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2-06 10:24:30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到底是为正义服务,还是为金钱服务?我从两个方面,谈谈看法。
一、理论方面。
律师的工作性质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
律师是严格依法并充分利用法律的空白,来维护委托人利益的最大化。官司输赢都要付费。
合法的就是正义的。所以,理论上来讲,律师是为正义服务的。
二、实际操作方面。
(一)律师为公益事业,无偿服务。有助农的,有助弱残群体的,有助贫的,有伸张正义的等无偿服务。
(二)当事方的律师,都有优秀的职业道德。不受外界因素的干扰的情况下,双方律师都会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正义)。法律知识熟悉全面、实际工作经验丰富、深谙法律的空白处的律师,可能为委托人多争取些利益。
(三)若当事方的律师职业道德卑劣低下,为了自己利益最大化,或受外界因素的诱惑干扰的情况下,相互勾结,里外同吃,那就有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这就,为了权钱而偏离了公平正义性。
因此,社会、委托人等方面要加大对律师和司法人员的监督,来维护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