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21:38:07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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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陈帅帅等6人组织考试作弊、陈加林等37人代替考试案(【2020】参阅案例1号)
【裁判摘要】(1)成人高考属于国家教育考试,系“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行为人在成人高考中组织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对其应综合涉案考试类型、组织作弊的手段,组织者身份、是吞存在严重后果、获利数额等因素,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合理确定刑罚。(2)行为人在成人高考中代替他或者让他人代替参加考试的,构或代替考试罪。对于被动参与,替考次数少、获利少、主观态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的行为人,可以免于刑事处罚;前述行为人仅仅代替他人考试一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可不以犯罪处。
2、李晓鹏诉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银行卡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2号)
【裁判摘要】残障人士是金融消费者的特殊群体,根据其行为能力享有金融消费者的相应权利。《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发卡银行激活信用卡必须以持卡人签名确认为前提,该规定旨在要求银行向持卡人履行明确说明义务,银行应根据持卡人的个体状况采取相应的适当方式履行上述义务。视力残障人士通过银行的信用卡发放审核后向银行申请激活信用卡,银行以对方视力残疾、无法签字确认为由拒绝激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刘美芳诉常州凯瑞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3号)
【裁判摘要】有限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全部出资,经公司催告缴纳或者返还,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或者返还出资,公司可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股东除名制度的目的,在于通过剥夺股东资格的方式,惩罚不诚信股东,维护公司和其他诚信股东的权利。如果公司股东均为虚假出资或抽逃全部出资部分股东通过股东会决议解除特定股东的股东资格,由于该部分股东本身亦非诚信守约股东,其行使除名表决权丧失合法性基础,背离股东除名制度的立法目的,该除名决议应认定为无效。
4、玄霆徐州分公司诉爱奇艺公司、东阳公司张牧野作品名称不正当竞争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4号)
【裁判摘要】(1)单纯的作品名称因字数有限、过于简短,一般不具备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要素。但当作品影响力不断扩大甚至成为知名商品,作品名称与作品之间形成稳定的指代关系、从而使作品名称具备区分来源的作用时,该作品名称可以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2)对于作品特有名称权益归属的判断,应当综合考虑相关主体对作品名称知名度的贡献程度、当事人之间的约定以及作品的商业运营模式等因素。文化运营公司与作者签订著作财产权转让协议,并对作者使用作品名称再行创作作出限制性约定,在文化运营公司通过推广运营使作品名称获得较高知名度、能够获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情况下,作者违反约定继续使用作品名称进行创作并主张其对该名称当然享有权益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泰州市人民检察院诉王小朋等59人非法捕捞、收购长江鳗鱼苗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2020】参阅案例5号)
【裁判摘要】(1)非法捕捞将造成生态资源的严重破坏。当销售是非法捕捞的唯一目的且收购者与非法捕捞者形成了国定的买卖关系时,收购行为透发了非法捕捞,收购行为与非法捕捞造成的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收购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在长江禁渔期间使用禁用网具非法捕捞鱼苗,不仅造成长江鳗鱼资源损失,同时严重破坏相应区域水生生物资源,严重损害生物多样性,侵权者应当承担包括长江鳗鱼资源损失在内的生态资源损失赔偿责任。当生态资源损失难以确定时,应结合生态破坏的范围和程度、资源的稀缺性等因素,充分考量非法行为的方式破坏性、时间敏感性和地点特殊性,并参考专家意见,酌情作出判断。
6、唐修伟寻衅滋事案(【2020】参阅案例6号)
【裁判摘要】行为人在医疗机构随意殴打他人,导致包括两名医务人员在内的三名被害人构成轻微伤,扰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疗秩序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7、王从华妨害传染病防治案(【2020】参阅案例7号)
【裁判摘要】行为人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故意隐瞒自己的活动轨迹,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危险的,应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定罪处罚。
8、基金公司诉长恒公司等债权人请求撤销债务人不当提供担保行为案(【2020】参阅案例8号)
