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6:15:34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河南许昌某学校校长王某农被指控利用自身职务之便,多次接受他人非法赠与的钱财,为施贿者承包学校食堂提供捷径,还将学生交上来的餐费借给别人。除此之外,王某农还将学生餐费为自己的儿子买房买车,用于个人消费,总计102万元。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17日公开的一份起诉书表明,王某农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于今年6月29日被该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执行拘留;同年7月6日被该市公安局魏都分局执行逮捕,后被提起公诉。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某农系许昌市某学校原校长,共计受贿35.3万元、挪用公款50万元、贪污102万元,涉案共计187.3万元。
经审查查明,在2005年至2018年期间,张某某多次贿赂王某农要求其帮助他承包学校食堂,王某农因此非法接收张某某共计35.3万元。
此外,王某农在2015年8月仗着校长的身份安排该学校的老师从学生缴纳的餐费中支取50万元借给杨某某。直至2016年2月26日,借款人杨某某才将其中一部分归还,还款金额为30万元。同年12月15日,杨某某将剩下的借款20万元按照王某农要求转账到王某农的个人银行账户上。王某农收到相关款项后并未归还学生餐费,而是将2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中......
另外,王某农于2016年12月6日,2017年10月10日分别安排学校老师从收取的学生餐费中支取50万元以及13万元购买房产和汽车给自己的儿子使用。
据查明,王某农还在2017年10月25日至2019年9月15日期间多次安排学校老师支取学生餐费共计19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起诉书载明,在调查阶段,王某农已全额退赃。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农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款,侵吞公共财产,王某农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数罪并罚,建议判处被告人王某农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30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外,起诉书附件显示,检方还向法院提交了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共6册、《认罪认罚具结书》1份、适用简易程序建议书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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