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3:52:58来源:法律常识
“两会”期间,根据广东代表团的安排,全国人大代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龚稼立先后接受了新华社、人民法院报、南方日报、羊城晚报、香港中外新闻社等媒体记者的在线或书面采访。
★ 谈“两高”报告
“充分体现了责任和担当”
人民法院报记者:您如何评价今年的“两高”工作报告?
龚稼立: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反映了“两院”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自觉将司法工作置于党和国家大局中去谋划,始终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依法履职、接受监督的情况,是高举旗帜、把牢方向、坚守职责、求真务实的好报告。我完全赞成。
去年以来,全国审判机关面对改革发展的繁重任务和经济社会领域的风险挑战,坚定不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坚持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金融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依法严惩各类犯罪,全面参与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助力“三大攻坚战”,保障社会经济发展,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各项工作都取得新发展新成效。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国法院认真贯彻党中央“依法防疫”决策部署,加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依法支持经济社会秩序全面恢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扎实推进“六稳”“六保”措施落到实处,在防疫“大考”中充分体现了审判机关的责任和担当。
下一步,广东法院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以更高标准践行“两个维护”,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着力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服务“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二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更高水平平安建设;三是以贯彻执行民法典等重要法律为契机,更全面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更有力维护“一国两制”实施,深入推进“双区”建设等重大国家战略;四是加快诉讼服务“一站式”建设,推动全面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水平和效能;五是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不断加强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队伍建设。总之,要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最重要的评价尺度,为把广东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稳定、最公平公正、法治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作出应有的贡献。
★ 谈疫情防控
“全省共审结涉疫刑事案件477件,平均审理周期14.5天”
新华社记者:疫情发生后,广东法院如何为疫情防控和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龚稼立:疫情发生以来,广东法院把疫情防控作为最重要的任务,与省检察院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刑事犯罪通告》,依法严惩各类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有效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应急管理、公共卫生、物资运输、市场监督、生活供应等顺利进行。截至5月20日,全省共审结涉疫刑事案件477件,平均审理周期14.5天。
广东法院还坚持特事特办、急事快办,在民事行政案件审理中,帮助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走出困境,推动“六稳”“六保”措施落到实处。省法院统一公布了4批典型案例,对各地法院审理因疫情影响发生的餐饮、旅游、买卖、借贷、租赁、施工等合同纠纷进行指导。
为及时审理案件、化解纠纷,广东法院大力推进在线诉讼服务,网上开庭1.65万次,网上调解14.37万次,电子送达13.58万次。仅广东高院就网上开庭295次,占全部开庭审理案件的58.2%。
★ 谈“双区”建设
“‘双区’建设是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机遇”
香港中外新闻社、南方日报、羊城晚报记者:去年,中央先后出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和《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广东法院是如何为“双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
龚稼立:“双区”建设是新时代广东改革发展再出发的新机遇。广东法院先后出台《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三年行动方案》,坚持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纲”,以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牵引,围绕构建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聚焦粤港澳司法交流合作、跨境纠纷解决和规则衔接互认加大工作力度。2019年至今年4月底,共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12585件,办理港澳司法协助案件1161件。
一是强化“六大保护”。确立了加强人身安全、公平交易、财产制度、知识产权、创业就业、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目标,为“双区”建设提供全方位保护。二是强化规则衔接。进一步健全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发布跨境商事纠纷调解规则和典型案例,探索创设涉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推动诉讼规则对接。三是强化纠纷化解。支持深圳前海法院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推动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自贸区法院建立合作机制,共享港澳特邀调解员,促进跨境商事纠纷化解。四是强化合作交流。与香港律政司签署大湾区法律交流与互鉴框架安排,组织粤港澳三地法官模拟法庭进行交流研讨,举办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国际研讨会、葡语国家法官研修班等大型司法交流活动。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按照“中央要求、湾区所向、三地所长”抓好行动方案落实。一是进一步加强网上跨域立案,推动诉讼事项远程联动办理,统一诉讼服务标准,深化大湾区内地城市群诉讼服务全面升级。二是出台涉港澳民商事案件诉讼指引,进一步简化三地民商事诉讼主体、诉讼证据认定手续,提高涉港澳民商事纠纷诉讼效率。三是推动大湾区跨境商事调解中心建设,加强跨境投资、经营、就业等司法解决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跨境区域司法合作。四是开展常态化三地法律研讨和培训机制,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五是发挥广东自贸(片区)法院的示范作用,形成更多可复制的司法改革样本。
★ 谈“三大攻坚战”
“为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法治力量和智慧”
南方日报记者:广东法院如何服务保障打好“三大攻坚战”?
