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2:44:54来源:法律常识
一方面要求看守所保障律师会见在押人员的权利,另一方面又不提供律师身份系统的网络接入,看守所民警难道是宿命的背锅侠?到底是谁在玩忽职守?
伙伴们
你们做过最大胆的事情是什么?
最近有一则案件
嫌疑人为了钱
大胆到冒充律师到看守所!
是不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这人为了钱竟如此大胆!
这确实也是
广西首例假冒律师会见嫌疑人案件
就发生在我们的身边
令人咂舌
让我们来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2月19日,陆川县温泉镇人周某因假冒律师到玉林市看守所会见嫌疑人,被玉林市公安机关抓获后,以诈骗罪刑事拘留。
陆川县温泉镇人周某,为了骗取在押人员家属的2万元“律师费”,不惜铤而走险冒充律师到看守所会见嫌疑人。发觉身份被识破,周某又企图用获取的一部分不义之财行贿。最终,唯利是图、胆大妄为的周某,将自己也送进了看守所。
案情回顾
这个“律师”有问题
1月24日下午,一个自称是“广西鹏名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某”的男子,携带介绍信、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委托人关系证明等材料,来到玉林市看守所,要求办理会见在押人犯罪嫌疑人业务。
看守所值班人员在审查周某的《律师执业证》时发现,该证件存在多处疑点,怀疑是假证,但一时又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该律师的真假,且其提供的手续齐全,只得依程序给其办理会见业务。
在周某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过程中,该所工作人员抓紧时间核查周某律师证的真假。首先通过扫描该证的二维码,结果未查到该律师的相关信息;其次通过全国律师执业证查询平台系统查询,同样未查到该律师的相关信息;再通过广西律师协会网页输入证号查询,仍无该律师任何信息。慎重起见,工作人员又与南宁市律师协会进行联系,反馈信息又是“查无此人”。为确保万无一失,该所工作人员又联系了南宁市司法局律师管理科,查询结果还是“查无此人”。至此,基本可认定这个周某是一个假律师!
然而,看守所不属侦查部门,只能将“假律师”放行,但取证工作仍在进行。
玉林市看守所发现“假律师”的情况,很快上报到玉林市公安局,玉林市公安局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将此事彻底调查清楚。
假律师欲行贿落入法网
1月28日,看守所值班人员突然接到周某的电话。周某称自己确实做了违法犯罪的事情,恳请值班人员放他一马,不向上级领导汇报此事,愿意给值班人员1万元钱作为封口费。值班人员迅速将此情况向所领导汇报,看守所领导认为这是抓捕周某的好时机,于是立即联系茂林派出所,准备将计就计对周某进行抓捕。
2月3日,在玉林城区教育东路玉林海关大楼路段,前来行贿的周某被抓捕归案。
经审讯,陆川县温泉镇人周某对其冒充律师诈骗和仿造证件、公章、公函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违。原来,周某此次冒充律师会见在押人员,得到了在押人员家属的“律师费”2万元。另查明,周某曾多次冒充律师进行诈骗活动,非法得利数万元。
2月4日,周某被玉林市公安局玉州分局以使用伪造国家证件的违法行为治安拘留15天,2月19日被以诈骗罪刑事拘留,现羁押在玉林市看守所。
冒充律师已是不法行为
随后竟还想行贿掩盖
如此胆大藐视法律
真是罪有应得!
小微不得不提醒大家
不要为了谋取不义之财
就走上令自己后悔的道路!
来源:玉林日报微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