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6:44:54来源:法律常识
我可以不客气的讲,普通律师之间的交流基本是没有的。律师之间存在交流基本存在律师协会的会长级别律师之间进行。至于律师之间的合作基本没有。
为何律师之间缺乏交流?因为律师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很可能在法庭上是对手。各个律师都有自己的不同技能,如果把技能告诉其他律师,如果今后变成对手了,是不是自己就要吃亏了?再说律师之间的交流没有经济利益可言,谁愿意把自己的技能免费传授给他人。即使是师傅也不愿意把自己的技能传授给徒弟。今天你是他的师傅,明天可能你就会成为他的对手了。再说这个徒弟,也没有把师傅当回事,除非二逼师傅才会把真谛告诉徒弟。
律师之间是否有合作?可能有。就是有可能一个律师把自己承揽的案件介绍给另一个律师,可能存在一定的经济利益。律师之间可能有代替开庭的情况,因为各人的案件是个人的,当律师有开庭冲突的时候,即使一个所的律师也不愿意代替另外一个律师去开庭,更愿意看到开庭冲突的律师出现麻烦。这就是社会现实。
律师所内有老板阶级与打工阶级之分;有不同的阶层:实习律师阶层、初级律师阶层、中级律师阶层与资深律师阶层。
每个阶级的律师有不同的追求;每个不同阶层的律师有不同的需求。不同阶级、阶层的律师有不同的思维。
相同阶级及阶层的律师之间的交流存在可能;不同的阶级、阶层律师之间很可能没有共同语言,缺乏交流的思想基础。
即使是老板律师阶级之间也会分出不同的阶层,相互之间也会存在思维的差异。
最有可能搭建律师交流平台的就是各地律师协会。可以由每一年或者是半年举办一次这样交流的机会,让各阶级、各阶层的律师来个充分交流的机会,诉说他们的诉求,促进律师事业的发现。不能将律师协会变成老板阶级律师们的讲坛,不能体现绝大多数普通律师意志的处所。律师协会只有体现广大普通律师的意志才会具有生命力,才会不成为附庸。
律师所是管理本所所有人员的组织;尽管律师与律师所之间的运作方式不同,但是当律师之间发生庭审及其他事务有冲突的情况下,律师所应当出面解决,不能看笑话,故意拆台。律师所应当对本所律师之间的合作或者说协作事项做出规章制度的安排。这样才能形成律师所的凝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