龚稼立:打好三大攻坚战是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广东法院将围绕省委“1+1+9”工作部署,切实加强金融等领域风险防范、全面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持续优化生态环境保护,为打赢三大攻坚战贡献法治力量和智慧。
一是加强金融领域风险化解。坚决惩治金融领域刑事犯罪,努力帮助受害群众挽回损失。全面服务资本市场基础性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依法保护投资者、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是严厉打击长期把持基层政权以及“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犯罪,助推乡村脱贫项目取得扎实成效,加大农村务工人员追索劳动报酬力度,让老百姓在平安建设、法治建设中有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积极推进解决跨行政区划环境污染、跨流域或生态功能区划生态治理,增加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法院试点集中管辖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完善生态恢复工作机制,让南粤大地的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
★ 谈扫黑除恶
“坚持打准打实打狠打深”
南方日报记者: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我省取得了哪些成效?
龚稼立: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广东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严惩震慑态势。截至今年4月底,共审结涉黑恶刑事案件2302件10010人,涉“保护伞”案件116件132人,判处财产刑21.9亿元,处置财产近30亿元。
今年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广东法院将持续加强严惩声势,坚持打准打实打狠打深,严厉打击十类重点犯罪,加大“打伞”“打财”力度,加强对督办重点案件审判指导,坚持除恶务尽,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净化社会风气。
★ 谈民法典适用
“审判机关要准确把握立法本意”
南方日报记者:您认为民法典有哪些突出特点?审判机关如何准确适用?
龚稼立:民法典是全面保障人民依法享受广泛的民事财产权和人身权、承担相应法律义务的重要法律,素有“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社会生活百科全书”之称,既是公民私权保护的最重要的基本依据,也是市场经济最重要的基本法。编纂民法典不仅是建立健全国家法治体系的重要标志,也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走向繁荣强盛的重要标志。民法典的制定和颁布,对于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都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第一,民法典凝聚着全党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心血。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民法典编纂工作,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编纂民法典决定后,总书记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听取汇报,为民法典编纂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在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广大专家学者、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建言献策,举办的各类座谈会、研讨会、论坛之多,在我国立法史是罕见的。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在互联网上公开征求意见,对数以千计的法律条文反复论证、反复斟酌、反复修改,使之充分反映社会各方面的要求,集中体现全体人民的意志和智慧。
第二,民法典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时代特色和人民特色。民法典立足中国实际、回应时代需求,彰显了中国特色,是一部回应人民诉求、保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的好法典。民法典的编纂,注重民生保障,着力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注重人格权保护,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加强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注重反映网络时代特点,将网络虚拟财产权、信息财产权纳入保护范围;注重回应科技发展动向,对生物科学中人工器官制造、干细胞研究、克隆技术等发展作出相应规定,既鼓励科学发展的成果造福人类,又作出不得危害人体健康、不得违背伦理道德、不得损害公共利益的有关规定;注重生态文明保护,对违法损害生态环境规定了惩罚性赔偿;注重风险治理,对自然风险的不可抗力,人为风险的保障义务、事前预防和侵权责任规定了综合补偿机制等等,都尽可能考虑各方面因素给予了积极回应。
第三,民法典体现了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民法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律条文之中,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强化法律规则的道德约束和道德规范的法律支撑。比如在总则部分确定的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和绿色原则,在婚姻家庭编和继承编中,适当扩大抚养人范围,将“树立优良家风”作为处理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基本原则等,为我国民事法律制度注入了强大的道德力量。法律制度与道德规范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将进一步推进法治、德治、自治在社会生活中积极作用,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民法典的生命在于实施。审判机关要全面系统学习民法典,准确把握立法本意和法治精神,特别是在处理涉及产权保护、意思自治、契约精神、诚实守信、交易安全等民事关系中正确适用法律,统一裁判依据,强化裁判说理,在每一起民事案件中严格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 谈民营企业保护
“为民营经济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羊城晚报记者:去年以来,广东法院采取了哪些措施加强民营企业的司法保障?
