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6:16:25来源:法律常识
张总:我公司有一欠款诉讼,我们觉得打不赢,但咨询律师说应当应诉,我公司有必要应诉或者请律师吗?
朱律师:我是律师,对于您的问题从理论上讲有利害关系。鉴于您并不是请我代理该案,所以我谈谈个人理解,仅供您参考。
首先,您是如何判断得出“官司打不赢”的结论?只有当诉讼全部进行完结,才会有能否打赢的结论。当还没有定论时,就判断是否去打也未必正确。就像问得了不治之症是否需要治疗一样,您得先确定它是否是“不治之症”!
其次,如果应诉能够为您减少损失或者付款是叫“赢”还是“输”呢?对于像您所说的欠款纠纷,很多是考虑减少损失的。比如说:诉讼时效有无问题、欠款的本金是合法款项还是非法的、利息计算是否有法律依据,以及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保证责任,……,等等。对于这些,如果您不应诉可能会因此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最后,关于是否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这就要看您或贵公司的员工是否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了,如果掌握当然可以不请而自行应诉,这与“官司是否打不赢”无关。
关联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九十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