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5:41:10来源:法律常识
对方不还钱还玩失踪,怎么办?
一些债务人选择消失以逃避偿还债务。 对于债权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难处理的情况。 因为,自己甚至找不到对方人,又怎么要求还钱呢? 事实上,在这情况下,债权人亦可追讨债项,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如果债务人拒绝还债,债权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诉讼的方式要钱,但是起诉有诉讼时效的限制,过了诉讼时效的债权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因此很多债务人通过失踪的方式躲过诉讼时效期,实现自己逃避债务的非法活动目的。
因此,为了保护债权人,针对这种情况债务人实施了以下补救措施:
1、债务人失踪不到两年
延长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保护公民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索赔的时效期限自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可以看出,它可延伸以上述方式的限制,避免了局限性过度债务规约是不受保护的。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2、债务人失踪两年以上
如果失踪债务人两年多,然后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可以申请宣告失踪。申请宣告失踪的主体应是债务人的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债权人作为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宣告失踪的权利。宣告失踪后根据《民法总则》有关规定,失踪的债务人的财产由其配偶、父母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亲属和朋友代管,所欠的款项应从代管的财产中支付。
债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期限内,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回债务。 起诉时应持有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法院将立案。
如果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审理此案后一般采用公示送达的传票形式,债务人应当回应。 通知期满,债务人不应诉的,由法院缺席审理借款人与贷款人关系明确的案件,作出判决。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债权人,法院可以采取措施拍卖行或债务人的财产给债权人的债务。
如今,出现欠债不还的情况比较多,虽然其中不乏恶意拖欠的情况,但是同时也有自己确实不具有还债能力的情况。于是在处理的时候,就要进行区分,像上文中提到的欠钱的人因为找不到的情况,多半都是恶意拖欠,对待这样的人一定不能心软,建议尽快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以及对方公司偿还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