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17:26:16来源:法律常识
因为效率高、见效快、成本低。
在电视剧里常常看到这样的场景,法院给当事人打电话,当事人霸气地说一句:我已经全权委托了律师,有什么事请和我律师联系。
大家都觉得这样很帅,但实际上,即使全权委托了律师,也不能帮当事人省去全部的诉讼时间成本。
一方面,当事人必须花时间先和律师把案情交代清楚,接着还得配合律师保存案件的全部证据,这就得消耗掉大量的时间。
另一方面,当司法机关、执法机关向律师询问案情时,律师只要不清楚就只能再把问题转给委托人,这时律师更像是一个当事人和司法机关之间的「传声筒」,当事人只不过不用直面司法机关罢了。
而协商则完全不用面对这些麻烦。
有时候官司打赢了,钱却不一定能拿到。
拿到法院的胜诉判决很开心,但如果对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拿到的胜诉判决书就是一张白纸,啥用都没有。
这时又去再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再走一道法律程序。如果对方当事人铁了心当老赖的话,钱压根就拿不回来。
协商则意味着让步,如果协商一致,意味着对方当事人愿意接受条件,后续履行的可能性也很大。
去法院打官司得交诉讼费,如果是民事案件,还得按照标的额的比例交,而且谁也不能保证一定胜诉(让对方承担诉讼费)。
如果请律师,成本就更高了,一审、二审、再审、申请强制执行,这些律师都得收费。
综上所述,不管有什么法律问题去咨询法官、律师,他们都一定会说:能协商解决的就不要打官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