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6:18:50来源:法律常识
我近期作为物业公司的代理人代理了大批量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尤其是今天上午就一下子开了20个!开的多了就见得多,要么被告不来,要么来了就拿一大堆他认为有用的材料,要么就委托律师代理应诉!就前述这三种被告应诉情况,客观来讲,还是希望律师代理应诉的多些好,毕竟两边都是相对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举证质证也好,法庭辩论也好,绝大多数都能够言简意赅,不浪费时间!
但毕竟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涉及的标的额又不是很大,多的也就万把块钱,您让业主再去花几千块钱的代理费(根据贵阳市公布的律师收费标准,最低也是六千),很多业主又觉得亏的慌,所以现实中绝大多数业主都是要么不出庭应诉,要么就是自己出庭应诉。针对这两种情况,从快速结案的角度考虑,也是希望尽可能出现当事人不出庭应诉的,毕竟出席审理嘛,少了些环节,节约了时间!但从旁观者角度讲,是不建议不出庭的,作为业主,还是应该出庭应诉的,毕竟这是自己的权利,当庭向法官陈述自己不交费的理由总比不出庭让法官缺席审理的好。又由于在某些出庭业主对证据认识方面的不足,往往又会出现自己对自己的证据说不清道不明的情况,造成时间的浪费。对此,虽然目前我还是物业公司的代理人,但为了方便自己,也方便业主,有那么点自己的想法,供业主考虑:
一是尽可能自己出庭,因为出庭应诉既是权利也是义务,那既然是权利,那就好好行使,因为出庭了你至少可以向法官讲下为什么不付费嘛,不管有理没理;
二是出庭后的陈述最好言简意赅,不要啰哩啰嗦的,反反复复,因为这会导致法官听不明白你要说什么,会导致庭审时间的延长等;
三是证据的准备,最好是分门别类,可以不管有用没用,有没有法律上的关联,要一组一组的来,不要一下子拿出一堆,然后又说不清楚这些证据要说明的是什么;
四是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要提供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有关联的证据,什么房屋质量问题,车子被划等严格说来不是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是其他法律关系,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中是得不到解决的!
以上就是近期代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得出的些许体会及建议,对与不对,可斧正、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