,赶人上楼和从深山老林迁往平原是一个道理,你不能任性的住在不适合人类生存的深山老林说空气好又需要政府扶持,也不能任性住在环境差的城中村又抱怨政府不给规划各项基础设施。
总之,在拆迁中我们既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又不能任意妄为,抱有不合理不合情的想法,一定要正确对待拆迁,要认清形势,合理诉求,在保障自己权益的前提下也为城市建设、城市更新、城市进步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