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2:23:36来源:法律常识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廉颖婷 通讯员 张朝晖 杨蕾
图为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现场。
导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已经历30多年的发展历程,为军队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法治人才。
30多年来,我国军事法学教育虽然取得了辉煌成就,但仍然存在不少短板。要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必须大力发展军事法学教育。
近日,在陕西省西安市召开的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上,来自军委机关、国防大学、军事科学院、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军地50多所院校从事军事法学教育的专家学者,围绕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为我国军事法学教育以及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提供了新思路。
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近日在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召开,会议主题是“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与依法治军”。
研讨会着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军、法治人才培养、法治队伍建设等系列重要论述精神,聚焦为依法治军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围绕新时代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现实性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
法学博士研究生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生论文答辩。
军事法学教育具有战略意义
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是依法治军事业永续发展的源头活水。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建设世界一流法治军队,必须有一大批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高素质人才,必须让法治精神、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必须高度重视并发展军事法学教育。
与会专家一致认为,提升官兵的法治素养、实现依法治军与军队治理现代化,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军事法学教育和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实际效果;实现强军目标,建设世界一流军队,需要大力发展军事法学教育,为其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有效履行我军使命任务,维护国家利益拓展,树立我军文明之师、法治之师的良好形象,需要军事法学教育发挥好法律保障、法理支撑、人才支持等积极作用。
因此,要高度认清军事法学教育的战略意义,抓住难得的发展机遇,以强烈的使命意识、高度的负责精神、科学的思路举措,推动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为实现中国梦、强军梦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法治支持。
我国军事法学教育经历了30多年的发展,虽然取得了辉煌的成就,为军队法治建设培养了一大批法治人才,但是仍存在不能完全满足新时代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人才培养需求的问题。
与会专家分析认为,当前,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存在以下短板:军事法学教育目标定位与服务备战打仗结合还不够紧密;军事法学教育资源分散,影响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规模和效益;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建设的客观需要,更难以实现有效维护国家利益的战略支撑、为军事行动提供高效法律保障等功能;军事法治人才管理体制和职业保障体制还不够科学,人才流失严重;军事法学教育军民融合协调发展机制尚未建立,军地教育资源没有形成合力,军地人才协同发展渠道不畅;军事法学教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模拟法庭。
召开学员座谈会。
组织任职教育班学员进行“讲好一堂法制课”活动。
明确军事法学教育发展目标
如何按照既符合军事职业要求又体现法律职业特点的标准要求,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队伍,是当前我国军事法学教育的重要任务。
与会专家认为,军事法学教育必须明确培养目标和基本标准,做到方向正确、目标明确、标准科学。
军事法治人才不同于一般法治人才,应该是“政治+军事+法律+国际”的厚基础、宽口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应该确立姓军为战、德法兼修的人才培养目标,并根据不同岗位的需求设立相应的分目标。
同时,新时代军事法学教育必须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政治合格原则;坚持战斗力标准原则,瞄准服务备战打仗,为战教战;着眼法治军队建设,助力治军方式的“三个根本性转变”;加强军地信息交流共享,促进军事法学教育军民融合协调发展。
武装冲突法讲习班合影。
健全完善军事法学教育体系
针对当前军事法学教育资源分散,影响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规模和效益的问题,与会专家指出,要强化军事法学教育顶层设计筹划,优化整合现有教育资源,制定军事法治人才培养规划,发挥人才培养的规模效益。
