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1 10:33:06来源:法律常识
2019年的一天,94岁的李凤玲家里发生了一件令人捧腹大笑的事:家中的小女儿熊丽竟然恶人先告状,将自己的三个哥哥告到了居委会。
居委会里,熊丽怒气冲冲地指责三个哥哥,“当初既然签了赡养母亲的协议,现在为何不愿意履行呢”?说着说着,熊丽把众人的目光引到了母亲已经发生骨折的腿上,然后继续说道,“老宅拆迁时,你们可是分走了20万的征收款,如今母亲的腿成了这样,你们为何不管”?
话刚说完,三个哥哥就和熊丽吵了起来,指责熊丽,“你说你都离过三次婚了,怎么还长不大啊?52岁的人了,竟然还要花母亲的退休金,让母亲来照顾你,你于心何忍”?
吵到这里,居委会的人也大概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们耐心地劝说熊丽,费了很多口舌,才把熊丽心中的怒火浇灭,随后又劝说熊丽的三个哥哥,希望他们兄妹之间能和睦相处,同时4个人要主动承担起赡养母亲的义务,在工作人员的努力下,他们之间的矛盾总算暂时调解了,可是在母亲的腿发生骨折前,熊丽一直都是母亲照顾的,现在母亲的腿已经无法动弹,那么熊丽到底该如何生活呢?
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是至关重要的,如果父母老是娇惯孩子,将会让孩子变得懒惰,不愿意工作,熊丽就是这样一个被惯坏了的孩子。
熊丽的父母总共生了6个子女,熊丽是家中老小,正是这个原因,熊丽的父母无比娇惯熊丽,后来,熊丽的父亲去世了,照顾熊丽的任务就落到了母亲和她的哥哥姐姐身上,由于6个子女的年龄差距很大,使得哥哥姐姐在照顾熊丽时,就像在照顾自己的孩子一样,同样娇惯着熊丽。
被家人娇惯久了,熊丽自然成了一个好吃懒做的人,从来不干重活,从来不受委屈,哥哥姐姐都担忧,“这样的女子,谁家的小伙愿意娶”?不过哥哥姐姐的担忧都是多余的,几年后,熊丽认识了一个富豪。
富豪家是浙江的,家里靠搞工程赚钱,是村子里远近闻名的有钱人,在见到熊丽时,这位富豪一下子就看上了熊丽的长相,想娶熊丽为妻,当时的熊丽本就颜值出众,有众多追求者,能够被这样的富豪看上,一点也不意外,在双方家长的撮合下,两个人很快就结婚了。
婚后,熊丽继续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从不工作,也从不干家务,不仅如此,富豪丈夫还为她买了一辆轿车,每到逢年过节,熊丽都会开着豪华轿车回娘家探亲,村里人看到后纷纷赞叹,“这闺女的命可真好啊”。
当然了,住在大别墅里的熊丽,怎么可能不令人羡慕呢?然而好景并不长,结婚刚刚一年多,夫妻俩的生活就变成了一地鸡毛,由于三观不合,两个人常常因为琐事吵架,家庭关系极不和睦。
这样的状况大概维持了不到半年,熊丽就忍受不了了,她想跳出这个困境,开启新的生活,于是,某一天,熊丽向富豪丈夫提出了离婚,当时,富豪丈夫也被熊丽折腾得没有力气了,熊丽提出离婚后,他很快就答应了,并在离婚时同意付给熊丽14万赔偿。
离婚后,熊丽总算解脱了,拿着这14万的赔偿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在当时,14万对一个普通家庭来说并不少,甚至可以过上好几年,可是一向大手大脚的熊丽,没过多久就把这14万花光了,身无分文后,熊丽的生活立马陷入窘境。
于是,不愿工作的熊丽只能重新找一个有钱男人,凭借出众的颜值,熊丽很快就嫁给了一个有钱老公,这个老公是一个生意人,收入虽然比不上第1任老公,却也是吃穿不愁,不过呢,嫁入这样的家庭,熊丽如果还是不愿意做家务,家庭就很难运转,没多久,两个人就因为家务开始吵架了,熊丽的老公指责熊丽,“我们这样的家庭,虽然不缺钱花,可是我身上仍然有压力,你若不帮我分担,那我们只好离婚”。
