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0:54:40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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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生活中,有的人或是为了尽快完成交易,或是碍于情面不好意思提出,往往会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由于口头合同并不同于书面合同的规范与严谨,一旦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当事人往往很难维权。那么,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口头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有什么注意事项?
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王震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口头形式是合同形式的一种,依法成立的合同,合同成立即生效,依法具有法律效力。
口头形式的合同是指当事人以直接对话的方式或者以通讯设备如电话交谈订立合同。它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现代合同法之所以对合同形式实行不要式为主的原则,其重要原因也正在于此。合同的口头形式,无须当事人约定。凡当事人无约定或法律未规定特定形式的合同,均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订立口头合同的主体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口头合同内容要合法,合同双方的意思表示自愿、真实,不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利益,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定和我国社会公序良俗,没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情形,就是一个合法有效的口同。
王震律师解析:
订立口头合同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有充分的证人证言、录音资料等证明口头合同的真实存在;口头合同毕竟没有有形的载体可以完整的再现协议,一旦一方矢口否认口头合同的存在,那是很难举证的。所以哪怕关系再好,订立口头合同的开始就要注意到证据收集的问题;
(2)口头合同具有与书面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尽管口头合同较之书面合同简单快捷,但是因为难以举证的问题也更容易出现合同纠纷,所以建议还是要尽量订立书面合同。
王震律师,常州市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现为江苏顺邦律师事务所主任。在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积累了丰富的诉讼经验和技巧。执业以来,以“诚信执业、精益求精”为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