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化刑事案件哪里找律师,宁化盗窃案

时间:2022-12-04 13:29:31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回顾

天降“贴心”男友

陈某荣曾因盗窃入狱,在狱中自学了一些法律知识,一出狱就“灵活运用”了……

2019年5月,陈某荣与张某萍在微信群聊中相识,陈某荣以能为张某萍离婚提供帮助为由,骗取张某萍信任并约其次日在宁化某宾馆相见。

在宾馆,陈某荣谎称他有个师父是法院的院长,并将所谓“XX法院院长”的微信号推送给张某萍,让张某萍与这个微信号联系。

2.24下午

你好,我是陈某叫我加你的,我想起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我要怎么办?

张某萍

你和你老公有共同财产吗?

我们的钱都是各管各的。

你们有结婚证吗

你们有结婚,就有共同财产

那就是要分财产?

是的,你们的财产都要进行分配。你起诉离婚需要费用,你愿意出吗?

愿意

全部下来大概4700元,律师我徒弟帮你找了

张某萍按要求将4700元转入上述支付宝账户

此后,陈某荣以法院受理案件后将冻结张某萍的支付宝及银行账户为由,要求张某萍告知支付宝账号密码。为进一步获取张某萍信任,陈某荣替张某萍偿还了花呗欠款2000余元。

放松警惕的张某萍便将支付宝账号密码告知陈某荣,并将6500元转入陈某荣帮她注册的账户里,甚至与其发生了关系。

真相败露

正当张某萍对未来充满憧憬的时候,她却没想到,这个所谓的“XX法院院长”的微信号其实是陈某荣的微信小号,“院长”的“专业建议”也只不过是陈某荣在监狱中自学了点法律知识而给出的错误意见。

之后,张某萍父母得知她将“诉讼费”转至吴某宗的支付宝账户后,便告知张某萍,吴某宗曾因盗窃罪获刑,其可能上当受骗。于是张某萍便向“XX法院院长”微信号咨询能不能退还“诉讼费”。

6月10日

你好,男方同意回来办理离婚了,我想撤诉,可以吗?那个钱可以退吗?

可以的,但是你那个钱要四个月以后退回来。

是全部退给我?是退我支付宝呢?还是哪里?

你这个费用可以提前退给我吗,家里面都骂我,说我被人骗了。

没有那么快

对话内容源自真实微信聊天记录

6月25日,张某萍收到了支付宝欠款信息,发现其支付宝账户出现14190元的贷款和5530元的花呗投资,于是立马打电话给陈某荣。陈某荣支支吾吾说不出话,然后电话也打不通了。

6月26日,张某萍打电话给陈某荣,陈某荣语气很凶,承认款是他贷的,花呗钱是他透支的,说他会还上就挂电话了。再打过去就关机了,于是张某萍到派出所报警。

钱是如何“不翼而飞”的?

起初,陈某荣只是抱着“一夜情”的念头与张某萍接触的,后来临时起意,骗取钱财,并将钱款用于网络赌博,没成想输个精光,为继续有钱翻本,便想与张某萍同居,利用张某萍的信任,盗取其支付宝账户中的钱款。

陈某荣的盗窃过程

法官判决

宁化一男子冒充法院院长先骗钱后盗窃 与女子发生关系

经宁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荣以非法占用为目的,趁人不备,私自利用他人的手机支付宝账户和密码,采取网上贷款后转账和盗刷的方式,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096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被告人陈某荣系累犯、有坦白等量刑因素,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3000元;继续向被告人陈某荣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960元,返还被害人。

此外,陈某荣骗取张某萍4700元的行为,因未到达《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我省诈骗、盗窃刑事案件执行具体数额标准的通知》中诈骗罪的量刑标准 ,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构成刑事犯罪,已由公安机关另行处罚。

来源:三明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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