【裁判摘要】债权人撤销权作为债权的保全制度,旨在合理维持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从而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债务人负债超过资产,仍对外提供大额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在债务人和其相对人不能说明担保的必要性和正当性,亦不能说明担保决策过程和交易过程合理性的情况下,债权人要求撤销上述担保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9、黄书舟诉苏州国丰外包服务公司、南京国轩公司劳务派遣合同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9号)
【裁判摘要】企业将其业务“发包”给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其他单位,该“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发包”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的设施设备提供劳动,接受“发包”企业管理、指挥,“发包”企业以工时为基础与“承包”单位结算费用的,该劳动者与“发包”企业成立劳务派遣用工关系,企业以劳务外包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0、王凯诉盱眙经发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0号)【裁判摘要】财务人员应依照法律规定及行业规范勤勉履职。单位财务人员在财务支出审批手续不完备的情形下,根据负责人授意将单位资金转出,归负责人个人使用,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三项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该财务人员以单位没有详尽的财务管理制度,自己并不构成严重失职,主张用人单位系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1、樊兰英申请国家赔偿案(【2020】参阅案例11号)
【裁判摘要】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刑事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当事人在改判无罪后两年内向司法机关主张要求解决后续问题,应认定其已在请求时效内提出国家赔偿请求。
12、王凤珍、张波、张艳芳诉长安保险公司等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2号)
【裁判摘要】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患有癌症等严重疾病,交通事故本身不直接造成死亡等严重后果,但受害人却因交通事故造成的损伤引发自身疾病而导致死亡,受害人亲属请求肇事方就死亡结果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3、常知富诉南京秦房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侵权责任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3号)
【裁判摘要】业主委员会有权按法定程序对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作出决定。在法律未对共享单车停放做出明确规定的前提下,业主委员会做出的不允许小区内部骑行、停放共享单车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物业管理公司据此拒绝业主将共享单车骑入小区的,不构成侵权。
14、周凌波诉杨德利权益转让合同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4号)
【裁判摘要】普通公民只能在有限情形下作为诉讼代理人参加诉讼活动,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的公民个人与他人签订的有偿法律服务合同,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自然人以“受让权益”方式从事有偿法律服务并主张转让款,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5、官举杰诉吉祥业委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被驳回案(【2020】参阅案例15号)【裁判摘要】业主可以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可依据业主共同决议或业主大会决议,在授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从事与业主自治管理相关的法律行为,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但并不因此即具备劳动关系中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业委会雇佣人员要求确认与业委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6、蔡玉龙诉南京金中建幕墙装饰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6号)
【裁判摘要】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为劳动者办理专业证件转移手续。用人单位不及时办理,致使劳动者在再次就业时无法办理相关入职手续,或者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严重影响新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工作态度和职业能力的判断,从而导致劳动者不能顺利就业的,损害劳动者再就业的权利,应当对劳动者的未就业损失进行赔偿。
17、周跃诉睿智建筑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7号)
