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5:15:33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4月11日起,一系列购车维权事件在网络上持续发酵。封面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些事件,均与一项金融服务发生着千丝万缕的关联。
那么,汽车金融到底存在怎样的乱像?在4s店里,这项收费又藏着怎样的潜规则?封面新闻记者通过多方采访,尝试起底汽车金融乱像的冰山一角。
经销商:“金融服务费”的灰色地带
4月9日,女硕士坐在某品牌汽车引擎盖上的哭诉维权,打破了汽车销售行业的平静。除汽车漏油问题,车主称,她还被4s店收取了15575元的金融服务费,且未拿到发票。目前,北京银监会和陕西税务局已开始对涉事企业“金融服务费”问题展开调查。
无独有偶,3月29日,李女士在陕西天华购买路虎时,也因“金融服务费”与销售人员发生争执,期间还发生了肢体冲突。
4月15日,捷豹路虎发布声明表示,关于李女士在陕西天华的购车经历,捷豹路虎高度重视,经销商也已于第一时间妥善解决。事发当日下午,陕西天华已正式对李女士道歉并取得了谅解。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并已在该店继续购车。对于涉事的销售顾问,鉴于其不当的言行,陕西天华店已对该销售顾问做辞退处理。
屡次导致争执和冲突的“金融服务费”究竟是何种费用?
有业内人士称,厂家为让更多人有能力购车,所以和经销商一起推广分期,也就产生了所谓的“贴息政策”,一般是客户承担一部分利率,约3%,金融公司补贴3%—5%,但在事实上,即使消费者享受了贴息政策,但实际收取的服务费仍然变相提高了贷款利率。
对这一情况,不同的4s店,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有的会明确告知消费者,即使有“贴息政策”,加上贷款买车所收取的“金融服务费”,总花费会比全款买车高。但更多则是含糊其辞,称因为有“贴息政策”,两者实际花费差不多,并且建议购车者采取贷款买车形式。
封面新闻记者曾致电10家4s店,咨询买车付款方式问题,超过八成的销售人员,均以“贴息政策“为理由,向记者推销贷款买车。
消费者:“金融服务费”是“跑腿费”?
关于“金融服务费”本身争议,消费者和经销商争议点还在“是否明确告知这一费用“这点上。
据中国法院网公布的一份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赵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购买汽车,缴纳了5400元金融服务费和1800元上牌费,后来才得知银行并不收取金融服务费,交通管理部门也并不收取上牌费,这些都是汽车销售公司违规收取的。
于是,赵先生将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院,认为汽车销售公司涉嫌欺诈,要求退还金融服务费及汽车上牌费。
汽车销售公司辩称,收费之前已经明确告知赵先生相关明细,并且出具收费通知书,赵先生系自愿缴纳费用,汽车销售公司并无任何违规不当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消费者贷款购买汽车,自当依据与银行达成的贷款合同偿还本金及利息,银行并不收取金融服务费,汽车销售公司收取金融服务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有业内人士分析认为,4s店之所以能长期收取“金融服务费”,就是利用了购车环节中经销商和购车者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记者在采访中也发现,即便多数消费者被告知了“金融服务费”的存在,也不知道这个费用的具体明细是什么,又为何收取,而是简单将其理解为“跑腿费”。
近日,成都王先生在某4s店贷款买了一辆车。该店店员明确告知王先生,店方收取了金融服务费,并计算在总价中,开了发票。但说起金融服务费究竟是什么,王先生则称,在他看来,这笔费用就是汽车经销商在购车环节中办理各种手续的“跑腿费”,当时也没有过多质疑。
律师:金融服务费不合理不合法
北京知名律师周兆成则认为,汽车经销商收取“金融服务费”是不合理、不合法的。
周兆成律师称,金融服务费全称贷款金融服务费,是经销商为了达成销售目的而开展的延展性服务。通常用于汽车贷款,在很多车行都有收取,主要是4S店用来弥补利润,本质上属于4S店帮忙办理贷款的中介费。费率和利率标准是店里根据贷款金额和贷款比例定的,各个地方可能不太统一。
“我认为4S店收取的这笔钱,是不合理,也不合法。”周兆成律师说,首先,如果消费者从银行贷的款,那么服务提供方是银行,银行才是贷款方,但是银行是不收取金融服务费。4S店作为一个服务中介,仅仅是配合消费者向银行提供相关票据证明而已,此项收费不合理。
其次,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在2012年出台的《关于整治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的通知》第3条规定:“金融机构不得借发放贷款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融资之机要求客户接受不合理的中间业务和其他金融服务,从而收取费用。由此可见,这笔所谓的金融服务费显然存在不合理,并涉嫌单方面通过格式化条款对消费者强制性收费。
第三,我们知道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通过4S店办理的汽车金融贷款,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自愿、平等、公平原则,4S店如果要收取服务费,必须事先明确告诉消费者,在征得消费者同意后方可收取费用。而不能是买车前不说,缴费的时候才说,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周兆成律师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汽车时,对商家名目繁多的收费项目,应当仔细询问其收费依据,如发现商家存在无依据的不合理和非法收费,应当果断拒绝并且向有关部门投诉或举报。当与4S店产生纠纷,消费者可以通过与4S店经营者和解、到消费者协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请仲裁机关进行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等途径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