针对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数量和质量不能完全满足中国特色军事法治建设需求的实际,要遵循人才生长规律,结合人才岗位任职特点,以提高人才综合素质和法律能力为着眼点,进一步健全军事法律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专家建议,加强军地院校法学教育协作,充分实现军地院校间教学资源的优势互补,走高素质军事法治人才的军民融合式培育之路;打破军队院校在教学任务上各自为战的藩篱,建立军事法治人才法律素质与军事素质联教联训的融合培养机制;培养建立院校与军队机关、军法业务部门、基层部队的联合培养机制,明确实习单位的人才培养责任,加快构建多层次、多渠道的师资共建机制和保障机制。
建议军队院校恢复军事法学专业本科学员培养,既为军事法治建设培养人才,也为军事法学研究生教育储备人才;调整军队院校研究生招生政策,确保军队院校能够招收普通高校法学专业毕业学员,拓展研究生学员来源渠道;完善军事法治人才培养模式,继续坚持学历教育和任职教育相结合,学历教育由军队院校和普通高校共同承担,任职教育由军队院校承担,建立学历教育与任职教育衔接机制。
按照向实战聚焦、向部队靠拢、教战研战、动态更新的目标和原则,加强军事法学课程教材体系建设;突出军事法学教育实践性教学,创新以素质教育和能力培养为目标的案例教学方法,创建灵活多样的非传统讲授式实践教学模式;按照战斗力标准加强军事法学教育的实战化教学,从培养目标、教学实施、教学检验、教学评估等方面设计实战化教学方案。
加强军队院校法学教育工作
军队院校法学教育是增强官兵法治信仰、提升官兵法治素养的主要途径,对军事法治人才培养发挥着关键作用。经过多年的发展与积淀,军队院校的法学教育已经建立起相对完善的法律知识普及教育教学体系,成为系统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主渠道、普及军事法治教育的主阵地。但与会专家普遍认为,近年来,军队院校法学教育存在力量萎缩、课程缩减、专业师资不足等问题。
对此,专家建议,在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的新时代下,军队院校应与时俱进,向实战聚焦、向部队靠拢,不断加强法学教育,提升官兵法治素养,在法治军队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造就和培养名师大家,用名师大家引领整体法学师资素质提升;进一步加强教员的选调考评、合理配备、培养培训,建立定期轮换岗位机制,拓展军地培养模式,搭建统一培训平台,加强与部队双向交流机制;将军事法学列为军队院校必修课程和普通高校法学专业基础必修课,逐步增加军事法学课程在院校教育中的比重;根据军兵种特点和职能任务设置相关法治课程,构建与其他军事学科课程衔接融合机制;组织编写全国全军统一的《军事法学》教材和教学大纲,明确军事法学教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进一步完善军事法学学历教育和任职教育课程教材体系,增强教学内容的针对性、实效性和理论性。
此外,与会专家还认为,要充分吸收借鉴外国军事法学教育的成功经验,开创中国特色军事法学教育之路,促进军事法学教育创新发展。
研讨会梳理总结了外国军事法学教育的基本情况和特点规律,提出改革我国军事法学教育的对策建议:调整组建专门军事法学教育院校,提高军事法治人才培养的质量规模效益;始终坚持军事法学教育的战斗力标准和姓军为战的目标导向,培养军事法治人才服务军队建设和多样化军事任务的能力素质;加大国际法、海外军事行动法、武装冲突法人才培养,提高军事法治人才服务国家战略利益拓展的能力水平,严格遵守、准确运用武装冲突法,树立文明守法的国际形象。
2019年中国军事法学学术年会
专家观点
军队院校应当普遍开设军事法学课程
肖凤城(中国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所教授):由于军事法学教育的重要性,军队院校应普遍开设军事法学课程,把军队纪检监察、国防动员、改革编制、国际军事合作等学科专业纳入军事法学学科;要招收培养足够数量的军事法学本科生,满足各相关专业生长干部的需要;以此为基础,考虑教学机构、师资、辅助人员和设备等教育资源的配置。
加快培养参与海外军事行动法律人才
王新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教授):加快培养能够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立法工作以及参与相关国际立法的立法人才、能够参与海外军事行动相关案件审判以及参与国际司法活动的司法人才、能够为海外军事行动提供法律服务并具有律师资质的军事法律顾问人才等,是保障海外军事行动有效实施的紧迫任务。我军应当建立专门的培训制度,明确培训机构,加强相关师资力量建设,加大资源投入,把海外军事行动的法律培训融入到军事训练体系中。
军事法学教育应关注并聚焦时代课题
谢丹(中国政法大学军民融合法治研究院教授):军事法学人才培养要注重搞好“三结合”,一是与军事相结合。维护国家主权、国际武装冲突、海上执法维权、边境军事斗争都给军事法实际运用提出许多新需求,军事法教育应当关注并聚焦这些时代课题,培育军事法治人才相应的素养和能力。二是与实务相结合。紧密结合军事法的特有运行规律广泛开展实践活动,更多参与立法研究、执法工作、司法实践和法律服务等。三是实现军民融合。要借用社会教学力量、合建军事法学智库、联合举办学术活动。
军队院校军事法学教育应向实战聚焦
欧阳华(武警工程大学教授):军队院校的军事法学教育如何强化实战化教学,培养军校学员法律意识、法律素养为部队打赢现代化战争保驾护航,已成为军事院校军事法学教育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当前,军队院校的军事法学教育实战化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尤其在办学思想、环境条件、训练内容、组教方法以及教员的实战化能力等方面,还没有形成系统而成熟的理论体系和实践模式,需要军事法学从理论与实战的结合上积极探寻有效的解决途径办法,力求通过实战化教学突破院校环境条件的局限性,实现军队院校军事法学教育向实战聚焦、向部队靠拢、与战场的有机对接。
持续加强与各军兵种以及社会的互动
夏勇(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要以开放的姿态推进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和研究。一是应加强与我军各军兵种的互动,建立一套从“部队中来,到部队中去”的畅通互动机制。二是应加强与我国民间社会的互动,关注军队之外的国防资源及其利用问题,关注军队与民间社会之间的关系协调问题,建立一套“军请民、民找军”的军事法学教育研究合作互动机制。三是应加强与世界各国同行的互动,建立一套“请进来、走出去”的国际化机制。
加强军队院校法学教育资源统管统建
