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开增值税什么时候找律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辅助性的同案犯,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起诉

时间:2022-12-04 13:26:52来源:法律常识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辅助性的同案犯,情节显著轻微,可以不起诉

作者:王如僧律师,税务诉讼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


刑法第十三条规定:"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该条从正、反面规定了什么是犯罪。


何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呢?


最典型的案件就是人民法院公报的张美华伪造居民身份证案,“被告人在未能补办遗失居民身份证的情况下,雇用他人以本人的真实身份资料伪造居民身份证,供自己在日常生活中使用的行为,虽然违反身份证管理的法律规定,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应认定为不构成犯罪。”在本案中,张美华确实伪造了身份证,从形式上看符合伪造身份证罪的构成要件,但张美华仅是补办了未能领到新证的情况下,为了生活或工作方便,才伪造了自己的身份证,从这一点来年,张美华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因此法院认为其不构成犯罪。


另外,笔者在读大学的时候,老师在讲解这个知识点时,也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非常的经典的案件,那就是改革开放前,某农村地区,有一个老婆婆,没有子女,一个人住,生活非常贫困,邻居养了一只母鸡,这个老婆婆看到母鸡下蛋了,在实在饿的受不了的时候,就去偷鸡蛋,每次仅是偷一只,在一年时间,总共偷了三次,刚好符合“多次盗窃”的条件,那是不是要追究老婆婆盗窃罪的刑事责任呢?我想,思维稍微正常的人,都会得出不构成盗窃罪的答案。


刑法界通常称“一切危害……都是犯罪”部分为“本文”部分,称“但是情节显著轻微……不认为是犯罪”部分为“但书”部分。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中,辩护律师需要关注一下“但书”部分,因为在审查起诉阶段,“但书”具有一定的出罪功能,当事人的行为在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前提下,如果能让检察院认为当事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那就不认为是犯罪,可以不起诉处理的。


以下,我们分享三个真实的,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以当事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为由,认为当事人不构成犯罪,从而对其做出不起诉决定的案例。


案例1,陈某某、吕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2017年4月,唐某某所在的某某制造公司在购进原材料的时候,有大量的供货商无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需要大量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冲抵。通过匡某某介绍,李某某、黄某某所在的某某再生资源公司,在双方无真实货物交易情况下,根据唐某某公司的供货商供货数量,开具了大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唐某某的公司。在此期间,陈某某受匡某某雇请,向唐某某公司的供货商收集相关票证,并提供给李某某、黄某某公司的员工吕某某,吕某某给过整理后,再交给李黄两人陈某某、吕某某均是从老板处领取固定工资,没有从虚假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中抽取好处费。


案例2,王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2017年9月至2019年5月,王某某在明知蔡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仍在蔡某某的深圳市**纺织品有限公司担任文员一职,主要是收接文件、认证发票、打扫卫生,每月固定从蔡某某处领工资


案例3,陈某某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

陈某某系**有限公司名义上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刘某。刘某控制的公司与他人签订虚假的购销合同,开具了103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他人,价税合计金额达到15600697.7元。经查明,上述行为均是刘某自已实施,陈某某没有参与。


这三个案件中,检察院均对当事人做出了不起诉处理,理由均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那么这几个人为什么会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呢?


从这几个人在案件中担任的角色来看,第一个案件中的陈吕两人仅是一名接收材料的业务员,第二个案件中的王某某也仅是一名接收材料的文员,第三个案件中的陈某某仅是一名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虽然这四个人对老板从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事情,有一个模糊的认识,但是这四个人没有参与密谋,也没有从中获利,仅是听从指使,从事一些辅助性工作而已。综上可知,这四个人在案件中,就是一些可有可无的打酱油的角色。因此,从形式上,这四个人符合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构成要件(明知他人虚开,还为其工作,从中领取工资),但这四个人在案件中起到的作用,实在太次了,所以情节显著显著,危害不大,对其不起诉处理。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工资 补助费 刑事案件 债权 伤残 程序 鉴定 条件 拆迁人 期限 兵法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当事人 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