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4:30:28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上个月处理了一个案子,双方结婚20多年,现在在杭州做生意,户口都不是杭州的,在杭州市临平区有一年以上的居住登记。
女方今年发现男方有外遇,想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这种,夫妻都是外地户口,起诉离婚的话,应该去哪里起诉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意思是,有经常居住地的,在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没有的,去被告户口所在地起诉。
本文案例中,双方都已离开居住地满一年,且双方都在杭州办理了一年以上的居住登记。所以,女方可以在男方经常居住地,也就是杭州市临平区法院起诉。
这个案子争议不大,所以我们在诉前调解阶段就调解掉了,从立案到结案不到一个月时间。
外地人在杭州起诉离婚,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原告身份证。
结婚证。
被告在杭州一年以上的居住登记证明。这个需要委托律师去派出所调取。
有未成年子女的,需要提供子女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等。有的法院,有身份证也可以,但有的法院认为,身份证不能证明你们的亲子关系。
如果在离婚案件中,需要法院处理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的,需要提供财产证明,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离婚案件的实际操作中,会有比较多的细节和调解技巧,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以便得到更好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