【裁判摘要】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是否实际提供劳动、是否受用人单位管理、是否以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报酬等因素综合认定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仅提供执业资格证书供企业使用但是未实际提供劳动的人员,根据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主张拖欠的劳动报酬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18、曹新华诉濮风娟苏绣制品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18号)
【裁判摘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权是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改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工笔画与苏绣是两种艺术创作形式,在创作过程中所运用的基本材料、技巧和手法等存在显著差异,面向受众呈现的艺术感知和欣赏体验亦有明显区别。刺绣艺人在未获得原工笔画作品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以工笔画作为底稿、结合苏绣工艺特点和要求绣制苏绣并出售,侵犯了原画作著作权人的改编权而不是复制权。
19、龚品文、刘海涛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20】参阅案例19号)
【裁判摘要】1、犯罪组织以“占股分利”模式纠合组织成员,并以“股权”比例分配犯罪收益,划分层级结构,形成具有一定规模,人员基本稳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组织的,应认定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特征。2、犯罪组织的行为人以暴力手段为依托,同时长期采用跟踪滋扰、纠缠挑衅、侮辱诽谤、贴报喷字等“软暴力”手段,足以使被害人和有关群众产生恐惧、恐慌进而形成心理强制,在一定区域内形成了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认定该犯罪组织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
20、吴强等9人敲诈勒索、抢劫贩卖毒品、故意伤害案(【2020】参阅案例20号)【裁判摘要】“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是恶势力犯罪集团区别于普通犯罪集团的关键所在。案涉犯罪集团虽然在犯罪人数、犯罪类型、犯罪次数上与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形式特征相符,但该犯罪集团实施犯罪活动仅为牟取不法经济利益,缺乏“形成非法影响、谋求强势地位”的意图,犯罪手段、行为方式与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存在明显差异,不具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的特征,不应当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
21、张竣杰、彭玲珑、祝东、姜宇豪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2020】参阅案例21号)
【裁判摘要】1、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的方式,非法获取网站服务器的控制权限,进而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向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上传网页链接代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2、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不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22、何小凤等诉倪佳平等生命权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22号)
【裁判摘要】受害人偷盗他人财物被发现后逃逸,不顾劝阻而致损害后果发生,在行为人追赶受害人的行为未超过合理限度、不具有过错的情况下,行为人对损害后果不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应自担损失,不能适用公平原则处理。
23、启东市发圣船舶工程有限公司诉启东市人民政府渡口行政许可及南通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案(【2020】参阅案例23号)
【裁判摘要】人民法院在确定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期限时,应当遵循一定的原则。当法律规范明确规定了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除特殊情形外,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参照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法律规范未对行政机关履责期限作出规定,人民法院应结合具体案情,充分考虑当事人合法权益保护的及时性和行政机关履责的可行性等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合理确定行政机关的履责期限。如存在正当理由或不可抗力的,即便行政机关超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期限作出行政决定,亦不能认定该行为构成程序违法。
24、方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2020】参阅案例24号)
【裁判摘要】堵门喷漆、年夜砸窗、高音喇叭辱骂、贴身跟随、强行入住等“软基力”手段属于刑法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行为特征”中的“其他手段”。犯组织以“合法公司”为掩盖,以“软力”为主要手段,结合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套路贷”违法犯罪活动谋取不法经济利益,在当地小额货款领城形成重大影响,对借款人及其亲属、周围群众造成强大心理强制和不安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5、车函倩诉连云港亲亲袋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等侵权责任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25号)
