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3:49:13来源:法律常识
为准确有序地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困境,有些不动产登记将探索采取委托律师调查见证的方式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事务,虽然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解决不动产继承(接受遗赠)登记事项必须公证的困境,又会带来诸多弊端,而且自9月17日非公开发布政府准备购买律师服务审查继承(接受遗赠)公证事务以来,已鲜有群众通过公证办理,原来办理完毕的也有很多不再交费领取公证书,如果时间过长,恐怕引起群众的不满。为此,建议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解决不动产继承登记事务同时应当保留购买公证服务。其理由如下:
一、相比购买律师服务见证不动产继承事务,公证可以一揽子解决当事人的所有继承事务。可以减轻当事人时间、金钱、精力成本,让当事人少跑腿,具有更强的社会治理效率。从“放管服”“一次办好”改革角度,公证办理不动产继承既经济又效率,当事人可以一次性解决企业股权、车辆、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中财产权益、银行存款等继承问题,符合社会治理效率性、体系化的要求。
二、保留政府购买公证服务解决不动产继承事务有利于节约财政支出。有些公证处仍然属于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收费全部纳入地方财政收入,经费、人员成本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保留购买公证服务解决不动产继承事务产生的费用都会在财政体系内运行,不会再增加大量政府财政支出。
三、同时购买公证服务不会影响在解决不动产登记继承(接受遗赠)事务中的行政创新。相反会克服单纯购买律师服务所带来的人民群众分别办理继承不动产与其他遗产的弊端,使得创新更有效、更便民,是“升级版”的机制创新。
四、相比律师见证公证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都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公证证明在民事诉讼中原则上无须审查则应被采证。而律师见证没有相应的法律支持,仍然属于“私证”范畴,其效力来源于对律师职业素养与责任的信任。
五、相比单独购买律师服务,同时应当保留购买公证服务可以引入竞争机制。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通过何种渠道办理不动产继承事务,公证服务也可以与律师服务相互竞争,共同提高,优化服务,形成良性循环。
六、没有了不动产继承公证业务的公证处与其他地方相比公证处相比,就会“跛足”,职能不全,不利于当地公证事业的发展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已经有30多年了,近10年共办理继承公证1万余件,有充足的的经验处理继承事务。而且,公证行业已经建立了完善的责任保险制度,可以承担由于过错出现的赔偿。
七、在各地探索中购买律师服务显著低于购买公证服务。各地在解决不动产继承(接受赠与)登记事前审查法律服务中多数选择公证形式,鲜有律师服务的案例。(江苏泰州姜堰区一例)
由此,建议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不动产继承事务同时应当保留购买公证服务。具体设想如下:
1、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用招标形式发起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不动产继承事务时,同时明确中标单位将与公证处同时提供不动产继承(接受遗赠)事务法律服务,由当事人自主选择由律师或者公证提供法律服务。
2、公证服务不参与竞标竞价,直接使用中标律师事务所所确定的中标价格。
3、公证处参照中标单位标准与相关机构签订购买合同,与中标律师事务所相同的渠道计提核拨公证服务费用,作为公证处计费收入。
4、公证处办理相应公证可以同时探索济南市高新区服务模式代为相应不动产登记业务办理业务,减少办事群众往返,可以更进一步实现“一窗办理”“一次办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