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09:21:37来源:法律常识
漏罪不放过,无罪不冤枉……在今年两会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所作的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有9件案子被作为典型案例写进了报告。这些案例的典型意义在哪儿?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案例中有两例涉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体现了检察机关“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打财断血”的办案理念。宜宾市检察机关办理的一起涉黑案件追诉了漏罪8起、漏犯13人,有力打击了犯罪。
有两例案件涉及保护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西充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8家燃气公司涉嫌非法经营的案件中,妥善协调解决涉案公司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问题,保障了企业的正常经营以及12万余户农村居民正常用气。
有两例案件为公益诉讼案件,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生态环境与国有财产不受侵害的典型。
另有三例案件涉及未成年人保护,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优化了培训机构、校园以及校园周边的安全环境。
典型案例
1.宜宾市检察院追诉8起漏罪、13名漏犯,追加认定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彭美春等人故意伤害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扫黑除恶“不放过”典型案例。
公安机关以彭美春等8人涉嫌故意伤害罪移送审查起诉。宜宾市检察院受理后,多次与公安机关会商研判案件性质和后续侦查方向,指派业务骨干与侦查人员复勘现场、走访当地开展调查工作,依法查明彭美春等人长期拉帮结伙、横行乡里,除涉嫌犯故意伤害罪外,还多次实施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已形成以彭美春为首、成员达21人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宜宾市检察院依法追诉漏罪8起、漏犯13人,追加认定恶势力集团犯罪,起诉意见被法院采纳。
2.乐山市检察院抗诉的杨楠洗钱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惩治和预防毒品犯罪”典型案例。
杨楠与唐俊(因犯制造毒品罪被判刑)系男女朋友关系。2010年下半年至2011年初,唐俊组织他人制造甲基苯丙胺60余公斤用于贩卖。杨楠通过利用他人账户多次转账、取现等方式,隐匿唐俊640万元毒资的来源、性质,用于购买住房、轿车和理财产品等。法院未认定杨楠构成洗钱罪。乐山市检察院抗诉后,法院采纳抗诉意见,认定杨楠犯洗钱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60万元。
3.西充县检察院办理的8家燃气公司涉嫌非法经营案入选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2012年至2018年,西充县有8家天然气公司在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向乡镇提供天然气供应服务。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审查起诉。西充县检察院调查发现8家企业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均在审批中,其他证件基本齐全。针对本案情况,西充县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证实燃气经营许可证未能审批的主因是行政许可审批部门及城镇规划发生变化,相关企业经营范围未能达成协议。办案中,西充县检察院对涉案企业均未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并邀请县工商联、县住建局等部门召开案件公开审查会,要求涉案企业保障正常供气服务的同时,协调企业就燃气经营范围进行磋商,建议县住建局尽快完成审批工作。最终,公安机关采纳西充县检察院建议,依法对8家涉案企业作撤案处理。目前,涉案企业已就经营区域达成一致,整改完善后等待验收。
4.省检察院抗诉的民营企业家张某某、田某某职务侵占案入选四川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法院认定张某某、田某某构成职务侵占罪。二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省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调阅原案案卷,走访公司原相关工作人员,查阅公司账册,从上百本账册中找到两份关键的无罪证据,证实二人在客观上没有实施损害公司财产利益的行为。省检察院遂向省高院提出抗诉。省高院再审改判二人无罪。
5.若尔盖县检察院办理的白河唐克镇段河道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检察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3月,根据“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安排,若尔盖县检察院会同县河长制办公室对黄河干流及其支流进行暗访督察,发现白河唐克镇段(白河桥上游右岸堤防沿线、白河右岸索格藏寺院路对面山沟处)堆放了大量生活及建筑垃圾。经查证,该河道两处垃圾系附近居民倾倒,因无人管理,夏季臭气熏天、污水横流,涨水时一部分垃圾被河水冲入白河后流入黄河干流。若尔盖县检察院向唐克镇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同时将检察建议情况通报县级河长。收到检察建议后,唐克镇政府组织对两处垃圾进行了清理转运,专门聘请了公益性岗位人员负责河道日常垃圾的清理工作,并将河道检查工作情况纳入绩效考核范围。
6.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督促职能部门追回3115万元医保金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两周年典型案例。
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发现,2015年至2016年,有两家医院负责人分别组织医务人员采取开具“阴阳处方”等手段向绵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报销,共骗取医疗保险金3115万余元。绵阳市涪城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卫计部门对两家涉案医院和涉案医务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作出相应处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专项监督检查和教育培训。人社部门依法追缴被骗医保金3115万余元,并对两家涉案医院分别处以相应罚款。
7.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依法办理校园欺凌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事例向全国发布。
刘某某、陈某某等人纠集龙某某等3名未成年人成立“帮会”,先后逼迫10余名在校学生加入帮会并交纳保护费,殴打10余名在校学生,致使多名被害学生产生厌学情绪。内江市市中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同时,向教育部门提出加强学生法治教育、建立校园安全防控、净化校园周边环境的检察建议。教育部门及时整改落实,建立健全了校园安全防控体系。
8.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推动构建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监管机制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事例向全国发布。
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针对办理一起校外培训机构老师性侵儿童案时发现的问题,向区教育局提出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职责、建立校外培训辅导安全风险提示制度和培训机构评价退出机制等内容的检察建议。区教育局联合相关单位对254家校外培训机构进行检查,责令关停不具备办学条件的机构。随后,区检察院与区教育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学生校外教育培训机构防性侵害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并以专项报告推动区委区政府两办印发《未成年学生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对校外培训、托管机构的准入、人员资质、安全投入、与110联网等问题作出详细规定。
9.成都市检察院依法提出从重惩处教师性侵害犯罪的量刑建议并督促健全校园安全机制的做法,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典型案事例向全国发布。
成都市检察院对一起小学老师多次猥亵、强奸多名女学生案提起公诉时,向法院依法提出从重处罚和“从业禁止”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建议,判处被告人无期徒刑,并处“从业禁止”5年。同时,检察机关向教育部门提出检察建议。教育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吊销了被告人的教师资格证,禁止其终身从事与教育有关的职业,并建立健全学生安全常识教育、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师德师风动态考核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