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03:32:09来源:法律常识
弄清这些社保问题
让您退休无忧
1.企业职工退休当月还需要缴纳社保费吗?
当然需要哦!
按照政策规定,社会保险费是按月缴纳的,到龄当月申请办理退休的单位的在职员工,单位应为其缴纳社保费。
2.身份证和档案年龄不一致,退休按哪个算?
按档案年龄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对职工出生时间的认定,实行居民身份证与职工档案相结合的办法。当本人身份证与档案记载的出生时间不一致时,以本人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
3.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 按月领取养老金。社会保险法实施(2011年7月1日)前参保、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也可以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合并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满15年的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
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新农保或城居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在《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印发之日(2014年2月21日)前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从2014年2月起,按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距规定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应逐年缴费,也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距规定领取年龄超过15年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4.非户籍地参保满10年,退休时应该在参保地领取养老金,还是在户籍所在地领取?
按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国办发〔2009〕66号)规定,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三)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5.职工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怎么转移接续?
按照《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号)《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7〕7号)规定,参保人员在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之间流动就业时,由参保人员新就业单位或本人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转入地与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协同办理后续转移手续。
6.养老金的计发办法
退休后养老金领取公式:
每月领取总额=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
我们不妨假设一种理想状态进行估算:
假设25岁拿5000元工资,60岁退休,且35年来每个月工资都是5000元的情况,假设那时候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51元。
按照公式,退休后:每月领的养老金3037.5元,每月领的补充养老金1812.95元!
所以,最终每月能领取到的养老金为3037.5+1812.95=4850.5元!退休后能拿到的养老金是4850.5元,没有比在职时5000元少多少。
7.计发月数是什么
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从40周岁到70周岁都对应不同的计发月数。具体如下表所示
计发月数和退休年龄一一对应,那是不是超过计发月数后,就没有养老金了呢?
不是的,这里的计发月数主要是用来计算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并不是说计发月数是多少个月,就只能领取多少个月的养老金。养老金是发放终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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