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0:57:47来源:法律常识
聘请律师的人,都希望自己的律师做案子,思路清晰,精于沟通,处处彰显专业素养,能为自己争取最大利益;
但一谈到收费,就有点扭扭捏捏,感觉一谈钱就生分,就铜臭味十足。
其实,律师就是通过提供专业法律服务,收取律师费养家糊口的职业。
收费是一种商业行为,虽然律师费最终的定价当然是双方博弈的结果,单就提供的法律服务而言,绝大多数的报价是和律师对案件的投入密切相关。
成本
律师提供的是一种智力劳动,直接付出的物质成本相对较少,主要有房屋租金、卡座费、管理费、业务提成费、交通差旅费等。
律师的一个主要成本就是时间成本,时间成本导致选择成本,你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这个案子接了,其他案子就可能因为时间冲突办不了,所以只能选择收费高的案子接,或者想接这个案子就得提高收费。
你不能光看律师收律师费了,你首先得看律师为你争取了多少利益。医生治病救人,你觉得付医药费天经地义;律师在某种程度上说,也是在治病救人。你遇到麻烦了,本可以自行解决的,或寻求斡旋调解的,但都不能解决问题,最后只能选择最昂贵的方式:诉讼。你自己能摆平那是最便宜的,但你摆不平,请个专业人士来替你排忧解难,当然成本是最高的了。通过上述简单分析可知律师收费是天经地义的,即使收费较高跟你获得的利益相比那也是物超所值的。
供需
供需影响定价。律师是卖家,卖的是法律服务,客户是买家,付费购买法律服务。如果是卖方市场,供给小于需求,律师拽,拥有定价权,这时客户求着你,律师费当然好收。如果是买方市场,供给大于需求,客户拽,跟你讨价还价,不行就找其他律师。
虽然律师总体人数不多,但因为法律意识欠缺,法治环境还有很长路要走,老百姓对法律的信仰,法律服务市场不那么广泛等等因素影响,导致法律服务市场是个买方市场,要不然年轻律师也不会熬的那么苦逼。
法律服务市场是买方市场,必然导致律师之间的激励竞争。卖方之间有竞争,买方就会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就容易讨价还价。律师在报价时得评估供需关系,客户选择空间小的,甚至你是唯一选择时,相比客户有的是选择时的定价策略肯定是不一样的。一个小县城里律师总共加起来才20、30个,客户的选择空间相对较小;法院、看守所门口的律师事务所一个挨着一个,这家不行就换另一家,律师为了留住客户就会出现低价竞争。
案源
案源是律师安身立命之本,有案源自己做,没案源就只能拎包给别人做,有案源做律师就很容易了。
相对于做案子,律师更关心接案子。案源是通过地缘关系、亲缘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营销等各种途径而来,如果你资源足够广泛,有的是案源,自然报价就上来了,如果你没什么案源,好不容易有个案子,你就会想方设法把案子接下来,常用的方法就是低价。
事情的紧迫程度
客户的事情越紧迫就意味着留给他选择律师的时间越少,所以在这种情形下,律师费用相对较高。
刑事案件相对于民事案件来说客户会更急,亲友涉嫌犯罪,可能面临牢狱之灾,家属一定是最急的,得第一时间聘请律师跟进案件,了解案件、申请取保候审、跟办案机关沟通等等一系列法律服务。客户因为法律风险意识的缺失,并不知道事情的紧迫程度,这时律师就得及时提醒客户,不能拖延,得尽快启动程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作量
案情复杂,事情多,占用时间多,案件的时间跨度比较长,相对来说律师收费就要高。
律师要根据自己的经验来判断这个案子的大概办案流程,律师需要付出哪些劳动,并明确的告知客户。让客户知道律师也就是付出劳动挣个辛苦钱,而客户通常误认为,律师不就开个庭吗,就知道收钱。
律师在评估工作量时,会考虑调查取证、立案时可能遇到的障碍,特别是调取取证时,取个证据腿都给你跑断了。还有开庭也不一定那么顺利,可能一次庭根本开不完,得开好几次庭。你也得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客户的性格来评估你可能和客户见面的次数,案件复杂的,需要跟客户不断沟通的,相对来说见面次数就多,有些客户有事没事都联系律师,想跟律师见面。
关于工作量,客户有个心态失衡的问题。客户找律师就是为了解决麻烦,缓解、消除痛苦,本以为案子很难搞,律师得花很大精力,所以觉得付点律师费也值。但是律师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把案子给办了,就会有客户心态失衡的风险,导致律师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就可能出现虚增劳动量的问题。
律师劳动有形化的问题。法律服务本来就是个良心活,很多劳动客户是看不到的。律师劳动一定要有形化,你为客户做的任何事情一定要让客户知道,不然客户就当你没做。你研究案情、调查取证、联系法官、书写代理词等为案子所做的一切都必须让客户知道,客户知悉的时间、方式都有技巧。当结果无法改变时,客户看到了你的劳动,你尽力了,他也就不怪你了。当结果无法改变时,客户又没看到你的劳动,他就会不再信任你,他会觉得你没尽力。一旦客户有这样的抱怨,离退费就不远了。
回头客
回头客需要考虑的就是这个客户再次委托或介绍其他客户的可能性。回头客属于优质顾客,他会带来案源,在收取律师费时就要考虑给予一定优惠,以便长期锁定该客户,如果是一锤子买卖,这次不收等待何时。人是有消费惰性的,一旦被你拿下,对你的服务满意,就会对你产生依赖,他就会成为你一辈子的客户。
税费成本
律师收取律师费,应当依法纳税,向客户出具正式律师费发票。纳税就得有成本,有些客户以不开具发票为由,要求律师减少律师费。在熟人介绍的案子,或外地的客户,因为出事的概率低,所以有些律师也同意这样来操作。其实这样操作是有风险的,律师可能会受到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最不济的也得退费。
满意度
客户对你满意,他才有可能为你的服务多支付费用。满意度来源于多方面,邪乎了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办事经验,还包括你的履历,你的学历,你的背景,你的言谈举止,你的穿着打扮,你的律师事务所的规模,你的办公环境,是在写字楼里面,还是在弄堂里面等等都是有讲究的。没有哪个客户会傻到将自己的案子让你一个新手练手去,而且还得付你律师费。
品牌溢价
客户愿意为品牌多支付费用,虽然有品牌的和没品牌的提供服务的质量可能是一样的,但客户还是愿意为品牌多付费用,这就是消费心理。
律师就是客户的面子,代表客户的形象,你有品牌就可能为客户赢得面子,为客户形象加分。如果你有品牌优势,那你的收费就应当相对较高,其实高价本身就是一种营销,便宜没好货这是正常的消费心理,所以,一个律师,塑造自身的品牌形象是很有必要的。
人情
收取律师费的时候还得考虑人情因素。人是有情感期待的,我跟你关系近,那你就得有别于其他人的处理方式。熟人介绍的,客户对熟人的信任从而转到对你的信任,你觉得容易收费了,就往高了收,这就叫“宰熟”。一旦出现这种宰熟的情况,那就可能变成一锤子买卖,不但可能失去客户,更重要的是可能因此失去朋友,别人会觉得你做事不上道,这以后谁还陪你玩,那你就只能自己玩耍了。
懂得客户的消费心理,懂得游戏规则,才能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律师收费虽然国家和地方都有一些规定予以规范,但是这些规定中的律师收费只是指导价,作为参考使用,律师收费主要还是靠律师与客户双方协商确定,有时就跟菜市场买菜一样,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这样导致律师收费基本都是差别定价,各人各价,可提供的服务,也就各有不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