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4:49:06来源:法律常识
民间借贷是最为方便快捷的资金融通方式,老百姓之间日常往来借款,可能没有办法及时获取律师的专业法律服务,或者考虑成本而不去寻求律师的意见,常常从网上下载一个借款合同模板,使用模板合同签署。模板合同虽然方便快捷成本低,老百姓在使用时,也经常不做具体修改,一旦发生纠纷,合同中的内容就是所谓的“呈堂证供”,对合同各方都产生了约束力,即便委屈的一方称“这是模板合同,我没有看/没有修改”,但是合同已经成立且生效,各方就应当遵照执行,否则将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那么,在使用网上下载的借款或者民间借贷合同模板时,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简单列举如下,建议在使用模板时,格外留意下列条款并根据真实情况、各方的真实意愿进行修改。
一、合同主体(签署合同的各方,通常出现在合同的首部和尾部)
1.各方的主体信息要写明,包括但不限于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信息、住所等,最好保留一份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在发生争议提起诉讼或仲裁时,能够确定对方当事人,写明住所,方便法院或仲裁委送达。
2.涉及一方是公司时,除了写明主体信息,有时候公司的工商登记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一样,需要写明实际经营地址。
3.如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建议写明人名后,要求个人签字,而非仅仅盖章或者加盖人名章。请注意,法人与法定代表人不同,法人指的是公司,而法定代表人,才是指这个公司登记的、能够对外代表公司的自然人。
二、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的主要内容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使用模板合同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的事项一般有:
1.金额和币种,除了数字方式,建议写明大写,防止出现涂抹修改;写明人民币,不过通常在大陆成立的合同,写“元”就认为是人民币元。
2.用途,写明用途,是因为是否按照用途使用款项,会影响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使用借款,通常出借人为防止风险,有权利停止继续出借、要求提前还款、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等,具体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3.利率,需要写明具体的数字,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是借期期间的利率,还是逾期利率,是否涉及复利或者浮动利息等。需要注意的是,自2020年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施行后,年利率超过15.4%就视为过高,法律不保护超过15.4%以上的利息部分。
4.期限:借款期限,写明年月日。
5.还款期限:需要注意,有时候双方可能会约定,按照实际使用天数支付利息或者没有写明借款【到期后】还本付息,在争议中可能被视为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这种情况下,借款人可以随时借款,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但应当给以一定的宽限期。
6.还款方式:需要写明本金和利息分别都是什么时候偿还,例如,本金是一次性还款,还是以借款人收到其他什么款项后还款,是分期还款还是以物抵债方式还款等;利息是按月支付,还是按年支付,还是在支付本金时一次性支付等。出借人需要写明还款账户。
7.如果合同中涉及保证人、担保人的:
(1)需要写明保证/担保的债务范围,《民法典》对保证范围的规定是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但是模板合同中如果对保证范围写的过大(如,包括实现债权的律师费、差旅费等)或者过小(如,没有写损害赔偿金),则属于出借人和借款人另有约定,就应按照约定。
(2)写明保证期间:如果没有约定或者没有写明,则保证期间为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8.违约责任条款:建议分不同的违约情形,写明具体的违约金额或者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比如,逾期付款的应当承担什么违约责任,可以写明一个具体的数额,也可以写明按照日(逾期)利息、月(逾期)利息等方式计算,也可以约定罚息的方式等。
9.管辖权条款:注意,此条对双方非常重要,并非格式条款,而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修改的,包括:
(1)主管,即,发生争议提交法院还是提交仲裁委,简单而言,法院和仲裁委的区别在于,仲裁是民间争议解决机构,审理案件更尊重各方的意思自治,并且是一裁终局,除了申请法院撤销仲裁裁决,没有其他的救济途径;而法院审理案件,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二审终审制,对一审裁判不服,可以提起上诉(二审),对二审不服,还可以按照法律规定提起再审(审判监督程序)。此外,如果标的额(含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等)较低,在一定程度上,法院的诉讼费比仲裁委收费稍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核算。
(2)管辖地:本文是站在出借人的角度,为对出借人有利,一般可以约定出借人所在地的法院审理。
10.其他条款:需要核查合同的签订是要求各方签字【并且】按手印,还是签字或者按手印;如果涉及公司,是需要公司盖公章还是合同章,是【并且】需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还是【或者】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
三、借款合同/民间借贷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在履行过程中,会出现出借人要求先从本金中扣除利息,把扣除利息后剩余的本金支付给借款人,但要求借款人按照全部款项计算利息的情况。这种利息称为“砍头息”,如有预先扣除“砍头息”的,则应该按照实际交付的款项计算利息。
2.如果出借人和借款人有多笔往来款项,建议在打款时,写明根据哪一个合同(一般注明合同签订日期或者合同编号)支付的款项以及款项用途,不要仅仅写“借款”或者“还款”;如果实际付款时是分几笔支付,则应当以实际付款日起算利息;分几笔打款的,也建议写明是什么款项。
疫情之下,自然人、公司之间资金不能及时回款而出现自然人之间、公司和自然人之间的资金拆解,民间借贷纠纷也越来越多,在办理案件中,我自己的客户也会出现一些使用模板而导致合同中与真实意思不符合的情况,因为管辖条款出现需要起诉的法院特别不方便,仲裁费过高的情况,律师不仅需要办案,还需要解答客户的疑问,使客户从此次案件中学习到一些以后可以用得到的法律知识,因此,特写此文,希望能够提醒到各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