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5 21:00:54来源:法律常识
作为一名律师,客户委托我想打官司,我总会问他的诉求。我会先抛开案件的情况,先探究一下诉讼目的系为何:为钱?为出口气?还是给别人找麻烦?......
现在都流行一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我认为打官司亦是如此。我们不去过分评价别人,不去“虾仁猪心”,但不可不评价自己行为的目的。古人云:名不正,言不顺。即便为一时意气要去打官司,也无可厚非,毕竟人都有七情六欲。客户可以是感性的任性的,但当他咨询律师的时候,律师则会跟他理性地分析。现在人们大都往“钱”看,故成本收益法成为第一原则,即打官司的成本与收益各几何,是否值得动用人力物力去争取?
譬如,相对简单的民间借贷,金额不大5000块钱,有借条、转账记录,催款记录,对方就是拖着不还,怎么办?打电话、堵家门口、报110......,想尽一切方法都不能拿回来,怎么办?如果对方实在没钱,态度还不错,愿意分几期偿还,自然是比较理想的状态。
但,如果对方有钱拖延不还,甚至一副“凭本事借的钱为什么要还”的姿态,强硬拒绝,怎么办?报警,警察说是民事纠纷,建议走街道调解,街道调解未果就建议走起诉途径,事情到了这一步,前期的努力一般人是不会轻易放弃的,除非是看透了这个人,花钱买教训,这部分人自然是大度的,但其余的人不甘心非要把钱拿回来,只剩起诉这一条路了。
在决定起诉之后,一般人是不知道从何做起的,只知道法官管这个。那就先去法院问问吧。去法院咨询立案情况,若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法院会建议请律师去调取。律师是可以凭借对方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书、执业证以及律所的介绍信向公安局调取的(当然,请人办事肯定是要花钱的)。有了被告的身份信息、证据材料,再要一份起诉状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
起诉状可以自己根据法院提供的模板来填空,当然网上也有各种模板可供参考。不想麻烦的话,可以请律师代书(当然是要花钱的)。材料准备好以后就可以去法院立案了,立案成功后事情就进行了一半了。后面就等法院通知缴纳受理费(什么,打官司还要交费?)。这是当然了,在外面办事,有什么是不用花钱的,估计就只有喝西北风才免费了。dddd,这个社会要维持运转是需要成本的,简单来说就是要付费。没有钱,在社会里寸步难行。5000块钱的受理费只要50块钱,当然,借条的金额越大受理费也会相应地变高。
缴费后,就等着法院安排接下来的事情了:通知被告提交答辩状、反驳的证据,安排开庭的时间。到了开庭时间,自己有信心能把事情讲清楚,就可以不用请律师,可以省一笔律师费。法官会问双方事情的起因经过。但需要注意一点的是,不是借钱出去了就一定能赢官司了。凡是要讲究证据的,所以一定要有证据意识(要有记录)。注意,在法庭上不要过多地去反驳被告,仅需正常回应即可,虽然一般人都做不到。因为,是法官写判决,要认真回答法官的问题,一定要谨言,因为在法庭上讲的一切都有可能作为认定事实的基础,尤其是,不要轻易承认对方对于自己不利的主张或者说出对于自己不利的陈述,因为有个原则叫做“禁反言”,即自己说的话自己不能去推翻,除非能证明是重大误解或者有新证据证明陈述错误(难以推翻)。
一切按照法官的指引进行开庭审理后,就暂告一段落了,后面法院会在一两三个月之内出判决,到时去法院领取就可以了。
拿到判决书如果胜诉了并且对方不上诉,判决就生效了。这时候如果以为可以高枕无忧,欠款一定会到手,那我只能说骚年图样图森破。拿到胜诉判决,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拿到了一张国家认可的债权凭证,可以简单理解为国家在你的借条上盖了公章,国家承认这笔借款。如果对方自知理亏,又害怕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如期足额归还了借款,那自然是最好的结局。
但现实自然是没有自己想的那么一帆风顺,可能是上天最喜欢开玩笑吧。被告也知道不还钱的法律后果,自然是不见棺材不落泪,见了棺材也就笑笑不说话抿抿嘴[微笑]。大概率情况是,被告不会主动还款,毕竟摆烂的成本又不算高,意外随时会出现,会不会明天不用还了也不是不可能。
这时候,该怎么办,法院会自动帮我们去要钱吗?你看,人总是想得太好,上天都忍不住打我们的脸(先拿出镜子,看看自己高否?帅否?富否?)。钱怎么从被告的包包里来到自己的包包里,还有好长一段路要走,爬山涉水的,泥泞前行。答案是,法院会也不会。不会是因为不告不理,不申请执行法院就当你放弃了,天下纠纷何其多,法院才没空一个个去帮你们要钱。会是因为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就会受理,进行下一步的执行工作。
言归正传。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法院的内部机构,主要有三个重要机构:有立案庭负责立案,审判庭负责审案子,执行庭负责执行生效判决。前面说的打官司立案就在立案庭立案,法官审理案子就在审判庭进行,最后执行案件,需要到执行庭去申请执行。
申请执行比申请打官司简单多了,毕竟官司都赢了,准备的东西就少很多了。需要准备执行申请书、判决书、双方的身份信息就行了。准备执行申请的方法与起诉状一致。把材料交到执行庭后,如果知道被告名下的车子、房子、票子信息也一并提供给执行庭,毕竟给法院方便就是给自己方便的,上帝总是喜欢勤劳的人,这里自然也不例外(天道酬勤嘛)。
下一步,法院就要动真格的了,被告如果有存款、股权、基金、股票等票子,冻结住;有车辆,扣押了(存款够还就不用这一步即后面的步骤了);有房子,查封住不许交易;法院拿到钱后就会通知你去领钱了。至此,这个案件就全部结束了。
肯定有人就有疑问了,赢了官司,申请执行后就一定能拿到钱吗?这个问题非常好,只要是否定的问题就有非常值得探讨的意义。答案当然是,不一定。
前面我说的是被告如果有财产,那大概率能拿到钱了(还有小概率是万一有钱但是资不抵债呢);如果被告没有财产怎么办?还能怎么办,只能凉拌了。当然是开玩笑了。欠钱不还,法律的作用是如果他还不上钱,可以让他慢慢还嘛,毕竟法律不能强人所难嘛,现在没有钱以后总会有钱的嘛。如果现在没钱也表示以后不会还,怎么办?还能怎么办,法律只能帮你出口气了,限制他高消费、把他变成老赖,以后不能贷款、不能作为公司的高管等进行信用惩戒。不还钱,我们这个社会圈子就要向他关闭很多大门了,只给他开开窗户让他透透气,让他不能合群自闭。
讲了这么多,从打官司的目的,讲到了打官司的流程以及执行过程,这一套下来没有三五七个月是结束不了的。有人就问了,搞这么久,费时费力费钱打官司有什么意义?对了,这正是本文想让大家思考的一个点,打官司的初心是什么?是否还值得?
..............................................................以下为碎碎念..............................................................
打官司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情,虽然我的言语可能有些许俏皮,但无论是客观来讲,还是主观来说,它把原被告以及法院都归到一起进行协商谈判、推理认定,可以说是一个集博弈、谈判、决策为一体的活动。
如果你有什么关于打官司的疑问,欢迎留言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