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1 13:50:57来源:法律常识
“交了首付款,开发商办不了按揭,也不退钱。”近日,宝鸡市民高女士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称,去年11月份她在吾悦广场凤凰印象步行街看中一套商铺,缴纳首付款后一直无法办理按揭,多次催促后未果,现在钱也不退也没个说法。
市民:开发商无法办理按揭,不退钱也没个说法
高女士说:“2021年6月21日,我在位于宝鸡市高新区吾悦广场凤凰印象步行街看中是一套59.3㎡的商铺,单价36867元/㎡,优惠后总价108万余元,签完协议后,我分三次支付了58万余元,再三确认可以办理按揭之后,我再次支付了20万元,总计首付共78万余元,剩余30余万办理按揭贷款,一直等到现在也没有办理。”
根据高女士提供的商品房认购协议内容,合同约定2021年6月27日签署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同时需付清相应款项,办齐所有按揭手续。
高女士表示,在多次催促后,开发商一直让她等待办理按揭,最后告知无法办理贷款,主要是因为开发商问题,并不是她个人征信及贷款手续问题。无奈之下,她提出了退房申请并于今年1月8日办理了相关的退房手续,结果到现在首付款也不给退,开发商也没有个说法,至今还在推诿扯皮。
开发商:在走内部流程,到底何时退不清楚
公开资料显示,吾悦广场凤凰印象步行街位于宝鸡市高新区渭滨大道388号,项目系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18年5月20日对外销售。
负责处理此事的李姓销售顾问说:“高女士已经配合开发商办理了所有的退房手续,现在走内部审批流程,到底走到什么程度,什么时候能退钱,我不是很清楚。”
该公司梁姓负责人称,对于高女士情况还需要了解一下,之前他不是负责的,会积极向公司反映,及时处理退款问题。
对开发商的说法,高女士表示,她现在只想拿回自己缴纳的78万余元首付款,希望开发商能尽快处理,给一个明确的说法。
律师:开发商原因导致,退房款且需支付滞纳金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既然无法办理贷款是开发商的原因,并非购房人高女士的个人征信及贷款手续等问题造成的,而且开发商宝鸡新城万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接受了购房人的退房申请,那么开发商应当尽早退房款及支付滞纳金。
赵良善表示,如果开发商迟迟不退房款及支付滞纳金,购房人高女士可选择向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反映,由当地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调处。同时,购房人高女士亦可直接诉诸法院,申请法院采取诉前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以利于尽早收回房款及滞纳金。 华商报记者 汶威承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