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3:40:51来源:法律常识
重要提醒
为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原浙江省法制办和司法厅《关于印发选派律师赴政府法制工作机构挂职锻炼办法的通知》(浙府法发〔2015〕11号)精神,结合拱墅区律师工作实际,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拔律师挂职从事法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把握挂职的良好机遇
政府法制工作具有较强专业性,律师赴司法局挂职从事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法律事务等相关业务工作,有利于提高律师的行政业务和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能力,希望广大律师尤其是青年律师踊跃报名,积极接受挑选。
二、挂职律师条件
(一)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专职从事律师职业;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修养,未受过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处分;
(三)年龄一般在三十二周岁以下,已取得执业证或从事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年以上;
(四)有较强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宪法、行政法、民商法、经济法等专业,或有志于从事行政法专业的律师,优先考虑。
三、挂职律师名额和工作时间
本次选拔赴区司法局挂职律师一名,为时一年,需要延长挂职时间的,经挂职律师和其原所在单位同意,由区司法局确定。
四、挂职期间待遇
律师在挂职期间,暂停执业(有偿法律服务);其律师执业证书继续保留,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更换公职律师工作证,挂职时间计入律师执业年限。律师挂职期间不转移党组织关系、劳动关系和工资关系,挂职期满后返回原单位工作。司法行政机关将律师挂职锻炼纳入律师人才培育计划,省市律师协会对挂职律师给予会费减免政策,区司法局在经费上予以工作补贴(大约12万左右)。
五、其他事项
挂职律师应当遵守挂职单位工作纪律和有关要求。挂职工作结束后,区司法局对该律师在挂职期间的表现给予考核评定,并向主管部门和律师所在单位反馈。挂职情况可作为挂职律师申请年度执业考核的内容。
本次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9月23日,请各律师事务所积极推荐律师报名,并将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同时将报名表一式两份邮寄区司法局复议应诉科。
联系人:徐昕暐
电话:88278309
邮箱:fyys88278309@163.com
邮寄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德胜路195号德胜大厦1820室
附件:杭州市拱墅区司法局挂职律师报名表.doc
来源/拱墅区司法局
编辑/肖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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