【裁判摘要】大型购物商场的商铺承租人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或歇业后,积极主动与消费者联系退费等事宜,既不存在经营者下落不明导致消费者无法找到其交易对象的情形,亦不存在租赁主体不清导致消费者无法区分交易对象的情形,消者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为依据,主张大型购物商场作为商铺出租人与商铺承租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6、镇江市鸿兴磁选设备有限公司诉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顾章泽撒销行政处理案(【2020】参阅案例26号)
【裁判摘要】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职工必须依法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其存具有强制性和专属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对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对象、数额、方式、期限以及提取、使用、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规定。国家对住房公积金实行强制储蓄、专户存储制度,单位应当接照法定方式和数额及时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通过协商改变缴存方式或者减免缴存义务。
27、叶祖林诉太仓市人社局等社会保障行政确认案(【2020】参阅案例27号)
【裁判摘要】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交通事故伤害,在交通管理部门未作责任认定的情况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有权对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本人主要责任”进行认定。人民法院对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综合考量全案证据基础上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经审查认为,事发道路平整通畅、不存在安全隐患,职工在风雨天气中骑行电动自行车未能尽到小心谨慎的注意义务,对事故的发生存在重大过失的,应判定该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对职工主张撒销该决定的诉讼请求,应不予支持。
28、黄杰明等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2020】参阅案例28号)
【裁判摘要】行为人在微信朋友圈发布违法犯罪信息用以销售管制物品,持续时间长、信息数量多、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甚至引发违法犯罪等严重后果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情形,应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29、张源、谭张羽、秦秋发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2020】参阅案例29号)
【裁判摘要】行为人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通过“阿里旺旺”为他人向不特定的淘宝用户发送诈骗信息,谋取非法利益,达到情节严重标准的,应当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30、郭某诉淮安市妇幼保健院要求继续履行胚胎移植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2020】参阅案例30号)
【裁判摘要】夫妻就胚胎移植与医院建立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在胚胎培养成功后、移植前,丈夫一方去世、妻子要求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和伦理原则,亦不违背逝者生前意愿的情况下,医院仅以丈夫去世为由拒绝履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31、季频诉宜兴市公安局宜城派出所受害人要求撤销终止案件调查决定案(【2020】参阅案例31号)
【裁判摘要】行政机关适用兜底条款时,应与同条款中已经明确列举的情形相联系,参照同条款已经明确列举的情形所设置的标准,确定兜底条款能否适用。适用兜底条款的情形,应与同条款中已经明确列举的情形具有相岡或相似的价值,在性质、影响程度等方面具有一致性,且符合该条款的立法目的“证据不足”情况下,无法排除未来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可能性,与修改前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三十三条第一款前三项列举的终止调查情形不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性质,不属于“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况。”
声明:本文非本人原创,感谢金汇人徐健 快马一脚辛苦整理。
摘要是以提供文献内容梗概为目的,不加评论和补充解释,简明、确切地记述文献重要内容的短文。规范的摘要是一篇论文的浓缩与精华,即使读者不阅读全文也能获得必要的基本信息,且便于文献检索机构对论文学术水平的评析,有利于论文的收录,增加论文被国际著名数据库检索的概率,使论文的学术价值得以体现。按摘要的不同功能划分,可分为报道性摘要(包括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结论)、指示性摘要、报道—指示性摘要。
