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3:14:46来源:法律常识
张成是一个科技公司的技术员工,由于经营环境恶化,加上疫情的原因,科技公司向张成提出解约的意向,张成体谅公司的难处,答应了公司的要求,双方同时签订了《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主要内容为:
1、张成自动向公司提出离职;2、公司向张成支付一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
协议签订后,张成即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开了公司。但在约定的付款日期,公司并没有按照协议支付经济补偿金。虽经过多次协议,但公司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不支付。
万般无奈,张成找到律师,希望委托律师帮他打一场劳动争议的官司,要回所拖欠的工资。
律师向张成问了几个问题:1、除了约定的经济补偿金外,公司是否还有其他违反劳动合同的行为,比如是否未签书面劳动合同。2、双方是否还有其他未解决的争议,比如,张成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
在得知双方除了欠款并无其他争议后,律师建议可以直接采用支付令的方式要回欠款。
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给付金钱和有价证券的申请,以支付令的形式,催促债务人限期履行义务的一种特殊法律程序。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1》
第十三条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和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十七章督促程序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就劳动争议事项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依据调解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支付令被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督促程序后,劳动者依据调解协议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十六条 因支付拖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事项达成调解协议,用人单位在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履行的,劳动者可以持调解协议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张成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解决拖欠的工资问题。
工资支付令申请书
申请人:写清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被申请人:写清公司姓名,地址及主要联系人信息。
事实和理由:写清欠款的由来及申请支付令的理由。
(比如:申请人为被申请人公司员工,自2018年8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在申请人处上班。2022年3月30日,双方签订《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书》,约定向申请人支付1个半月经济补偿金,但被申请人一直未履行承诺。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院申请支付令。)
1、支付令必须明确无争议,并且被申请人没有拒绝的合理理由。
2、一旦被申请人提出书面异议,支付令立即失效,因为法院不会审查支付令异议是否成立,债权人在决定申请支付令前,最好确认金额是否明确,以避免申请支付令的目的落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