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7:35:22来源:法律常识
为进一步深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创新委托律师调解工作模式,有效激发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积极性,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2月28日,沧州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就推进律师调解工作举行网络签字仪式。
签字仪式上,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闫杰院长与市司法局田云中局长通过视频网络就推进律师调解工作进行了会谈。
闫杰院长指出,今天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司法局联合举行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网络签字仪式,标志着律师调解工作在沧州辖区跨入到了一个新阶段,上升到了一个全新高度。市中院、市司法局联合推进律师调解工作,是两个单位切实参与、推动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不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务实之举;是不断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减少当事人诉累的为民之举;是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的有效之举,对于充分发挥律师作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将发挥积极作用。
田云中局长表示,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沧州市司法局在共同起草《关于进一步推进律师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研、论证、沟通和完善,符合上级要求和沧州实际,能够有效激发律师参与调解工作的积极性,切实推进诉源治理实质化,相信在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共同努力下,沧州律师调解工作定能结出丰硕成果。
律师在化解矛盾纠纷中具有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沧州市司法局将确定20名律师调解员,接受法院的案件委派,依法开展律师调解工作。调解成功的,由法院依法确认其调解效力,调解不成的,及时转入立案程序进行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