目前,从一般原理上研究摘要撰写的著作很多,有的从一则实例出发分析论文结构式摘要存在的问题,总结结构式摘要的一般编辑原则;有的分别统计报道性摘要四要素存在的问题,结合编辑工作实际,举例说明摘要的编辑加工技巧;有的探讨常用于科技论文的几种摘要类型,指出其中分别存在的问题,得出论文摘要的理想写法。结合实例,通过实例分析,探讨摘要撰写的尚不多见。笔者经过多年编辑实践,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有些论文内容创新性、研究方向均不错,但因摘要写作不符合规范,严重影响了论文的阅读量。因此,作为编辑有必要分析摘要的常见差错,以供作者借鉴,以期不断完善日常的编辑工作。
一、人称错误
国家标准GB6447—87《文摘编写规则》规定,摘要用第三人称,建议采用“对??进行了研究”、“报告了??现状”、“进行了??调查”等记述方法标明一次文献的性质和文献主题,不必使用“本文”“作者”等作为主语。笔者在编辑工作实践中发现,许多理论性强的文章摘要出现了第一人称“文章、论文、本文、我们”等,这类错误约占来稿论文的36%、已刊发文章的17%。
【原摘要】本文论述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因体制原因而面临的一些风险,这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等化解这些风险的对策,以期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
这篇文章原摘要中出现了“本文”“作者指出”等字眼,并在最后对文章进行评价。实际上是把摘要写成了提要。提要在用语上可以使用“本文”“作者认为”等字眼,在内容上既包含文章主要信息,又可以对文章进行介绍和评价。而摘要则不同,摘要需以第三人称写出自己最新锐的观点。
【修改后摘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其在旧体制下积压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信贷业务的发展,已经影响到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化解这些风险需要通过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以及结构,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内控机制等手段抑制风险,以利于农村信用社稳步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发展的“双赢”。
在摘要中不宜出现“本文”等字样,评价性的语言也不宜采用,换言之,就是把文章作者的观点最干净地放在那里,使摘要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
二、结果笼统,不具体
报道性摘要又称资料性摘要或情报性摘要,它用来反映作者的主要研究成果,向读者提供论文中全部创新内容和尽可能多的定量或定性的信息,一般以300字左右为宜,所写的内容一般包括研究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和结论,而重点是后两者。结果是摘要的核心部分,应包括重要数据及其统计学处理结果,能够给读者直观地反映出相关信息。笔者在实际工作中,发现来稿的72%论文摘要中研究结果大而化之,不具体不明确,不能达到“豁然开朗”的效果。
【原摘要】(目的)针对复杂环境中的飞行器航线规划问题,在基本蚁群算法的基础上,(方法)提出一种可规避威胁源的航线规划方法,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飞行器飞行环境中的地形信息和威胁信息,加强了对飞行器实际飞行环境的描述,从而提高了航线规划的有效性;(结果)通过改进距离启发因子以引入方向启发,从而节省计算时间,提高优化效率。仿真结果表明,本文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上述摘要体现了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但结果未给出定量描述,只是说明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那么与基本蚁群算法作比较,在时间和效率上有什么区别,并未说明。
【修改后摘要】(目的)针对复杂环境中飞行器航线规划问题,在基本蚁群算法的基础上,(方法)提出一种可规避威胁源的航线规划方法。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飞行器飞行环境中的地形信息和威胁信息,考虑航线距离、时耗、能耗、全程费用和威胁规避等因素,重构航线规划目标函数,通过增加目标节点对下一节点的影响来改进状态转移概率,促使蚂蚁向目标方向前进,以节省计算时间,提高优化效率。(结果)仿真结果显示,与基本蚁群算法相比,该改进型蚁群算法可以节省10%的优化时间且缩短10多次迭代次数,(结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从而提高了航线规划的有效性。
相对而言,修改后的文章摘要,结论部分给出改进型蚁群算法可以节省10%的时间缩短10多次迭代次数,这就给读者一个直观清晰、明白的效果。
除本刊来稿遇到此类问题,笔者统计已刊发的论文有61%摘要存在同样问题,由此可见论文摘要结果笼统、不具体这一问题较普遍地存在于科技期刊论文摘要中,且至今并未引起多数期刊编辑与作者的足够重视,这也是后续期刊改革须重点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三、内容简单、空洞
文章摘要具有整体性、独立性特点,要能够有效体现整篇文章的主要观点、应用方法等核心要素,但笔者从统计的文章摘要中发现:34%理工技术类文章的摘要内容简略,结构要素残缺,字数偏少;43%社科类文章的指示性摘要和13%报道—指示性摘要,内容写作过于简单、信息量不足,不能发挥摘要应有的作用。
【原摘要】在Chan-Vese模型基础上,引入一个非凸的正则项,提出了一个新的变分水平集模型,一方面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可起到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为水平集的演化增加了一个驱动力,同时,利用Nesterov算法实现了模型的快速求解,实验结果表明,与Chan-Vese模型相比,该模型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刻画了边缘。
上述摘要中缺少研究目的,且没有明确表述所采用的“变分水平集模型”在边缘切割中的具体应用与发挥的有效作用,况且摘要结果一笔带过,只是说出与Chan-Vese模型相比能更好地刻画边缘这一笼统结果,而没有具体到优化的内容层面。
