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1:52:38来源:法律常识
原标题:柳州医调委匠心调解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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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马艳 本报通讯员 傅永新 蔡诗仪
1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市民陈先生满怀感激之情赶到柳州市,只为亲手将一面“公平公正 为人民服务”的锦旗送到柳州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2020年6月,陈先生因父亲手术与某医院产生纠纷,柳州市医调委介入后,从“情、理、法”多角度入手,促成医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陈先生主动与医院代表握手言和。
柳州市医调委自2016年成立以来,坚守“公平、公正、合理、合法”调解原则,立案受理医患纠纷案件289件,调解成功达成协议286件,成功率98%。司法确认137件,占案件总数近50%,调解金额6900万元,实际赔付1300万元,“发生医患纠纷找医调委”成为柳州市医患纠纷双方的共识。2020年3月,柳州市医调委获司法部通报表彰为“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表现突出先进集体,2020年12月获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模范调解委员会”。
专业咨询解心结
“匠心调解化纠纷,尽心尽责解民忧”“人民调解公平公正,正本清源为民服务”……在柳州市医调委办公室,一面面锦旗悬挂在墙上,记载着5年来医调委人民调解员为民服务的脚步和成果。
“锦旗上写有信任和责任,我们医调委就是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多为政府分忧,多为医院解难,努力为患者维权。”柳州市医调委主任莫远波说。
作为独立于医疗机构和卫生部门之外的第三方调解平台,医调委与医患双方当事人没有隶属和利害关系。医调委受理医患纠纷调解申请后,可以指定1至3名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也可以由当事人在人民调解员名册中选择两名以上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据了解,柳州市医调委专职调解员每天8小时值班接访。接待来访咨询时,对一般的争议及诉求不超过两万元的,认真登记备案,耐心做好说服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与医院协商处理,在“法治先行、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的基础上,以情感化患者,用心化解干戈。一年来,医调委接待因医患纠纷来访咨询的当事人近500人次,在调解员们专业而用心的努力下,近80%的当事人在咨询阶段就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纠纷。
对于符合条件立案受理的,医调委及时安排确定调解庭组成人员,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时间表流程,一般案件30日内调结。对患方诉求超过10万元以上或者患者死亡的案件,申请专家咨询委员会出具专家意见书,以确保纠纷得到依法公正的解决。对于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还要通过回访了解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履行了赔偿责任,以实现“案结事了、患方息诉、双方满意”。
调赔顺畅无反悔
及时理赔是保障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成效的重要一环。为打通“调”“赔”之间的关节,依据《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医疗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柳州市构建起了“医调委+医责险”的模式,由独立于医院、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保险经纪公司将“调”“赔”紧密衔接。
莫远波介绍,医调委在调解过程中始终坚持“三个坚决不赔”,即不查明原因、分清责任的坚决不赔,“以闹取利”的坚决不赔,未经合法机构和组织调解、裁决的坚决不赔,促使双方依法维权。
在组织双方调解时,医调委邀请保险经纪公司人员列席调解过程,该公司人员作为独立于保险公司的第三方以及保险方面的专业人士,在调解过程中给予调解员保险理赔方面的参考,并在现场收集保险理赔相关资料,方便及时予以理赔。
2019年10月,柳州市某医院治疗的一患者在手术时突然出现心率下降、心脏停止,院方立即采取心脏复苏等抢救措施,遗憾的是患者最终还是抢救无效死亡。患者家属认为医护人员在手术过程中存在过错,要求医院进行赔偿。医患双方向市医调委申请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通知保险经纪公司派员列席,经协商,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医院一次性赔偿6.5万元。在双方协议签订后,保险经纪公司向承保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赔款及时到账。
得益于“调”“赔”之间的顺畅,柳州市医调委调解成功的每一起纠纷,都能得到及时理赔,并取得“无一反悔,无一上访”的实效。
开拓思维强源头
1月22日上午,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与柳州市医调委共同举办柳州市医患纠纷调处联席会,鱼峰法院为柳州市医调委颁发特邀调解机构证书,并为机构的调解员颁发特邀调解员聘书。
柳州市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司英华说,医患纠纷案件通过柳州市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大大降低了当事人直接来法院诉讼的案件量,有效避免当事人诉累、缓解医患纠纷矛盾,也减轻法院收案压力。
柳州市医院对医调委工作也充分认可,认为医调委可以很快安抚家属激动情绪,马上组织医学专家组研判,调解速度快。
为了做强医调委这个平台,柳州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了一批法律知识、调解技能、医学知识丰富的调解员、专家。同时,医调委加强与各医疗机构的联系沟通,开拓医调人员视野、提高办案能力,保证医患纠纷调解队伍建设始终处在健康有序发展态势。
2020年5月,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医调委与广西同望(柳州)律师事务所签订合作协议,由该所指派有相关医疗法律经验的律师每周两次到医调委办公地点值班,对医患纠纷当事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于下一步医患纠纷调解工作发展,柳州市司法局副局长陈岚表示,司法行政部门将加大调解工作指导,继续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方针,加强宣传教育与培训,预防和减少案件的发生。
图① 患者家属与柳州市某三甲医院达成协议。
图② 在柳州市医调委调解现场,医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柳州市司法局供图(马艳 傅永新 蔡诗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