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律师是认识好还是不认识的好,找关系并不可靠的说说

时间:2022-12-04 06:57:59来源:法律常识

做了很多刑事案件,绝大部分当事人都很迷信找关系、托后门,但是实际上没有任何效果。

我最近接了一个老家的当事人涉嫌强j的案子,在侦查阶段就咨询过我。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二人是通奸关系,两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多年,某天晚上,男的酒后翻墙去女方家中,然后在女方卧室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女方就报警了,之后男的就被拘留了。这个过程其实并不复杂,但是是否能够成立强j,是存在疑问的。并且男的一直否认有强迫行为,并坚持始终是女方自愿甚至是主动,而女方则称其被殴打被迫发生了关系。

侦查阶段,男的家属联系我,问我意见,我说按照男的说法,不存在强j,就要坚持下去,不能委曲求全。家属就想找关系,然后就找当地的律师说认识某某,是什么副局长,还认识检察院的某某某。家属以为找到了救星就主动买烟买酒,让当地的律师送。我就劝家属,这个律师不可靠,他不敢送也不可能送到的。不出所料,这些烟酒买是买了,送却没有送过去。嫌疑人还是被批捕了。

审查起诉阶段,家属又换了一个律师,也是当地的。这个律师相对靠谱,也劝家属不要着急送钱,这案子不是送钱就能决定的。家属虽然信了,但是找关系的路还是想走。东找西寻的,找到了一个老乡,说和检察院的某某是同学,可以送钱进去。我劝阻家属不要这样费劲了,没有用的。家属说律师该怎么辩护都行,找关系的事他们来。这话我也不好反驳,我也不参与他们找关系。后来,送没送钱我不知道,但是案子还是进了法院。

到了法院,开庭前,家属说要给法官送礼,我依然劝阻,这次是没有送,当然也送不进去。

找关系并不可靠

开庭的时候控辩双方辩论很激烈,被告人不认罪,我们就坚持无罪辩护,也拒绝认罪认罚。开庭持续了一天,我还申请调取了新证据,很遗憾,法官没有同意。前天,结果出来了,判了三年六个月。被告人说要坚持上诉。

不可否认,被告人对妻子不忠,婚姻存续期间还与他人发生婚外情,确实应当受到道德谴责。但是,道德谴责是一个层面,不能扩大到以刑事手段来追诉,否则就是扩大了刑事处罚的范围。还是要说找关系这个事,我一直觉得不靠谱,家属总是这样问我,我说“如果你找的关系靠谱,可能你就不会问了”。家属总愿意把钱花在找关系上,但是对于律师费却总在锱铢必较,有的甚至在差旅费上还和律师去讨价还价,说尽量选择普通火车别坐高铁。律师应该远离这样的当事人,我们是来办案的,也是来帮你们的,而不是来混律师费的。不要迷信关系,所有的关系都不靠谱,更不要迷信打着有关系收律师费的,这不是律师,本质上也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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