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0:12:03来源:法律常识
无资质的自然人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起诉工程款能否获得支持?
基本案情
2017年12月1日,李二与园林文化公司签订了《花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约定: 李二承包园林文化公司开发建设的花园工程建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砖砌工程、脚手架工程、安全防护工程、钢筋工程、平整场地等。 工期要求为2018年1月2日前完工。 合同总价为300万元。计价方式为总价包干形式。 付款方式为按施工进度完成所有土石方工程支付给李二100万元,工程全部完成支付200元,工程全部完工经被告验收合格后三个月内付200万元,验收合格以李二将工程移交被告之日起计算。合同签订后,李二立即安排施工队伍进场施工,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了施工任务,并交付给了园林文化公司使用,但园林文化公司至今仅向李二支付了100万元的工程款,尚欠工程款200万元。
法律问题
无资质的自然人承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起诉工程款能否获得支持?
律师分析
园林文化公司将花园工程分包给并无相关资质的自然人李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二十四条 的规定,李二与园林文化公司签订的《花园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李二确系园林文化公司花园项目工程承包方,园林文化公司作为花园项目工程发包方,应当向李二支付相应对价工程款200万元。(文中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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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 师 简 介
杨蓓律师,为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秉承“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服务理念,专注于客户法律事务,注重专业化服务。杨蓓律师擅长民商事各类案件,尤其对房产纠纷、建筑施工纠纷及公司诉讼领域颇有研究,诚恳的态度,精湛的业务,力争维护当事人最大的权益,为多家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提供过大量非诉讼和诉讼服务。
重点业务领域:企业法律事务、建筑施工纠纷、房产纠纷 、债务催讨清欠、婚姻家庭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