【修改后摘要】(目的明确化)针对图像分割Chan-Vese模型中水平集函数初始化要求高和图像边缘刻画不够细致等问题,(方法表述具体化)提出了一种新的变分水平集图像分割算法,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能较好地保留边缘信息。为减小图像轮廓模糊的程度引入非凸正则项和变分水平集函数,建立极小能量泛函作为目标函数,利用欧拉-拉格朗日方程和梯度下降流方法迭代出水平集函数,采用Nesterov算法求解极小化问题的数值求解算法。(结果具体化)仿真结果表明,新算法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起到了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其图像分割的有效性、整体效果、算法效率等方面优于相关算法。
【原摘要】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工具“失灵”成为常态。从政府工具的视角分析了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失灵的原因,并提出了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相关对策建议。
原摘要过于简单,读者从摘要中看不出造成食品安全监管失灵的原因有哪些,也了解不到作者提出了哪些有新意的对策建议。
【修改后摘要】近年我国食品安全事件频发,监管工具“失灵”成为常态。从政府工具的视角探究缘由,影响因素较为复杂,包括工具因素、实施者与目标群体形成的内部环境因素,转型期地方社会生态所构成的外部环境因素,它们对工具的应用产生着不同程度的影响。洞悉各因素发生作用的内在机理,亟须建立监管工具应用的长效机制,优化地方社会生态,具体从价值层面、技术层面、行为者约束及社会环境层面着手,提高食品安全监管工具正确应用的程度,确保食品安全。
修改后的摘要中,读者可看到监管失灵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也看到具体的对策建议,修改后的摘要就是对原文献的浓缩,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值。
四、介绍背景常识、为体现创新观点
摘要是用来揭示文章的最主要观点或结论,是全文语言浓缩出来的,其信息大致与原文等同。笔者发现来稿论文中存在摘要大量介绍背景知识,误把引言内容当做摘要来写,体现不出全文创新点等问题。
【原摘要】近年来,随着美军在阿富汗及伊拉克战场上反叛乱行动的不断演进以及“文化感知”理念的渐次兴起,美军已充分意识到从文化差异以及文化融合等全新视角再度审视与反思其反恐实践的重要意义。在此背景下,“文化中心战理论”应运而生。它有效突破了美军在全球反恐战争战术、战法层面的固有窠臼,显著提升了美军的情报获取意识,大幅改善了美军的反恐作战情报支援效能。而美军在理念牵引、机构调整、实战检验、人才培养等领域的调整、转型对我军全面适应未来信息化战争要求,进一步强化情报保障效能均具有重要的参考、借鉴价值。
上例摘要的前三句话介绍文化中心战是如何产生的以及意义,属于文章引言内容。最后一句话提到美军在理念牵引、机构调整等四个方面的转型,笔者认真分析文章内容后,发现该文除介绍四个转型外,还研究美军情报获取转变的四个特点,并最后得出对我军的启示,这都属于该文区别于其他文章的创新。显然作者所写的摘要应属引言撰写内容,并未体现出文章创新点。
【修改后摘要】为了分析“文化中心战”对美军情报获取的影响,分析了美军在反叛乱作战中所面临的情报困境及其措施,归纳了四个重点措施,包括理念牵引、机构调整、工作方式和人才培养,研究了美军情报获取意识转变的四个重要特点:文化感知理念深入人心、情报流转机制高效顺畅、人才培养工作扎实有力和实战运用指向特色鲜明。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点启示:一是充分认识文化因素在军事情报获取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切实强化我军在执行多样化军事任务中的的文化感知能力;三是充分重视外语类情报人才的教育训练工作,着力培养国防语言人才。
出现此类错误的摘要,多见初投稿,统计约33%,但已经刊发的论文15%也同样出现此类问题,如:
【原摘要】军队战略规划是军队组织结构、武器装备、军费投入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军队建设的必然要求。美军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始建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几十年来不断调整、完善,目前已形成较完备的体系和做法。本文着重阐释了美军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及主要做法。
上述摘要第一句应属常识性内容。第二句应属背景知识介绍,最后一句阐释了美军战略规划的体制、机制及主要做法,只是笼统介绍,让读者看不出文章的创新点。笔者经过认真分析,认为创新点主要在文章所论述的美军战略规划特点方面,因此摘要可修改为:
【修改后摘要】(目的)为了研究、借鉴美军战略规划的经验做法,对推进我军战略规划创新具有的重要意义,结合目前军队战略规划现状,分析了美军战略规划体制、机制情况,从5个方面(方法)概括总结了美军战略规划的特点,(结果和结论)即:美军规划理念深受企业战略规划影响;美军高层管理的重心是规划计划;美军拥有一支专家型战略规划队伍;有很强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手段;有健全的监督反馈系统。
总之,要写好一篇论文的摘要,首先要认真研读论文,对论文的基本观点、重要内容、表述层次及结论有一个清晰的把握。知道论文的创新点在哪里,并将之反映到摘要之中,才能使摘要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其次要了解和掌握摘要的内在逻辑结构。科技期刊论文逻辑顺序包括目的、方法、结果、结论和其他。社科学术期刊论文摘要包括论题、观点、方法、结论和其他,特别要将写作重点放在论题、观点和结论上。最后摘要要真实反映原文,要具有客观性,以旁观者的角度,用第三人称客观如实地反映论文的新内容、新观点,反映读者需要的有用信息,切不可加入主观见解、解释或评论。另外,摘要的语言要简明、概括、规范。应以最简洁的文字表达出最丰富的研究内容,在语言上要求高度概括、精练、规范化。
摘要编写遵循客观性、针对性、独立性和自含性以及逻辑性原则,编写过程有其规律可循,这要求作者在写作实践中逐步掌握其正确的方法,使论文摘要真正体现其价值。
各位小伙伴们大家好呀
今天给大家分享论文摘要的写作技巧!
