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处罚书模板,轻微刮擦第二天报警会扣12分

时间:2022-09-22 19:12:10来源:法律常识

行车时不小心剐蹭别人的车

你会怎么办

是会选择第一时间报警

还是直接开车离开现场?

想清楚

一旦做出选择

需要承担的后果就不一样

近日,在G75兰海高速南宁南收费站出口(北海往南宁方向)防疫检查站,发生一起两小车剐蹭事故,事故发生后,其中一辆小车直接离开现场。

民警接警后立即到达现场,看到一辆桂N牌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司机黄先生正在查看车子右侧车头受损情况。据黄先生称,他驾驶车辆经过防疫检查站时,车流行驶缓慢,就在排队通行过程中,一辆桂A牌蓝色小车突然从他右侧加速想要抢道通行,由于两车都没有相互避让,便发生了剐蹭。

轻微刮擦后不报警、不协商?罚款1000元、记6分

正当黄先生下车想与对方司机协商处理时,蓝色小车司机朱先生见车辆损伤不大,既不愿意协商,也不愿意报警处理,便直接驾车离开了现场,黄先生无奈只能选择报警。勘查完现场后,民警联系上了桂A号牌车主朱先生,通知其到交警大队配合该起事故的调查工作。经过询问,朱先生承认了在路经防疫检查站时,排队较久,又因家中有急事,就选择了加塞的错误方式,且在两车碰撞之后自认为损失不大,以为对方可以自行解决,便驱车离开现场。

轻微刮擦后不报警、不协商?罚款1000元、记6分

最终,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朱先生给予驾驶证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并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离开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三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中规定:造成致人轻伤或者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6分。

来 源 |广西高速交警微发布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