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7:48:19来源:法律常识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程君婷 肖静怡 文/图
《深圳经济特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条例》(下称《条例》)于2022年5月1起施行。为落实《条例》的要求,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盐田区中英街管理局在5月17日举办了“盐田区法治大讲堂暨人民调解专题培训”活动,邀请社区法律顾问、广东华商(盐田)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升杰为辖区调解员解读《条例》,分享调解技巧。
陈升杰律师简要介绍了《条例》的主要内容,并针对《条例》的逻辑框架、各主体的职责以及亮点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陈律师还结合自身工作经历及经办的相关案例,向调解员分享了人民调解的方法与技巧。
陈律师表示,人民调解一项同时兼具经验性和技巧性的技能,调解员既要通过多参与调解进行实践,不断积累经验,也需要通过理论学习,不断掌握和增强自身调解技巧。《条例》中对各单位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的职责进行了规定,在发生纠纷时要及时与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和对接,同时需要巧用《条例》中创新的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落到实处。
审读:孙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