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3 13:48:19来源:法律常识
曲楠
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
政府服务 民商事诉讼 企业法律顾问
近日,武汉市江汉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因遗嘱继承引发的纠纷案件,不光案情令人匪夷所思,案件结果也值得人们深思。
2021年,高某因病去世,年仅四十岁。去世前,他立下了遗嘱,将名下价值400万元的房产、100万元的存款及一辆奔驰汽车全部赠与仅仅交往了一年的女友王某。
高某安葬后,王某向高某父母提出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却遭到了高某父母的明确拒绝。
王某无奈之下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庭审中,王某哭着诉说遗嘱是高某亲手写的,自己只是为了完成高某的遗愿。
高某的父母则老泪纵横称,儿子名下的房产是他们掏空了半辈子积蓄买的,如果给了王某对老两口太不公平了。
经过法院的5轮调解,王某和高某的父母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房产归高某父母所有,奔驰汽车和存款归王某,但高某父母还需向王某支付补偿金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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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书遗嘱是否合法有效?
需要符合这三个要件
这样的调解结果一出就引发网友热议。
一部分网友认为高某作为四十岁的成年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自己写的遗嘱应该就是有效的吧!
如果这样想的话,高某的女友王某就应该理所当然地得到房子、车子以及存款。
不过有一部分网友却不这样认为,觉得高某与王某相识仅一年,并没有结婚,而且遗嘱里的房产还是高某父母出钱买的。
但是高某竟然把自己的全部家当都给了王某,不禁要阴谋论起来,是不是王某使了什么“手段”?高某才会写下这样的遗嘱。
如果既让王某得了房子、车子,又拿钱,这对于养育了高某并出资给其买房子的父母,是不是有点太不公平了!
那么,高某自己写的遗嘱,到底是不是合法有效的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高某自己写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需要符合三个要件,才能被认定有效的遗嘱。
具体分别为:
首先,遗嘱是遗嘱人亲笔书写的。
这不仅仅要求遗嘱的全部内容是遗嘱人自己亲自写的,还要求如果有删减改动的话,也必须是遗嘱人自己亲自删除、更改的。
其次,自书遗嘱中的遗嘱人签名,必须是遗嘱人亲自签署的,这是最重要的一项必备要件。
即使遗嘱的全部内容都是遗嘱人自己写的,但是签名却不是自己签的,就不能认定这份自书遗嘱是有效的。
最后,为补强真实性的认定,自书遗嘱中需要明确书写的具体日期,要具体到年、月、日才可以。
从本案的调解结果来看,高某的自书遗嘱应该是同时符合以上的三个法定要件了,不然高某父母也不会接受这样的调解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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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遗嘱有效
也需给父母留一定赡养费
高某的因病逝世,不但让高某父母白发人送黑发人,还要在极度悲痛的情况下,被王某告上法庭。
最终也不得不接受自己儿子的存款、车子全部归儿子女友王某所有,还要向王某支付60万元的高额补偿金的结果。
不过也有网友会有疑惑。
如果高某的遗嘱是合法有效的,那么是不是就意味着根据遗嘱的内容,王某是有权继承高某的房子、车子以及100万的存款?
那王某接受了法院的调解,放弃了价值400多万的房子,未免有点太“吃亏”了吧?
其实并不是。
这样的调解结果,不论是对于王某还是高某父母来说,都算是一个好结果了。
因为,根据我国民法典继承编司法解释的规定。
当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高某去世时,已经四十岁,可以推算出,高某的父母也已经是年近七旬的老人了。
但是高某在遗嘱中,把自己的所有家当都留给了其女友王某,对于自己的父母却没有留下一分钱。
因此,如果本案不是通过法院调解,而是正常判决的话,法官会综合考虑到高某父母老年丧子、日后无人赡养的难处,在高某的遗产范围内,判决从高某遗产中划分一部分给高某父母,作为赡养费。
从高某去世后,留下的遗产来看,法院很大可能,会将100万存款的一部分直接判决给高某父母。
在这种情况下,不仅王某不能全部取得高某的100万元,还要承担房屋过户所产生的一系列税费。
所以,这样的调解结果,不仅最大限度地尊重了高某的遗愿,对于王某、高某父母来说,都是最“省钱”、最“快”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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槐城律师建议
针对自书遗嘱的相关事项,槐城律师提出如下三点建议,供大家参考:
一、自书遗嘱具有自身的优势,但也会因为没有其他人的参与见证,一旦发生争议,无法通过第三人加以证明。
建议在自己书写遗嘱时,留存书写过程的录音录像或者让律师现场见证。
二、自书遗嘱继承纠纷中,其中一个常见的争议点,就是关于立遗嘱人的行为能力。
建议在制定自书遗嘱时,同时备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医学证明,以证明自主遗嘱合法有效。
三、如果您无法判断自书遗嘱中的注意事项,建议您委托专业律师,为您提出合理建议,以避免日后由于遗嘱继承问题而引发一系列棘手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