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07:41:08来源:法律常识
商务调解,让矛盾温柔着陆,让纠纷云开雾散,以垂范法治建设的典型案例为载体、以和谐社会的商务调解为导向,链接政、商、民的桥梁与钮带,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推出“商务调解”品牌先河,共同推进法治贵州建设。
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主任、贵州省法学会企业法治与发展研究会会长、商务调解创始人邹蓉结合自己20余年的律师执业经验,不断开拓创新,以前瞻思维创建商务调解,2018年品牌获国家商标总局注册、著作权获国家版权局登记备案,将调解理念渗透到法律服务工作触及的商务领域中,预见性窥探矛盾隐患,做到提前排查,尽早引导。
商务调解定位市场经济主体,涉及面宽、辐射度深——涵盖政务领域的招商引资、征收拆迁;商务领域的重大投资、重点项目、工程建筑、对外贸易等;以及一切与合同、协议、诉求、利益、行为关联的商务活动一一防微杜渐、证据布控、谋略策划,为社会各界提供多元、便捷、降低财务成本与时间精力、一劳永逸的纠纷解决平台。
近日,记者就商务调解品牌创建的理念、责任、定位、举措及社会效果等方面,对邹蓉进行了专访。
邹蓉说:“律师事务所与律师行业是法治体系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律师是法律的践行者与捍卫者,而社会矛盾的本质是利益冲突与博弈,这是全社会不能回避而且亟待解决的问题。”邹蓉谈到,律师职业的属性是站在问题的前沿,本着化解纠纷、引流矛盾的主导思想,实现市场主体化干戈为玉帛的心理预期。商务调解是排除隐患、安抚民众、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方法。利益冲突如同疾病,时间拖得越久,病情可能越重。更重要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相关证据可能损毁甚至灭失,这样就会导致矛盾长期得不到解决,造成更大的社会隐患。预防矛盾冲突是商务调解不变的初衷,化解矛盾纠纷是商务调解的终极目标。正是基于这样的思考,垂范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的意见》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的文件精神,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顺应时代潮流、契合社会需求,开创商务调解!
邹蓉介绍,我国现行调解模式主要有社区及村调解委员会、县级调解中心、审判机关诉前调解室等,主要解决群众之间的简易矛盾纠纷。商务调解,定位商务领域争端,触及重大矛盾隐患,根据案情,按商务调解的利他思维,由一位或多位法律专家、律师对案件进行全面剖析,找出矛盾硬核,界定责任范围,计算诉讼成本,评估诉讼风险,给各方当事人提出有见地、有力度的商务调解建议,引导当事人理智思考,积极商榷,智慧进退,主动聚焦调解方向,一劳永逸实现预期利益目的。
商务调解,有别于传统调解替各方说好话、劝双方各退一步,传统调解甚至利用权利优势或地位优势各打50大板,使调解结果成为一本糊涂账。替双方说好话事倍功半,没有技术含量,俗称“和稀泥”,难以让人折服;利用优势打压熄灭一头的烟、点燃另一头的火,当事人口服心不服,矛盾始终没有彻底解决,甚至可能引发上告上访。
商务调解,不仅避免诉讼的焦灼等待,快速高效,而且委托人可获增值效益:能防范市场多变规律、物价上涨等不可控因素导致争议标的可能遭受大幅度的贬值与缩水;节约诉讼成本与司法资源。
商务争端,往往不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与单纯的权利义务,可能主体混同、责任交叉,如果通过诉讼解决,可能出现前案的判决结果左右后案的诉讼主张,当事人耗时耗力耗资金,可能面临老矛盾没解决新矛盾又产生的窘境,派生复杂的利益冲突。
