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5:41:35来源:法律常识
工作动态
包头法院2021年度
“十大新闻” “十大案事件”“十大办案标兵”发布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近期,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包头法院系统年度法治事件、人物、新闻的评选发布活动,充分发挥案件的示范引领作用、榜样的激励带头作用、新闻的宣传引导作用,对内切实提升队伍战斗力、凝聚力、向心力,对外全面展现新时期人民法院队伍新面貌。
市中院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
述职评议考核大会
1月18日,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大会。会议听取了2021年度中院各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民主测评。会议强调,做好新形势下法院党建工作,责任重大。各支部要以此次述职评议为新起点,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各项部署要求,主动参与和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开创新时代法院党建工作新局面。
包头法院系统2022年“补课充电”
政治轮训计划正式启动
2022年1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精心部署、提早谋划,正式开启全市法院系统“补课充电”政治轮训计划。1月20日,特邀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范学院张春梅教授进行第一期政治轮训授课,全市两级法院干警参加轮训。张教授围绕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人民法院职能定位等进行了生动阐述和深刻剖析,全体干警在理论讲述中增进了理想信念,在革命故事中体味初心使命,收到良好成效。
两级法院座谈交流 共促审执质效提升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为进一步加强两级法院审判业务沟通交流,加强业务指导,统一裁判尺度,近日,包头中院分别召开全市两级法院立案信访工作、刑事审判、民事审判、行政审判、执行工作五大领域座谈会,为全市法院干警统一思想认识、增强工作能力打下坚实基础,为提高审判执行工作水平指明了方向。两级法院分管领域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座谈会。会议总结2021年包头两级法院各领域审判执行工作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今后一个时期审判执行工作的主要任务。
昆区法院在友谊十九四社区设立
“法官工作站”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昆区人民法院充分调查研究全区15个街镇基本情况和群众诉求,制定《关于设立“法官工作站”的实施办法》,1月19日,在友谊十九四社区举行“法官工作站”揭牌仪式。工作站达到配备一套基础设备、张贴一张便民联系卡、公开一部便民服务电话、印发一套宣传册、建立一个工作台帐和帮扶记录簿“五个一”的目标,努力为基层群众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稀土高新区法院发出内蒙古第一份
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证明书
稀土高新区法院始终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多措并举开展执行行动,向失信被执行人发布“执行告知书”释法说理,敦促其履行相关义务。1月13日,一被执行人看到告知书后,慑于法律权威,主动联系执行法官了解相关法律后果,终于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月14日便主动履行全部案款,并表示会尊重法院判决、尊重执行。针对该积极主动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稀土高新区法院发放《主动履行义务证明书》,屏蔽失信黑名单并恢复相其相关征信。
九原区法院发布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典型案例
近日,九原区人民法院发布五个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典型案例,涵盖行政协议、社会保险、行政征收、行政登记、行政处罚等领域,分别为宫某诉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及第三人包头市某医院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张某某诉九原区某镇人民政府及第三人九原区某村民委员会案,内蒙古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诉石拐区、包头市社会保险行政管理部门及第三人赵某某工伤保险资格认定案、王某某等四人诉包头市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包头市某街道办事处履行法定职责案,某检察机关与某镇人民政府确认未依法履行职责公益诉讼案,对规范行政案件协调化解,加强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指引、示范、参考意义。
案件快报
固阳县法院:农村建房起纠纷 巧用调解化干戈
近日,固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经过承办法官的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意见,纠纷得以圆满化解。2016年6月,原告给被告建房,10月竣工验收并交付被告,双方核算总建房款6万余元,被告欠原告7000元未给付。审理中,被告认可7000元未给付,但以原告所建房屋门坎偏高、窗户安装太大等理由,要求原告修缮,并因家庭贫困希望能少支付部分费用。法官从保障权利人实现合法权益及化解矛盾的角度出发,细致进行调解,建议原告减免1000元并对房屋进行修缮。最后双方在庭审当日达成和解,被告当庭支付原告6000元,对承办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青山区法院: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1年4月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指令青山区人民法院受理包头市某资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根据该公司提交的审计报告、银行流水等证据,青山区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包头市某资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指定内蒙古东方玉德律师事务所担任包头市某资源有限公司管理人。12月16日,申请人向法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财产已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请求法院终结破产清算程序。青山区法院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裁定宣告包头市某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终结包头市某资源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案系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的典型案例,案情较其他破产案件较为简单、债权人不多,青山区法院严格执行破产案件程序节点,有序、高效推进案件进展,半年时间快速审理该起破产案件,为今后类似企业依法有序退出市场、优化营商环境起到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