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2:04:48来源:法律常识
对于案件当事人来说,说实在话,谁遭遇的案件谁都会糟心。如果是一些重大的案件,那会非常的痛苦。无论是经济上的损失,还是身体上的伤害,还是心理心灵上的折磨,都是一个巨大的痛苦。
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愿意会遭遇案子,就像没有人愿意去到医院找医生看病一样。谁不希望健健康康平平安安的呢?谁愿意去遭受那个无妄之灾呢?特别是一些刑事案件,你说人好好的,突然之间受了重伤,甚至突然之间死亡了,那对于他的亲人来说这是多大的痛苦!
假如说,造成这种案件的人,不能够得到法律的严惩,不能够依法去惩处他们,受害者心里的痛苦可想而知。所以,每每我看到那些为了平反自己的冤假错案,能够将一头青丝熬成了一头白发,甚至将万贯家财花尽变得穷困潦倒的人,而他们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获得公平公正。有一些人坐着轮椅拄着双拐,还有些人没法坐通车,自己想方设法甚至骑着三轮车来到律所,当看到他们在一身疲惫,说实在话,我们的内心可以说如同刀割。
因为他们的痛苦,他们的绝望,他们的愤怒,他们的呐喊,某种意义上他就是在愤怒地说出一种声音:不公!他们希望找到一种公平。可是他们承受的这种痛苦,有多少人能够理解呢?甚至有一些人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还有些人说他们是刁民,说他们是坏人,想方设法去打击。那么你说这个时候,他们内心的痛苦,谁能够真正的去理解呢?
我之前的节目中也曾经说过,有一个当事人,他就愤怒地喊出来,说:“戴手铐的不一定是坏人!不戴手铐的不一定是好人!而那些不戴手铐的保不定哪天就会戴上真正的手铐!”他为什么要这么说?就是因为他的亲人朋友,遭受了这种冤屈,但是又无处可申。所以面对这样的一个痛苦啊,我们好的律师就必须要深刻的感知。
我为什么总是要说我们一定要感同身受、将心比心,就是这个道理。当我们能够深刻感知到,当事人的痛苦的时候,那么我们才能够真正的沉下心来、认认真真的去分析他的案件。就算是我们从法律上穷尽一切手段,也无法解决的时候,我们也可以对于他们做心理上的安抚,或者是说我们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方法来帮他去解决。
因为对于一些案件的平反来说,法律并不是唯一的途径,我们还有纪律监察的途径,我们还有舆论的途径,我们有很多很多的途径。那么是不是我们的每一条路都走完了呢?并不是。往往一些当事人说:我已经穷尽了一切手段。他所指的其实是法律手段,而没有包含其他的手段。
所以今天,我就想特别强调,一个好的律师,他必须要深刻的感知到当事人的痛苦,他必须要和当事人一起哭,一起笑,一起欢乐,一起手拉着手肩并着肩,朝那条光明的大道上去走。那么这个时候,纵然我们也许未必能够走出一条光明的大道,未必我们能够看到光明,但是我们内心充满了温暖。
(本文根据北京国咨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曹保印【曹说法·好律师系列】视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