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周边找房产合同律师,收钱不办事是底线

时间:2022-12-03 12:15:5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公开的一段虚假诉讼案庭审视频中,当事检察官孙某庭上表示,“司法机关当中,收受贿赂不办事,说明司法工作人员保证了道德底线”。视频一经在网络上公开,很快引起舆论哗然:就算不懂法,也知道收受贿赂与一般人的道德观念相悖,孙某何出此言?

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这或许会使一些人产生错觉,认为受贿罪分两种行为模式,一种是索取他人财物,一种是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如果是“收受财物不办事”就不属于受贿,而是没有侵犯公共利益的“你情我愿”。

然而,受贿罪侵犯的客体不止国家机关正常管理秩序,还包括公私财物所有权、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就算国家工作人员没有为行贿者提供便利,其他社会成员也会基于“收钱”事实而怀疑权力运行的公允性、严肃性,担心不行贿就无法得到公平对待。况且拿人手短,国家工作人员没有直接给予行贿者便利,能保证不在同等条件下给予其额外照顾吗?

正因如此,最高法、最高检在2016年出台的《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实际或者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明知他人有具体请托事项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国家工作人员收受财物价值三万元以上,可能影响职权行使的,视为“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孙某所说“收受贿赂不办事”,一个隐含前提是知道有“事”要办。退一步讲,即使不知道要办什么事,收受数额较大财物也可以视为谋利的承诺。

跳出法律层面来看,国家工作人员的道德底线岂能是“收钱不办事”?尽职尽责、清正廉洁才是本分。套用这个句式,应当是“办事不收钱”。道德底线通常要高于法律底线,一句“保证道德底线”,连法律底线都击穿了,遑论道德底线。

孙某堪称荒唐的言论背后,究竟是故意颠倒是非强词夺理,还是真实心声的流露,有必要加以深究。自2016年至今,由孙某经手的受贿案件中,有没有其他“收钱不办事”的人因此逃脱了法律制裁?至于孙某自己,又是否属于“收钱不办事”还沾沾自喜的其中一员?

值得注意的是,当律师指出被告人12份笔录没有一份和同步录像时间一致,孙某回应称这是合理误差,体现了他们工作的严谨扎实,这种罔顾法律规定的自我吹捧与“保证道德底线”如出一辙。副检察长张某某则表示,我们是盘锦,不是一二线大城市,言下之意便是小城市的司法队伍就可以放低对自身的要求,甚至低过法律底线——需要被调查的,或许不止孙某一人一事。(王梓佩)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债权 伤残 程序 刑事案件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