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20:12:30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刚到办公室,老赵就气冲冲地来找我,让我给他写个材料,他要告法院的王法官徇私枉法!
老赵称:2020年10月份,朋友老李以孩子结婚买房子为由向他借款30万元,期限一年,打有借条。到期后老李不还,老赵起诉后由王法官承办。开庭审理时,老李承认借条是他自己打的,但是一个空条,当时他打了条后老赵说老婆不同意借、钱拿不出来,就没有借成,他根本没有见到钱。王法官让老赵拿30万元借款的支付依据,老赵说找不到了,王法官认为这是大额借款,被告否认,没有支付依据无法支持,就让老赵撤诉,否则就要驳回起诉。我明明有借条为什么还打不赢官司?老赵认为这里面有猫腻,王法官在故意偏袒老李,不公正,他要告王法官。
老赵的抱怨对吗?有借条就一定能打赢官司吗?
作为执业三十多年的老律师,我告诉你,老赵的抱怨是错误的,有借条真的不一定能打赢官司!
最高人民法院【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十五条 规定: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
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老赵仅仅提供了借条,但提供不了支付的依据,老李又不承认实际收到了该笔钱,王法官依据司法解释第十五条的规定劝老赵撤诉是完全正确的,不是徇私枉法。
此案告诫大家,借钱不但要打借条,还要保管好转账凭证等支付依据,或者在借条上明确写明:该笔借款已经以某某方式支付给了借款人,否则就是有借条也不一定能打赢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