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5:11:37来源:法律常识
“我孩子只是扁桃体肿大,它不是病,他直接拿镰刀状手术刀刺50多次……”
2月8日,湖北宜昌冯女士(化名)告诉华商报记者,专家医生门诊用手术刀刺喉放血治坏5岁幼儿,隐瞒实情游说家属做了割除扁桃体的手术,导致5年来孩子无法正常生活……
冯女士介绍,2015年12月26日,孩子因咽喉充血,经推荐到宜昌市一家中医院看病。
“我还挂的专家号找他看的,他是耳鼻喉科主任,是主任医师,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要给孩子做割除扁桃体的手术,我不同意,拒绝了他要给孩子做手术的要求。我说我孩子被蚊子咬一口我都会心疼好半天,做手术会伤害身体,不能伤害孩子的身体,所以我就不同意做手术,我跟他说,来看中医是想开口服中药给孩子调理身体,缓解扁桃体肿大的症状,就只给孩子开中药吃。他说不做手术,那就做保守治疗,用微针针刺特色治疗方法,效果非常好,没有任何伤害,这不是手术,不属于手术,也不需要注意什么。”
这种疗法让冯女士在一旁看得心疼万分,由于非常信任这家三甲中医医院,敬重老中医专家,就没有多想,听信了他的话。
“他刺喉放血,用镰状手术刀连续刺右侧咽喉大约50小刀,他是直接戳。”
冯女士回忆,这位老中医用大号镰状手术刀直接从5岁幼儿的口腔里朝右侧咽喉连续盲刺,15秒刺了约50小刀,刺到孩子咳呛吐血,喘不过气来,他让咽喉流着鲜血的孩子去细菌最多的垃圾桶旁,朝里面吐血20毫升左右,也没给孩子做消炎无菌抗感染治疗,没有防护措施,没有风险告知。
冯女士提供的医院相关病历和诊治记录显示,医生使用“微针针刺,二个穴位”。2015年12月29日,医生诊断为“慢性扁桃体炎”。2016年1月2日,同样的疗法医生诊断为“喉痹”。2016年1月9日,诊断为“扁桃体肥大”。
期间,冯女士看到孩子出现不好的症状告知医生。2016年1月10日,冯女士还拍了视频发给医生,询问怎么把孩子治成这样了?
冯女士说:“我孩子是被他刺坏了右侧扁桃体+放出大量鲜血伤害了身体,出现了当时不好的症状。” 她有当时孩子睡觉呼吸情况不好的视频。
“他隐瞒伤害,说在门诊治不好了,必须得住院打针,只是扁桃体肿大,打几天针保证给看好,他一手从门诊把孩子转入住院部,没想到他的目的是为他下一步做手术做准备。”
冯女士表示,2016年1月13日晚上,老中医三次来到病房,各种游说,劝说给幼儿做割除扁桃体的手术,三次都被她拒绝。
2016年1月14日,从没见过的一位实习医生跟冯女士说,孩子的扁桃体肿大很严重,必须尽快做手术割除,否则有生命危险。
冯女士不同意做手术,哭着请求只打针吃药做不伤害身体的治疗。请求无效后,冯女士哭着在对方指定页面指点的一块地方签了个不符合手术要求的名字。冯女士始终不同意做手术,即使是在医生的“吓唬、诱导”下签了名字,还是不愿意做手术。
当晚,冯女士专门找到夜班值班医生,哀求不要做手术,请求其转告老中医不要做手术,值班医生口头答应不做手术,但冯女士没能拿回被诱导签名的单子。
2016年1月15日,老中医不顾冯女士的反对,还是给孩子做了手术。
“他拍胸脯打保票信誓旦旦地承诺,说是只割除半边扁桃体,说是局部麻醉,手术半小时就好,保证没有任何伤害,没有任何手术后遗症,割除了扁桃体只有好处没有任何坏处。”
冯女士表示,老中医给出这样的保证和承诺,把幼儿推进手术室,但3个小时后,老中医出来让她看取出的组织,说这个部位已经粘连有淤血好难割,他一点点才剥下来的。
“他后来把孩子从手术室推回到病房,说手术非常成功。”
冯女士介绍,孩子做完手术住院17天,2016年2月27出院,3月5日就出现不适症状,去找老中医复诊,他只是看一眼咽喉就说孩子的扁桃体手术恢复得很好,开了一些中药让回家继续喝药。
从2016年3月5日至2019年11月8日,冯女士的孩子一直在医院由老中医复诊。
“孩子声音变得嘶哑,鼻腔不舒服,这样持续了半年,流鼻血症状越来越严重,脸部也是肿的,我带孩子去复诊就问他:你拍胸脯打保票给孩子做了割除扁桃体的手术,孩子就不会有咽喉炎症不适的情况了,就会很好,保证没伤害、保证没有后遗症,只有好处没有坏处,怎么我的孩子被你做过手术就怎么出现这些不好的情况?”他就瞪眼说他没承诺过。”
冯女士表示,因为还需要继续治疗,他们是弱势群体,也不敢得罪医生,只能换医院治疗。
2020年7月,冯女士到医院复印住院病历,发现病历里写的是全身麻醉3小时,割除了双侧扁桃体+刮除腺样体+经鼻内镜下鼻窦手术+双下鼻甲部分切除术,还发现有等离子消融、双极电凝止血等。
