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08:21:37来源:法律常识
2018-08-29 21:25 | 浙江新闻客户端 | 记者 高敏 通讯员 胡芦丹
“大半年过去了,这个仲裁案件现在进展到哪一步了?”“工程款方面,是否考虑优先支付给施工方?”坐在台州仲裁委的会议室里,浙江海贸(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图鹏向仲裁员抛出一个个问题。他想了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仲裁纠纷案的办理情况,这些情况将直接影响他代理的一起金融借款纠纷的后续执行。葛律师说,几年前,他在外地遇到过类似情况,尽管手里拿着法院出具的介绍信,当地仲裁委还是拒绝了他的调查请求,理由是“应该让法院自己来调查”。“这次我有了律师调查令,进展顺利。”
7月2日,浙江省高院下发《关于在民事诉讼和执行程序中试行律师调查令的若干意见》,旨在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的痼疾。该意见进一步规范了律师调查令的申请、签发,并首次扩大适用范围,从原先的立案阶段延伸到审判执行阶段。快2个月过去了,实践中这一纸调查令是否如预期的那么好用呢?近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情况相对以往有了较大改善,但也不乏单位称并不知道此事。
有的积极配合
这是一起标的额高达2亿元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已经到了法院执行阶段。这笔借款以一大宗地块作为抵押物,由于地块上有在建工程,施工方和业主方发生纠纷,让情况变得复杂起来。早在半年前,这起纠纷就已提交仲裁裁决,但结果迟迟没出来。“裁决结果到底如何,对地块的处置有直接影响。”葛图鹏想知道仲裁进度,当他把调查的想法告诉承办此案的执行法官袁凡时,发现对方也有此意。
依据葛图鹏律师的申请,7月6日,台州市中级法院签发“2018第1号律师调查令”,授权葛图鹏律师到台州仲裁委调查仲裁纠纷案件的卷宗材料。“调查过程非常顺利,仲裁经办人向我们介绍了整个案子的情况,几乎有问必答。”葛图鹏说,虽然仲裁案子还在审理阶段,他不方便复印相关材料,但他已经掌握到“第一手”资料。
“很多执行案件的线索由法官开展调查,得到的证据如果针对性不太强,就会导致一些当事人觉得法官没有尽心尽力执行,满意度也不高。”袁凡介绍,这种情况在律师调查令制度实施后可大大改善,法院依据当事人申请,将部分调查交由律师完成,结果令当事人更加信服。
有的“从未听说”
为了让律师调查令得以有令必行,调查令正文的最后一项写着,“依据法院和司法解释规定,有义务协助调查令实施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积极协助持令律师收集、调查证据,无正当理由拒绝或妨碍调查取证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据情节轻重,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即便如此,还是有持令律师碰壁了。
浙江峰翔律师事务所律师虞逸烽代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他是3名被告共同委托的律师。“原告的诉讼请求中有一项,是要求被告为已故的A君归还45万元借款。但A君生前是否就这笔借款陆续还过一些款呢?我们需要调查。”虞逸烽说,A君共有4张银行卡,涉及3个银行,8月23日,他向杭州市滨江区法院申请了律师调查令,要求查询A君的银行交易流水。前两天,他持令前往银行网点时,银行工作人却表示,从未听说过律师调查令,只听说过法院出具的协查函,“必须法官本人到场才能调查”。
最终,虞逸烽把律师调查令退回给了法院,“这些流水信息只好交由法官自己去调查了”。
记者手记:
当前,案多人少是法院的普遍现状,律师调查令制度则被视作法院司法权、法官调查权的一种补充和延伸,可以起到“三赢”效果——对法官来说,将部分调查权交由律师完成,能够让法官更加专注于审判执行;对当事人来说,这能更快速高效地查明案件事实;对律师来说,可充分发挥专业的事实调查、收集作用,确保实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律师调查令能得到更多人、更多单位的理解和支持,发挥出最大效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