采访中,邹蓉还列举了部分让群众津津乐道的成功案例,就商务调解取得的经验与记者进行了深入交流。
邹蓉谈到,由她主持调解的某房开与某单位联合开发建房一案,属于典型的连环案、案中案。合同约定某房开出资、某单位出地,项目结构为裙楼与塔楼,裙楼系商品房,双方各享二分之一产权,建成后由房开商按双方确定的市场价统一销售,售罄支付二分之一房款给某单位。塔楼为经济实用房,归某单位所有。联合建房初期,某房开资金链断裂,于是隐瞒某单位,私自以双方建房文件、项目图纸向社会融资、一房多抵,与几百人签订以房抵押借款协议,还款期限届满,某房开既没钱还款也没房抵债,最终事件爆发,上访上告,矛盾激化,媒体刊发“某单位联合房开虚假抵押、非法融资”的消息。
事实真相为:某房开隐瞒某单位并冒用其名誉向社会融资,某单位显然是被侵权、是受害者,继而又被媒体发文“联合房开虚假融资”,形成二度加害,如果说房开商冒名融资是幕后,那么媒体错误发文则是前台。
某单位依法依规履行《联合开发》合同,被动卷入融资陷阱,陷入被上级追责与被融资人起诉的两难境地。某单位经大会小会讨论,一致认为是媒体发文惹的祸,记者偏听偏信几百名融资户的一面之词,不调查联建背景,不查阅联建资料,以偏概全,轻率发文,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挽回单位尊严与声誉,决定拿起法律武器,向正义讨回公道。
然而,欠债还钱的现实妥妥摆在眼前,如果同时起诉某房开侵权融资,同样解决不了连带偿债的责任,某房开与几百名融资户签订的融资协议业已生效,可能起诉房开侵权融资的案件尚无结果,几百名融资户的讨债官司早已如火如荼打起来。面对这样的连环案、案中案、迷团案,考量商务调解业务能力、道德情操、社会责任的时刻摆在邹蓉面前:调解与诉讼、个人利益与委托人利益交织冲突——商务调解,一石四鸟、一劳永逸、律师费缩水;代理诉讼,一案多诉、结果未知、律师费丰盈。
邹蓉理性思考:个人利益不能以牺牲委托人利益为前提,与委托人沟通:挡在面前的是三个“敌人”——房开商、媒体、几百名融资户,表象上是媒体报道让融资事件升级,实质始作俑者是房开商,如果起诉媒体的不实报道,无论官司输赢,可能还会引起媒体热炒,等于我们架起大火烤自己,如果形成这样的局面,单位的形象受损,责任谁担得起?而受益的是律师,拿着代理费傍着案件出名。
还有,就算这场官司打赢,也解决不了几百名融资户起诉追偿一千多万融资款的现实问题,如果另行起诉房开侵权融资,势必与其撕破脸,合作建房刚开始就结束?一系列法律后果浮出水面,这样就会出现内忧外患、不堪重负的局面。最主要的,如果多个官司同时启动,不同法律关系的案件由不同审判团队承办,结案时间、裁判结果等一切均不能预知。
再者,事件的发酵是某房开用某单位的合作建房文件及图纸向社会融资埋下的隐患,要彻底根除这个“病灶”,必须用一箭三雕之策:告知媒体高层联合建房的事实真相,请其重新发文纠错,既挽回单位尊严与声誉,也把一房多抵的融资责任界定在某房开身上,让其自已兜底还钱,还为将来融资人起诉委托人连带偿债筑起铜墙铁壁的证据防火墙,同时让全社会知道某单位“被融资”是房开侵权的结果,这样才能扭转百口莫辩的被动局面,才能避免被上级追责!
某单位经反复研究,认为邹蓉律师建议请媒体重新发文纠错的思考站位高,可操作性强,以温良切入矛盾源头,直掏“病灶”要害,在通盘掌控主动中实现彻底突围的预期目的——避免被追责、避免诉累、避免连带还债。
这样一个处在风口浪尖、被动融资1000多万元、连带还钱的谜团案;一个貌似环环紧扣、其实又互相脱节的案中案;一案多诉可能耗费数年时间,根本无法预知各案裁判结果的连环案,就这样严格依托刚性法律,以柔性思维智慧切入,由媒体发文澄清事实,彻底厘清责任并成功卸载委托人连带责任、消除隐患,全案仅仅花了一个多月时间,结果大捷!四方皆大欢喜!
邹蓉还以电视连续剧《阳光下的法庭》为例,对该剧中东方省高院白雪梅院长调解未果的原因进行了深度剖析:强调应打破传统思维,不能利用权力或地位采取压制的方式进行调解。贵州思语律师事务所致力于商务领域的大案、要案、疑难案的化解,打破面对面调解的传统模式,多渠道沟通,从战略高度、利益纬度及附加值广度等方面引导各方主动聚焦调解,实现预期利益。邹蓉最后总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