文章的摘要其实就是对你研究内容做一个简洁的总结,以便读者对文章有个大致的了解。同时,摘要也是其他研究者判定某篇文献与自己的研究工作是否相关的重要评判标准。而摘要写作也是讲究技巧的,那我们来看看优秀的摘要都是怎么写的。
本文主要内容
1、摘要的五个要素
2、典型问题,实例剖析
摘要的五个要素
摘要,重点是要突出五个要素,即如何描述论文工作的动机、陈述所涉及的问题、介绍采用了什么研究方法、指出得到了什么结果和下了什么样的结论?一般可以简单归纳为:
1、动机
2、问题陈述
3、方法描述
4、结果
5、结论
1.动机(唐僧为什么去西天取经?)
指出我们为什么关心这个问题和结果,包括工作的重要性、这个领域的困难以及如果成功的话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2.问题陈述(唐僧取经路上会面临哪些问题?)
解决的是什么问题?覆盖的范围是什么,是涉及比较普遍的问题还是针对特定的情况?不要使用太多行话。
3.方法描述(搭建师徒四人取经队伍)
如何解决问题或在这个问题上如何取得进展的。方法是模拟、分析、原型构造还是对现有数据的分析?参数适应的范围有多大?控制、忽略或衡量了哪些重要变量?
4.结果(平安取回经书)
答案是什么?用数字具体地表示结果“更快”、“更小”或“更好”,避免使用“非常”和“重大”等含糊不清的措辞,除非得到了几个数量级的改进。
5.结论(四人取经队伍打败沿途妖怪,保证生命安全,才能顺利取到经)
结果有什么含义、影响和价值?结果是一般性的、潜在的、还是属于一个特定的案例?
说了摘要的基本框架逻辑,下面我们用一个实例,再看看具体的摘要内容怎么写。
摘要实例:
[目的/意义]突发事件的频发往往成为网络舆情生发的重要导火索,研究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发机理,对于舆情的导控及治理而言意义非凡。
[方法/过程]基于信息生态视角,从信息、信息人、信息环境与信息技术四个要素提炼出事件信息、发布主体、信息受众、信息技术及信息环境五个解释变量,通过清晰集定性比较分析法(csQCA)对40起突发事件进行比较分析,据此得出三个有效的条件构型。
[结果/结论] 结果表明,社会安全突发事件借助网络媒体平台容易激发公众负面情绪,提升网络舆情的生发热度;良好的信息环境在方便公众沟通交流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推动了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的生发;发布主体的非理性是突发事件网络舆情生发的重要原因。
典型问题,实例剖析
说到这里,相信大家对摘要如何写有了一定的认识,是不是看上去很简单?当然不是这样的。一篇优秀的摘要,除了宏观上的框架需要注意,也有很多细节要求需要注意,这里学长剖析几个常见的案例供大家揣摩、学习。
一、结果笼统、不具体
例《基于改进蚁群算法的可规避威胁源最优航线规划》一文。
【原摘要】(目的)针对复杂环境中的飞行器航线规划问题,在基本蚁群算法的基础上,(方法)提出一种可规避威胁源的航线规划方法,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飞行器飞行环境中的地形信息和威胁信息,加强了对飞行器实际飞行环境的描述,从而提高了航线规划的有效性;(结果)通过改进距离启发因子以引入方向启发,从而节省计算时间,提高优化效率。仿真结果表明,本文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
评语:上述摘要体现了研究的目的、方法、结果,但结果未给出定量描述,只是说明改进型蚁群算法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规划效率和有效性,那么与基本蚁群算法作比较,在时间和效率上有什么区别,并未说明。
【修改后摘要】(目的)针对复杂环境中飞行器航线规划问题,在基本蚁群算法的基础上,(方法)提出一种可规避威胁源的航线规划方法。该方法通过综合分析飞行器飞行环境中的地形信息和威胁信息,考虑航线距离、时耗、能耗、全程费用和威胁规避等因素,重构航线规划目标函数,通过增加目标节点对下一节点的影响来改进状态转移概率,促使蚂蚁向目标方向前进,以节省计算时间,提高优化效率。(结果)仿真结果显示,与基本蚁群算法相比,该改进型蚁群算法可以节省10%的优化时间且缩短10多次迭代次数,(结论)具有一定的实用价值,从而提高了航线规划的有效性。