“我又去找老中医,这时他已经退休了,那名实习医生调出病历资料,我才看到,祝医生给孩子全麻醉做了这些手术。”
“我很震惊,我才发现,他给我孩子做了那么多手术,我就知道出大问题了。我问这位年轻的实习医生,普通的扁桃体发肿,怎么为孩子做这么多手术?他看我孩子在流鼻血,说这种状况已经治不好了,他也没办法。为了止血,他用药水点了孩子鼻子,孩子痛得差点跑到窗边去跳楼,我赶紧抱住孩子,他说疼死了,疼得生不如死。”
冯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老中医隐瞒镰状手术刀伤害实情又强行做鼻咽部多项手术,导致幼儿出现从没有过的流鼻血、头晕头痛、面部浮肿、声音嘶哑、呼吸疼痛、眼睛红血丝等症状,孩子打喷嚏鼻腔震动疼得打滚,夜晚不能正常入睡,不能正常生活、学习,需要长期请病假休学在家,冯女士是孩子唯一的亲人,只能由她日日夜夜照顾护理孩子。
冯女士表示,医院病历内容记录的内容与事实不符,众多手术项目、手术损害部位被隐瞒。
“他骗我说只做割除扁桃体的手术,他实际上是做了从鼻咽部从咽喉到鼻部的一系列手术。他隐瞒了刀刺伤害行为,当时说‘只割除半边扁桃体、做局麻,手术只要半个小时就做好’,实际上做了那么多不该做的手术。我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孩子是被他先刺坏了右侧扁桃体+放血伤害了身体,他又割除了伤害部位,增加很多项手术项。”
冯女士了解到,老中医在门诊时使用的是镰刀状的手术刀。
“他在病历上写的是微针穴位疗法,微针和手术刀是两样不同的器械,他一开始就违规用镰刀状的手术刀刺孩子,这个刀不符合治疗幼儿咽喉扁桃体肿大,他辩解是中医疗法,但可以找中医专家对照看一下,他是背道而驰,人家中医专家是用很小很轻的塑柄器械,只是在幼儿的扁桃体上轻轻点几下,点出一二滴血,不会出太多血,目的是治好扁桃体肿大不伤害身体,操作方式完全不一样。”
冯女士表示,老中医的手术记录混乱不清,与事实不符,“没有写手术记录,只写了微针穴位疗法的收费,病情每一次的进展也没有写,他到底做过哪些,伤害到哪些,他怎么做的,他都没有写。”
医院曾经让老中医把手术情况写下来,把损害的部位和手术过程都写下来,方便孩子后续治疗。“但是医院沟通后答复称,他不给我们写,他是有义务来写的,他说他错了就错嘛,那就赔钱嘛,该怎么赔就怎么赔。他始终没有写,这也是我的一个诉求。”
冯女士说:“真正对孩子伤害最大的首先是用镰状手术刀刺喉放血引起的伤害+鼻腔手术,而这些关键性的有危害的手术都没有记录。
冯女士表示,2020年,她向宜昌市卫健委投诉、举证孩子就诊被骗的经过,如果没有证据,医院和涉事医生也不会承认。
“恰好他门诊时我用手机拍下来了,我当时只是注意我孩子,没有刻意注意他的手,整个过程都录下来了,他用一把镰刀状的手术刀把我孩子治坏了,我有视频证据,包括我孩子吐血的视频证据,我提供给了市卫健委,这就是铁证,市卫健委工作人员一看就说哪有给小孩用这个东西。”
冯女士说:“他是骗我们这样治疗,明知道这个结果还要去做,卫健委最终认定医院方是全责,也做了医学会医疗事故等级鉴定。”
华商报记者看到,2021年4月27日宜昌市卫健委的调查书面回复称,涉事医院提交的病历记录存在多处自相矛盾、缺项等问题,手术记录等关键病历内容严重不全,造成患方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不予认可,无法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原卫生部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相关批复,医院的前述情形符合不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进行的情形,我委依法判定医院应承担本次医疗事故责任,责任程度按照完全责任判定。
2021年10月19日,宜昌市卫健委委托市医学会对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做出医疗事故技术等级鉴定,鉴定级别为“三级戊等”。
冯女士表示,她去找医院,医院的态度就是该怎么赔偿就怎么赔,到现在也没有处理涉事医生,涉事这名老中医已退休无法追责。
“我孩子没有病,只是扁桃体肿大,幼儿扁桃体肿大不是病,随着年龄增长慢慢会消退好起来,但他初次就诊都不给保护治疗的机会,直接就刺伤割掉了。”