曹莹(国防大学军事管理学院教授):加强军队院校法学教育资源统管统建,一是加强顶层谋划,将法学和军事法学教育内容纳入军队院校教育规划计划,明确各级各类院校根据需求区分法学和军事法学教育为必修课和选修课,规定课程成绩评定标准;二是进一步调整充实军队院校法学教学内容,特别是根据备战打仗需要充实军事法学教学内容;三是助力推动各级各类军队院校建立专门的法学和军事法学教学研究机构,配齐法律专业教员;四是完善军队院校法学和军事法学教育专业教材,组织编修适应不同类型院校需求和不同层次教学需要的配套系列法学教材。
培养军事法学人才实现教科研一体化
李韧夫(吉林大学法学院教授):地方法学院校开设法学一级学科,培养法学本科生,部分军队院系也开设了法学一级学科。实际上,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处于初级学科地位,缺乏系统性、综合性的培养基础。在地方院校普遍培养法学一级学科时,有计划地在高年级开设军事法学课程,为军事法学二级学科教育奠定基础,提高培养对象的军事法学素养,与军地院系军事法学二级学科教育形成良好的连接,实现军事法学人才培养在教学、科研及实践方面一体化。
军事法学教育要走军民融合发展之路
管建强(华东政法大学军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军事法学教育走军民融合发展的道路,不但是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为富国强军战略提供人才保障的基础性工程。军事法学高等教育的军民融合之发展也有着融合深度的不同而表现形式不同。举例而言,地方高校培养军事法学人才,为军方所吸纳;地方高校与军方达成协议,培养军方官兵成为军事法学专业人才;经军方同意,允许部队官兵在地方高校攻读学位,学习军事法学专业;军事院校与地方高校达成协议,协同育人;军方与国家教委达成制度性的军民融合培养军事法学人才协议;立法保障包括培养军事法学高等教育人才的军民融合。
链接
中国军事法学教育的发展历程
初创时期。从改革开放后到1991年,是军事法学教育发展的初创阶段,这一阶段军事法作为独立部门法逐渐得到法学界重视。1987年,军事法学正式被国家列为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事法学教育扬帆起航,军事法学研究开成布新。解放军西安政治学院因势设立了法学教研室,面向部队招收两年制保卫、司法干部专科生。进入20世纪90年代,军事法专业教育才在一些院校开展。1990年9月,为响应我军《内务条令》,首次将“依法治军”载入军事法规,举办了为期3个月的军事法制轮训班。
发展时期。从1991年开始到2003年,是我国军事法学教育全面发展阶段。1991年,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提出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依法治军的方针,促进了军事法学教育的快速发展。全军院校开始开设法学概论课程,西安政治学院首开军事法学课程。
1993年2月,全国第一家专门从事军事法学教育的教学机构——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系成立,改变了我军没有培养军事法人才专门教学机构的历史,这标志着我国军事法专业教育步入正轨。同年,该院获得军事法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意味着高层次的军事法专业教育同时起步。
2000年10月,经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和全军自学考试委员会批准,在全军和武警部队设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律师专业。从1996年至2000年期间,全军参加各类政法院校法律专业函授学习的官兵达26万多人,其中15万多人取得了大专、本科结业证书,500多人考取了律师资格。
繁荣时期。进入21世纪,军事法学教育进入繁荣发展阶段,地方院校也开始了军事法学教育之路,军事法学专业教育开始积极融入国家法学教育的大家庭。其他军事院校也设立了专门的军事法教育机构,开设有相关课程,为部队培养军事法学专业人才。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军事法学专业教育从最初的“一支独秀”发展到如今的“百花齐放”,已然成为国家法学教育百花园中的一朵“奇葩”。
进入新时代,伴随着军队院校编制体制调整改革,军事法学教育组织机构和力量实现了重组。调整组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培养全军纪检政法干部以及军事立法和战争法人才。组建军事科学院军事法制研究院。全军院校法学教育师资队伍掇菁撷华,军事法学教育力量精简整编。
中国军事法学教育取得的成就
学科专业日益合理。厚实的学科专业是军事法学教育的基础。军事法学经过发展,已经形成了比较合理的学科专业分类,包括军事法理、军事行政法、军事经济法、军事刑法、军事司法、国际军事法、武装冲突法等,并按照专业分类开设研究生培养方向。军事法学学科先后被确定为全军“2110工程”重点建设学科和双重建设学科。
培训体系日益健全。建立了军事法学专业本科生、军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军队在职政法干部培训和轮训、军队政法领导干部研究班等多层次的培训体制,针对不同层次人才培养要求,建立健全了军事法学专业研究生培养、军队司法工作任职培训、军队律师培训等多层次宽领域全覆盖的复合培训模式。
教学体系日益完善。在开拓军事法专业教育的过程中,军事法学课程和教材体系不断得到完善,并日渐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军事法学专业教学体系。军事法学专业教材已形成了由基本教材、辅助教材、电子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四部分构成的比较完整的体系,共数百余部,达8000万余字。
人才数量质量提升。据不完全统计,自1995年起,原西安政治学院军事法学专业四年制生长干部本科班累计培养学员600多名,研究生教育累计培养军事法学专业博士、硕士研究生1000多名,培训军事立法干部、军事司法干部、军队律师、法理斗争骨干以及军队政法专业国防生3000多人次;原南京政治学院累计培养军事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150人左右。地方院校共培养军事法学博士研究生12名,硕士研究生166名。
制图 李晓军
(注:西安政治学院于2017年8月更名为国防大学政治学院西安校区)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席锋宇 朱婵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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