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0:59:17来源:法律常识
去法院起诉,不知对方的身份信息可以这样办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零九条规定,原告起诉时提供被告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具体明确,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的,可以认定为有明确的被告。那么,哪些信息可以和别人区别呢?姓名、性别、年龄、电话号码、社会关系、居住小区名称、工作单位和其他户口登记内容,住院信息、健康码、支付宝账号、社保卡号、身份证号等等,信息越多越好。但是在实践中会遇到根本真不知道被告的信息,或者被告不愿意告诉的情形存在,对此怎么来解决呢?
此时也有网友会问,现在都需要在网上立案,身份号码是必选项,没有这个号码就无法立案。怎么办呢?
可以分为两步走:第一步,直接到法院现场立案窗口递交起诉材料。如果立案庭法官问你要身份号码,你告诉法官,你准备在开庭前向审判法官申请调取身份证号码。第二步,根据你掌握的被告不同识别信息,在开庭前向审判法官申请调查令。小区物业、街道、居委会、所在单位、派出所、民政局等等都可以调取到被告的身份信息。
此外,也可以委托律师去调取个人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受委托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的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律师提供了调查专用介绍信、律师证、授权委托书去被起诉人的户籍地派出所,获得身份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