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6 06:46:08来源:法律常识
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检察长 蒋万云
今年6月,山东省临沂市检察院就申诉人胡某某不服法院裁判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这是内设机构改革以来山东省检察机关首起职务犯罪刑事申诉案件听证会。临沂市检察院邀请了市县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5人担任听证员。“对于常年申诉的积案,当事人对司法机关不服,有时长期信访。公开听证把问题全部讲到了明面上,解开了心结,化解了矛盾。”受邀人民监督员对该做法充分肯定。
近年来,临沂市检察机关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主动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联络工作,把外部监督力量引入到办案中,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实现“零距离”监督,“阳光下”司法,一批案件的办案质量得到有效提高。今年1至8月,我院在省院通报的业务数据中,有26项指标位居全省第一。
2019年8月27日最高检印发《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后,临沂市检察院积极实践,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有社会影响的案件进行监督。于2019年8月16日、10月21日,先后两次召开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评议会,对兰山区检察院、罗庄区检察院和高新区检察院提交的5起涉嫌玩忽职守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同年10月12日、10月14日,沂水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以合适成年人身份参与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讯问,对全过程进行监督。今年以来,开展各类检察办案监督活动29次,邀请人民监督员41人次。
为了更加主动地接受监督,定期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汇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意见建议,及时反馈答复。
今年5月15日,临沂市检察院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山东兰田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士岭,专门送上《每件公益诉讼案件都办到沂蒙人民的心坎上》这份报告,并针对王士岭代表之前提出的意见建议,详细汇报了临沂检察机关大胆探索,勇于实践,打造公益诉讼“临沂样板”的先进做法。
“咱们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成果这么显著,我刚提出建议没多久,你们就充分论证,强力推进,现在都开花结果了,效率真高!”王士岭代表对检察机关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
在定期走访这一“规定动作”之外,不断探索“自选动作”,进一步拓宽外部监督的新渠道,搭建接受监督的新平台,让外部监督真正走近检察工作的核心。
利用微信平台,打造“365社会监督圈”。“365”,一方面是指一年365天,全天候接受监督;另一方面是指市、县区两级院班子成员通过朋友圈,每人至少联络3名人民监督员、6名人大代表、5名政协委员及特约检察员,常年保持沟通。
公布工作成果,回应社会期待。今年来共召开统筹疫情防控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半年主要办案数据、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和虚假诉讼领域深层次违法行为监督专项情况新闻发布会5次。
编辑|崔瀚文 王红蕾
审核 |田骁
来源: 人民监督