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19:57:07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双辽市人民法院通过互联网开庭成功化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夏天,李某找到闫某,要求闫某为李某承包的某房屋建筑室内进行刮大白,闫某按照约定完成了此项工程,经李某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李某与闫某经过决算,工程总价款是5万余元.李某已给付1万元,尾欠工资款4万余元,李某给闫某出具欠据一张,约定于2021年5月1日之前结清。到期后闫某向李某多次催要尾欠工资款,未果。2022年3月闫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立即偿还欠款,要求法院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3月下旬,双辽市受疫情影响施行静态管理。办案法官收到该案件后,经过认真研判,并多次通过电话方式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案件情况并确定开庭时间。法官得知原告律师因疫情不方便出庭,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官决定通过互联网法庭对该案件进行公开审理。在庭审中,办案人员向双方当事人出示相关证据材料,双方核实无误,经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被告对欠款事实无争议。在庭审调解过程中,办案人员向被告说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经原告谅解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李某欠原告闫某工程款4万余元,此款于2022年10月15日前一次性给付。
通过远程视频庭审调解纠纷,是双辽市人民法院落实司法为民的又一成功案例,不仅为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提供了便利、节约了诉讼成本,还能更加快捷、高效地化解矛盾,延伸了办案空间,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实习记者 毛思博 双辽市人民法院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