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4 21:01:46来源:法律常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蓬勃发展,网络购物成为老百姓消费的新选择,甚至已经成为中青年群体的主要消费方式,但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呈逐年增长趋势。
对于法院而言,面对没有实体经营店铺的商家,如何送达法律文书,成为当下审判工作面临的全新课题之一,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对此给出了回应。
5月7日,记者获悉:近日,未央法院法官宋爱玲在审理原告梁某与被告某百货商行网络购物合同纠纷一案时,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住所地及淘宝网披露的网店经营者个人住所地,分别邮寄送达了起诉状副本等诉讼材料,但邮件均以“查无此人”为由被退回,而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也始终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为了尽快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宋爱玲尝试通过淘宝网店客服与其联系。在客服回复店铺处于正常营业状态后,宋爱玲立即将工作证电子版发送过去,亮明身份后简要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送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的电子版,同时向客服释明此举正是出于对被告诉讼权利的公平保护,规劝其正常到庭应诉,不要草率放弃举证、质证及抗辩的机会。
经过耐心释法明理,客服人员也由最初的回避、推脱转为积极配合,明确表示将尽快下载打印诉讼材料并及时转告企业负责人。很快,该百货商行负责人殷某就打来电话,详细询问原告的诉求内容及法院审理案件的基本流程,表示已着手聘请律师积极应诉。至此,该案诉讼材料成功送达。
诉讼材料送达直接影响审判效率和司法公信。为充分保障公正高效司法,切实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未央法院不断推进现代科技与审判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通过电子邮件、微信、QQ等“云送达”方式,有效破解了送达难题,进一步提升了审判智能化服务水平,真正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落到实处,延伸到网络能够触及的地方。(来源:陕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