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08:28:53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字数:205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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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湖市司法局
关于落实双优化“十要十不准”规定的
公开承诺
洪湖市司法局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承担着依法治市、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律师公证等工作职能。现就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双优化“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01
大力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可靠的制度保证。全面清理全市涉及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法治营商环境提供制度保证。
02
加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公平发展的秩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依法履职,减少行政部门对市场的干预干涉;深入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提高服务水平,全面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依法坚持开展行政复议,做到有错必纠。
03
加强营商环境普法宣传,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良的社会氛围。在微信公众号“今日洪湖”开辟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服务专栏,在全市各乡镇群众聚集区域设置法治宣传专栏,每周定期更新优化营商环境法律知识,持续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的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全社会各行各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自觉性主动性,为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激发市场活力夯实基础。
04
扎实指导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平安的社会环境。健全大调解中心运行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人民调解工作。继续做实“诉调对接”,擦亮“伯婶说法室”调解品牌。全力推行律师进企业工作,加强涉企矛盾纠纷排查,依法化解企业用工、合同纠纷。做好刑释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员的稳控管理和安置帮教,为企业生产经营和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稳定环境。
05
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开辟“洪湖市掌上12348”平台,公示公开法援、公证等办事流程,组织律师网上“坐班”,在线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加快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建设,着力打造覆盖全业务、全地域、全时空的智慧法律服务平台;大力推广“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不断提升信息化法律服务水平,积极主动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供给。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的作用,全力为企业可持续发展防范化解各类法律风险,开辟各类绿色服务通道。支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为受疫情影响较大或面临危机困难的各类企业减免法律服务费用。
以上承诺,坚决履行,敬请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洪湖市司法局
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关于落实双优化“十要十不准”规定的
公开承诺
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作为政府组成部门,承担着全市退役军人思想教育、就业安置、优待抚恤、帮扶解困及拥军优属和烈士褒扬纪念等职责。现就落实洪湖市委、市政府关于双优化“十要十不准”的规定作出以下承诺:
01
聚合示范创建带动作用,着力加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推行“互联网+退役军人服务”,结合优待证申领发放常态化做好退役军人建档立卡工作。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精准落实优待抚恤政策,做好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健全阳光安置长效机制,着力保障政府安置退役土兵岗位质量。跟近监测退役军人就业动态,落实就业创业教育培训,加大就业创业扶持力度。建强服务体系,充实服务内容,规范工作运行,推进站点示范创建。加大“兵支书”培养力度,打造“张富清老兵”志愿服务品牌,带动退役军人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彰显红色力量。
02
发挥政治建设引领功能,大力营造尊崇尊重良好氛围。突出思想政治引领,组织开展“老兵永远跟党走”“老兵喜迎党的二十大”等一系列活动。加强典型激励引导,推选“最美退役军人”,大力弘扬英烈精神,做好烈士纪念设施提质改造,全面提升纪念设施管理保护水平。完善新兵入伍欢送、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报喜、退役返乡欢迎等机制,让参军受尊崇、退役得尊重深入人心。发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在就业创业、优待优惠、帮扶援助、心理服务、法律援助等方面为退役军人提供多样化服务,形成关心关爱退役军人的浓厚氛围。
03
紧扣作风能力关键抓手,全力提升服务保障工作质效。秉承主动作为、勇于担当、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以思想破冰引领发展突围和“双优化”活动为抓手,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高效办成一件事”等活动,帮助广大退役军人解决“急难愁盼”问题,让退役军人获得感成色更足。进一步强学习、优服务、转作风,全面提升政策理论水平和解决问题能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奋力推进全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恳请全市广大退役军人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洪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来 源:洪湖市融媒体中心
编 辑:石雅倩(实习)
编 审:吴 琪 陈筱茜
监 制:李友华
总监制:黄丽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