龚稼立:广东法院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以平等保护为核心,确保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全力为民营经济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首先,加大对非公有制财产刑法保护力度,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侵犯知识产权、损害商业信誉、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企业产权经济犯罪案件1544件,审结民营企业内部人员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犯罪一审案件1357件。
其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各类犯罪,湛江梁槐等非法控制当地交易市场的一批市霸、行霸被依法严惩。
第三,严把罪与非罪界限,建立健全涉产权申诉案件甄别纠正常态化工作机制,依法对不宜认定为经济犯罪的17名民营企业负责人宣告无罪,加强对刑事涉案财物的审查,对属于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或责令追缴退赔,对属于合法财产的及时予以返还。
第四,完善民事诉讼按诉讼范围、标的、时限查封、扣押、冻结的司法程序,严格限制保全企业经营基本账户,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第五,依法保障企业自主经营权。2019年全省法院审结民事垄断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07件,防止企业滥用优势地位限制市场竞争。
第六,树立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导向,审慎审查各类金融创新的交易模式、合同效力,依法防止利息、违约金、管理费、咨询费等显著背离实际损失,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
第七,完善破产管理人制度,2019年推动1040家民营“僵尸企业”经诉讼程序出清市场,支持阳江汉能公司等28家困境企业经破产重整恢复生机。
第八,积极打造广州、深圳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率先出台涉标准必要专利、网络游戏知识产权等审判指引,加大侵权行为惩罚性赔偿力度,专利案件平均判赔数额同比增长140.8%。
★ 谈“一站式”建设
“将‘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羊城晚报记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要求,广东法院取得了哪些进展?
龚稼立:“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的主要目的是,方便人民群众诉讼,及时化解各类纠纷。近年来,广东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元并举、法治保障”要求,以深入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为契机,将“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全面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广东、平安广东建设。
一是为群众提供“最多跑一次”立案服务。增加在线诉讼服务134项,全面推进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实现诉讼“家里办”“掌上办”,真正实现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二是联动政府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等662家单位广泛参与纠纷多元化解,成立112个集繁简分流、诉前调解等功能为一体的诉调对接中心,依托多元化纠纷调解平台与1374个专业调解组织、6546名调解员线上联动。2019年共调解各类纠纷25.6万件,网上立案数突破116.9万件,网上缴费47.7万笔、共计15余亿元。
下一步,广东法院将全面推进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中心转型升级,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加强纠纷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和源头治理,为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优质司法服务。一是推动构建更加开放共享、多元共治的诉讼前端纠纷解决机制,做到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无缝对接,为人民群众提供多种渠道、多种层次、多种类型的解纷选择。二是深化“分调裁审”改革,加强案件的“分流、调解、速裁、快审”,探索进一步依法简化诉讼程序,实现类案集中审理。三是以人工智能、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支撑,加快建成集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以更有力的辅助保障审判质效,以更便捷的服务满足群众需求。
★ 谈司法改革
“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已实现常态化”
羊城晚报记者:广东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去年在深入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措施方面有哪些新成效?
龚稼立:司法改革的目的是不断增强司法工作的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年来,广东围绕“司法责任制”不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取得了新成效。
一是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坚持放权与监督结合,细化审判监督职责清单和法官权责清单,完善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必担责的审判权运行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官依法履职,实现院庭长带头办理大案、难案常态化。省法院完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确保监督有序、监督有责、监督留痕,全年督办审结长期未结案件648件,制定裁判指引24项,发布参阅案例10批次,加快类案同判体系建设。全省法院院庭长办结案件85.1万件,同比上升14.7%,占结案总数的33.7%。
二是持之以恒加强队伍建设。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要求,严把法官人选“进口关”,定期实行全省法官统一遴选,深化法官逐级遴选改革,注意加强法官履职能力培训。探索入额法官不在岗或者不称职退出员额机制,最大限度提高法官员额制使用效率。完善法官履职保障措施,落实保护司法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不断提升法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全省法官(含团队)人均年办案提升至336件,同比增加59件,各类案件服判息诉率持续上升。
三是审判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法院机构职能体系,全省基层法院精简法院内设机构711个,占机构总数37.7%,增加一线审判力量。支持设立深汕特别合作区法院,成立广州破产法庭,增设深圳、珠海、汕头、湛江法院为我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完善审判辅助人员配备机制,深化审判辅助工作社会化改革。
四是持续深化综合配套改革。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实行律师刑事诉讼辩护和法律援助值班全覆盖,为6.1万件案件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在广州、深圳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全面探索优化司法确认程序、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改进简易程序规则、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健全电子诉讼规则等,推广标准化办案。网上发布裁判文书492.6万份,直播案件31.8万件。
五是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广州互联网法院依托5G、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推动审判方式、诉讼机制和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积极探索拓展“网上法治”新领域新机制新路径,案件审理数量、法官人均结案数均居全国首位。全省法院按城市定位推广深圳、佛山、茂名等智慧法院模式,建成最高人民法院(广东)智慧法院实验室,深入推动诉讼服务和审判辅助智能化。
来源:综合媒体、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