冯女士非常懊悔,她没想到去她信赖的医院就诊,孩子却遭受了人为灾难。
冯女士说:“我是带着孩子全国各地救治,只能把这个伤害情况最终固定下来,才能看怎么赔偿。这两年因为疫情,都是看一看,停一停。只要我的孩子能好,赔偿都不是我要考虑的问题,我主要考虑我孩子的健康。”
冯女士表示,扁桃体肿大只是一个常规治疗,并不是疑难杂症,“这都是有医疗规范的,他的责任非常明确,他的做法也是反常规的,任何医生即使为了赚钱,想多做几例手术,都不会像他这样做,我认为他是涉嫌故意伤害或者医疗事故罪,我要求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021年,冯女士去派出所报警,警方最终没有立案。“他们认为不属于派出所管辖,这是在医院发生的医疗事故,属于卫健委管。我想追究他的刑事责任,但据说损害后果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条件。”
2月15日,华商报记者联系涉事医院,医务科负责人告诉华商报记者:“我们和市卫健委都高度重视,前面已经做完鉴定,医调委也介入处理,法院也在积极协调,包括我们可以帮她找法律援助。”
医务科负责人表示:“这个事情最终肯定是走法律渠道来处理。2021年,她把我们医院起诉了,2021年11月份又撤诉了,我们现在依照法律程序和流程来办结这件事情。”
“为了维持社会和谐,我们也尽最大的努力,包括目前她生活困难,我们也在适当考虑要给她支付部分的费用,我们都在积极地想办法,一直在积极推动解决,希望能公平处理。”
华商报记者希望提供涉事医生电话联系采访,医务科负责人回复称需要联系医院宣传科,需要带齐证件,才能够接受正规采访。
一名在职,一名已退休,对于涉事医生行政追责,医务科负责人证实:“他已经退休,我们在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给的通知,在做相应的处理。退休并不妨碍对相关责任医生的处理,因为有执业医师法,并不是因为退休了就不追究了。”
冯女士告诉华商报记者,“他有60多岁,退休以后到上海一家医院上班,医院说他退休了,医院没有权处罚,但实习年轻医生可以处罚,说他只是个实习医生,手术都是祝医生做的,实习医生也做不了主。”
冯女士表示,由于医疗事故等级鉴定级别与孩子目前的手术损害症状不符,孩子无法得到应有的赔偿与医疗救治。
丈夫病逝后,冯女士便辞去工作专心带孩子。“孩子今年11岁,不能正常生活已经5年多。我把孩子看得特别重要,全心全意照顾,在外面早餐都没有给孩子买过,就在家里做着吃,哪怕是炒个青菜煮个稀饭。”
既当爸又当妈,一个人抚养孩子不易。冯女士粗算,这几年总共花了几十万元,这两年求医问药到国内大医院治疗,包括路费就花了六七万。
“为了孩子,有时候得买这买那,有时候得哄着,孩子不舒服嘛,去年带孩子去北京、上海治疗,孩子是拒绝看医生,孩子已经看疼了,就不愿意去医院,也就答应带孩子去玩玩,这个费用就很贵了。”
虽然认定了医疗事故等级,但冯女士对这个认定不服,因为医疗事故技术等级鉴定中并没有提及医院实施手术的情况,没有提及幼儿被伤害治疗的情况。幼儿医疗属于特殊群体,应该高度注意、高度保护,医疗鉴定的方式也应该考虑幼儿身体的特殊性,幼儿不同于成人,不能按照成年人的鉴定标准做幼儿的身体损害鉴定。
冯女士说:“孩子被手术损害的实际病痛比三级戊等描述的严重得多,不能上学学习以及不方便描述的痛苦,孩子以后的生活,现在连义务教育都没有接受,就是待在家里也不能完全把教育停了呀,肯定要请私教老师,这也是合情合理的,这要有花费的,我还要照顾孩子,护理日常生活。”
冯女士说:“只能期待孩子以后长大会慢慢变好,孩子越来越好,孩子身心都能恢复健康,以后就不找医院,如果还出现鼻部、眼部、面部、呼吸道相关不适,凡是与这个手术相关的病情,医院都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关键是后期对我孩子的生活和学习要有保障和赔偿。”
冯女士透露,医院答复说,那就请律师上法院吧,法院怎么判就怎么赔。
“医院也承认是他们的问题,我在宜昌也咨询了律师,可以做民事诉讼赔偿,但我们经济能力也有限,请律师的费用也拿不出来,所以才向媒体求助。”
华商报记者 李华 编辑 董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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