二、内容简单、空洞
例《一种新的水平集图像分割模型》一文。
【原摘要】在Chan-Vese模型基础上,引入一个非凸的正则项,提出了一个新的变分水平集模型,一方面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可起到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另一方面为水平集的演化增加了一个驱动力,同时,利用Nesterov算法实现了模型的快速求解,实验结果表明,与Chan-Vese模型相比,该模型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更好地刻画了边缘。
评语:上述摘要中缺少研究目的,且没有明确表述所采用的“变分水平集模型”在边缘切割中的具体应用与发挥的有效作用,况且摘要结果一笔带过,只是说出与Chan-Vese模型相比能更好地刻画边缘这一笼统结果,而没有具体到优化的内容层面。
【修改后摘要】(目的明确化)针对图像分割Chan-Vese模型中水平集函数初始化要求高和图像边缘刻画不够细致等问题,(方法表述具体化)提出了一种新的变分水平集图像分割算法,在准确分割出图像目标的同时能较好地保留边缘信息。为减小图像轮廓模糊的程度引入非凸正则项和变分水平集函数,建立极小能量泛函作为目标函数,利用欧拉-拉格朗日方程和梯度下降流方法迭代出水平集函数,采用Nesterov算法求解极小化问题的数值求解算法。(结果具体化)仿真结果表明,新算法利用正则项的非凸性起到了更好的边缘保护作用,其图像分割的有效性、整体效果、算法效率等方面优于相关算法。
三、人称错误
例《农村信用社风险形成及防范措施》一文。
【原摘要】本文论述了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因体制原因而面临的一些风险,这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针对这些问题,作者提出了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等化解这些风险的对策,以期对实际工作有一定指导作用。
评语:这篇文章原摘要中出现了“本文”“作者指出”等字眼,并在最后对文章进行评价。实际上是把摘要写成了提要。提要在用语上可以使用“本文”“作者认为”等字眼,在内容上既包含文章主要信息,又可以对文章进行介绍和评价。而摘要则不同,摘要需以第三人称写出自己最新锐的观点。在摘要中评价性的语言不宜采用,换言之,就是把文章作者的观点最干净地放在那里,使摘要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
【修改后摘要】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在改革中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其在旧体制下积压的深层次矛盾不断出现,农村金融服务供需失衡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制约着农村信贷业务的发展,已经影响到农村金融体系的安全。农村信用社所面临的风险不仅有自身制度的缺陷,还有盈利性目标与政策性目标冲突,行业内部体制管理混乱,破产失灵与道德风险,信贷管理落后等,化解这些风险需要通过改善农村金融环境,调整贷款的比例以及结构,建立市场化人力资源管理体制以及健全监管制度,完善信贷风险管理内控机制等手段抑制风险,以利于农村信用社稳步健康发展,实现农村经济和农村信用社持续发展的“双赢”。
总结
一篇文章,摘要是最重要的写作内容!导师修改你的论文,首先改的就是摘要。对于发表期刊,首先看的也是你的摘要。特别是一篇好的论文,如果摘要写不好,岂不是可惜?发表期刊之后,读者也是首先通过阅读摘要,判断文章值不值得阅读。所以,要一定特别注意摘要结构的完整性以及重要内容的突出性。
摘要虽然篇幅短,但也有很多注意的方面,想了解更多的朋友欢迎留言哦!以后自己写文章一定用得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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