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交通事故轻伤赔偿标准,交通事故造成伤残的赔偿范围

时间:2022-09-21 11:39:05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是现实中很贴近生活的一类法律纠纷,普通人在遭遇了交通事故后,常常因为不知道能获得多少赔偿,不能很好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交通事故中造成多重伤残情形,总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遭遇交通事故后如何准确计算出自己能获得的赔偿,下面以案例形式为你解答。

案情简介:

2019年5月1日,行人许某在回家路上与驾驶小汽车的王某在南昌青云谱区迎宾北大道发生碰撞,许某因交通事故受伤,住院15天,医疗费用36000元。某交警支队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许某不承担责任。许某委托某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该机构依据其所受伤已分别构成伤残二级、十级、十级等三个级别的多重伤残。

律师分析

本案系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根据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许某可以向王某主张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失费及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

本案中,许某涉及多等级的伤残,因此本案的争议焦点为:1、多等级伤残赔偿计算;2、伤残赔偿标准;3、赔偿项目及数额。

交通事故中造成多重伤残情形,总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一、多等级伤残赔偿金计算

涉及到这类多等级伤残如何计算伤残补助金,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以下简称《GB18667-2002》),其中附录B为多等级伤残的综合计算方法。

按照《GB18667-2002》的标准,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

C=Ct×C1×(Ih+∑Ia,i)(其中C为伤残者的伤残十级赔偿额;Ct为伤残赔偿总额;C1为赔偿责任系数Ih为伤残等级最高处伤残指数;∑Ia,i为附加伤残等级赔偿指数累加)

简单来说,多重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总额×赔偿责任系数×(最高等级的伤残赔偿指数+附加伤残等级指数(累加≤10%))。

交通事故中造成多重伤残情形,总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本案中,某交警支队认定,王某负全部责任,对应上述赔偿责任系数,机动车责任赔偿系数为100%。许某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为二级、十级、十级三个级别,根据多等级伤残者的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以最高伤残等级二级90%为基础,累加附加伤残系数十级(1%)、十级(1%)。

其伤残赔偿金计算标准=伤残赔偿总额×100%×(90%+1%+1%)

二、伤残赔偿金赔偿标准

事故发生在2019年5月份,许某伤残赔偿金标准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计算,由于许某系南昌市青云谱区人,其赔偿标准应按2018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

2018年江西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3819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4460元。城镇居民赔偿金额与农村居民赔偿金额相距甚远,这种“同命不同价”的赔偿标准广受诟病。不过2020年4月1日后,将不会出现“同命不同价”的情况。根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工作的意见》侵权行为发生在2020年4月1日(含当日)以后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全省各类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包括民事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如涉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以及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标准计算的,均统一按照城镇居民标准计算。

交通事故中造成多重伤残情形,总共可以获得多少赔偿?

三、赔偿项目与计算:

1、医疗费:以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为准;

2、误工费:本人月工资/30天×误工天数;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月工资或居民服务业月平均工资/30天×护理期;

4、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5、营养费:20元-50元/天×营养期;

6、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综合伤残等级×赔偿年限;

7、被扶养人生活费: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扶养年限÷2人;

8、鉴定费:实际伤残等级鉴定费用;

9、精神损失费:法院依情况酌定3000元-50000元之间。

10、财产性损失: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

最终所获赔偿数额=上述项目累加总额×责任系数。

以本案为例,许某系南昌市青云谱区人,花费医疗费36000元,许某有固定工资5000元/月,司法鉴定花费1700元,许某有一个十岁孩子需要扶养,法鉴定意见书载明其营养期为60天。依据许某上述材料,我们可以计算许某具体可获得赔偿数额。具体为:

(1)医疗费36000元;

(2)误工费19167元=5000元/月÷30天×(住院15天+医嘱休息100天);

(3)护理费1538元=102.54元/天×住院15天;住院伙食补助费1500元=100元/天×住院15天;

(4)营养费1200元=20元/天×鉴定营养期60天;

(5)伤残赔偿金622269.6元=33819元/年×20年×(90%+1%+1%);

(6)被扶养人生活费82824元=20760元/年×(18岁-10岁)÷2人;

(7)鉴定费:1700元;

(8)精神损失费:20000元。

共计为784698.6元,因本案中王某负全部责任,许某可获得最终赔偿金额为784698.6元×责任系数100%,为784698.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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