这次离婚是熊丽的丈夫主动提出来的,熊丽没做过多的纠缠就答应了,这次离婚后,熊丽没有分到太多财产,而且她也快30岁了,因此,熊丽的压力很大,想尽快找个男人养活她,当时,熊丽正好遇到了一个环卫工人,这个男人比熊丽年长,很会照顾熊丽,于是,熊丽嫁给了这个男人。
可是还没过多久,熊丽就后悔了,因为她实在过不惯这种清苦生活,于是,她主动跟丈夫提出了离婚,丈夫也没有多说,就跟她办了离婚手续,这次离婚后,熊丽彻底成了一个巨婴,不想工作,不想挣钱,而是回到娘家啃老。
回到娘家后,本以为熊丽的母亲李凤玲会批评熊丽,可是万万没想到,母亲竟然非常愿意让她回家啃老,一日三餐,母亲都会做好端给熊丽吃,还会主动把熊丽的脏衣服拿过来洗,对熊丽的照顾可以说是无微不至。
不仅如此,母亲李凤玲每月1400元的退休金也交给熊丽来花,如此一来,熊丽过上了无忧无虑的生活,况且在2008年时,又一个好消息砸中了熊丽,当时,熊丽家的老宅拆迁,获得了20万的征收款,还分配了几套安置房。
在分配征收款时,虽然没有熊丽的份,可偏心的母亲却将一套80平米的房子私自分给了熊丽,还将安置费,过渡费等一些钱全部给了熊丽,于是,熊丽的生活变得更加滋润了。
值得注意的是,在这次分配财产的过程中,熊丽的三个哥哥签了一份赡养母亲的协议,协议中说到,如果母亲有了病痛,三个哥哥要主动花钱帮母亲医治,也正是因为这个协议,让熊丽在往后的生活中不断地给三个哥哥提要求。
2019年的一天,94岁的李凤玲在出门买菜时不慎摔了一跤,腿部发生骨折,得知情况后,熊丽想立马将母亲送去医院治疗,可是一向花钱如流水的她根本没有积蓄,于是她只能去求助她的三个哥哥,可是令熊丽没想到的是,她的三个哥哥竟然不愿意为母亲花钱。
当时熊丽非常生气,心里想着,“当初分征收款的时候不是签了一份赡养协议嘛,现在怎么能够不履行呢”?怒气冲冲的熊丽随即就拿着这份协议去找她的三个哥哥,然而三个哥哥见到协议后仍然不愿意履行,还指责熊丽,“你整天只知道躺在家里玩手机,却让一个90多岁的老人出门买菜,发生这样的意外,难道不是你造成的吗”?
哥哥的意思很简单,“虽然签署了那份协议,可这件事毕竟是熊丽造成的,所以他们想让熊丽一个人承担”,无奈之下,熊丽只能将三个哥哥告到居委会。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熊丽将这件事告到了居委会,可是工作人员也很难做出评判,只能尽可能地调解,调解的过程中,熊丽一个劲地强调,“既然白纸黑字写得清清楚楚,那三个哥哥就应该花钱帮母亲看病”,而三个哥哥,虽然一个劲地咬着熊丽啃老的事不放,可是现在母亲的腿骨折了,他们无论如何也要先把母亲的腿治好,然后才能表达对熊丽的不满。
于是,碍于情面,三个哥哥为母亲找了一个江湖土医生,之所以找这样的医生,当然是为了省钱,不过呢,一分钱一分货,花这么一点钱,根本不可能把母亲的腿治好,经过一番折腾,母亲骨折的腿不仅没有治好,反而出现了恶化,况且,在母亲受伤期间,三个哥哥很少过来照顾母亲,全是由熊丽一个人在操劳,熊丽觉得,“自己只是一个女儿,相较于三个哥哥,他们更有义务照顾母亲”。
于是,熊丽又将三个哥哥告到了居委会,可是工作人员也没有更好的办法,只能尽可能地调解他们兄妹之间的矛盾,调解时,三个哥哥总是拿熊丽啃老的事当挡箭牌,“说什么熊丽从来没为母亲洗过衣服做过饭”,一味地指责熊丽的不是,却不愿意正面解决问题,如此一来,母亲无人照顾的事还是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熊丽只好拿出协议说事,看到协议后,三个哥哥才最终答应要履行赡养义务。
不过他们也让熊丽签了一份协议,这份协议是关于母亲退休金的,协议中写到,“母亲每月1400元的退休金,往后要拿出400用于给母亲看病,再拿出500用于母亲的开销,剩下的钱,则由熊丽的哥哥帮母亲存起来,以备不时之需”。
当时,熊丽同意了这份协议,不过她并没有意识到,这份协议签署后,她就没法再啃老了,那么不再啃老的熊丽,到底愿不愿意找一份工作来做呢?或者说,她今后的生活到底该如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